桃花江湖  桃花江湖-1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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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1剑舞江南-1
    “有什么就~说,别婆婆妈妈的。”显然,我的气头还没消,原本好端端的一个游玩计划就这样无缘无故的被一个瘟神给搅合了,这事,搁在谁的头上都气~!
    “我的匕首还在城墙上呀~!”杨康那依依不舍的眼神昭示着那东东似乎自己很在意。
    “不就一把破匕首么?铁铺里多得是,何况我们的小王爷也不缺那几个银子,要我看,还是疗伤要紧,俗话说,健康是第一位的……”我调侃道。
    “它对我真的很重要…。”
    “也罢。”我白了一眼杨康。俗话说,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看来,对于瘟神依如此。
    我紧赶两步,飞身上墙,取出了镶插在城墙上的匕首。
    看来,这的确不是一把普通的匕首。
    匕首入墙七寸有余,刃口直入墙体,只显柄把。
    很显然,能达到这种境地,要么就是插入墙体的匕首乃神兵利器,要么,就是插入之人有旷世内功。很显然,以杨康的武功修为,显然,是前者。
    我还是用了几分气力才把匕首拔了出来,原来,这真不是一把普通的匕首。
    那匕首闪出的寒光,在暮春初夏的春光下,也不免让人心生寒意。
    ※※※
    “我说小王爷呀~!你富可敌国,我看着小东东就送给我算了吧?”我笑嘻嘻的晃动着从城墙上取下的匕首,在杨康的眼前晃动着。
    “不可。”杨康回答的简单干脆,但语气不容置疑。
    “小气~!”我嘴角一撅,显然对他的回答很不满意。
    “其实呢,我倒不是因为小气,如果姑娘喜欢,真金白银你可以拿个千儿八百的,只是这匕首对于在下实在是有重要的意义……”
    “哦?”我用疑惑的眼神重新审视着眼前这把匕首,原来,在匕首的把柄处刻有两个字,NND,居然是篆字,丫的这些古代人,干嘛用那么古老的字呢?小可虽说是龙城第一才女,可所认识的字,也不外乎是简体中文,英语以及大部分繁体中文,这篆字,的的确确是很少接触,没法,古人云,“三人行,必有我师”。看来,老夫子的话没错。事已至此,只有听从老夫子的教诲,“敏而好学”,“不耻下问”了。
    “哦,对了,这是什么字呀?”我一边说着,一边指了指把柄上的似曾相识却又的的确确不认识的字问道。
    “郭靖。”杨康淡淡的说道。
    “呵呵,我明白了,想必你的匕首一定是偷的,哦哦哦,不对,你是金国小王爷,有的是钱,再说,你那么有教养,怎么回去偷呢?想必,一定是买的买的黑货黑货~!”我调侃道。
    “不是的啦~!”杨康急了,“其实呢,这是一个朋友送我的,其实呢,也不是这样的……总之,说来话长,有时间慢慢给你说……反正它的来路正当,而且对我也很重要,所以,还是请姑娘还给我吧?”
    “诺,给你~!我才不稀罕呢~!”说罢,我把匕首塞给了杨康。为了以防意外,我还是扶着杨康到了路口,找了个人,雇了一顶轿子,把杨康送回了客栈。
    ※※※
    ※※※
    232剑舞江南-2
    余杭,县衙灭门案依旧悬而未决。整个余杭城依旧笼罩在血雨腥风之后的阴影之中,虽然是繁华江南四月天,但是,整个余杭城的世界沉闷阴霾,一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与躁动成为了当时和谐大宋特有的阴影。
    县衙内,明镜高悬,不过坐镇的是刑部来的人,原本县衙的人一夜之间死了个精光,唯一幸存的张捕头此刻已是重要的嫌疑犯被压受审,此刻,张捕头正在做呈堂证供。
    一切似乎很明了,就作案时间、地点,动机方面来看,一切似乎是与张捕头无关。
    然而,一切似乎都是有可能的。
    如果你是在宋朝生活过的,这一点,你一定不会有怀疑。堂堂的“莫须有”罪名曾让抗金名将岳飞元帅冤死在秦桧的刀下。想必,在那个权利纵横的时代,要让一个人死,似乎也不是一件什么难事。
    于是,对于张捕头,一个靠着薪水生活的普通朝廷衙役,在刑部来的人面前,似乎也可以等同于草民,更何况,“君要臣死,不死不忠”,在这个封建礼教盛行的时代,民意,不仅仅可以被XX,而更多的是会略不计。虽然说张捕头一生奉公守法,任劳任怨,但是,这一切似乎无济于事。
    ※※※
    既然出了这么大的案子,自然,是要有所了结的,刑部的人不是吃素的,而朝廷的官也不是喝白开水的。
    虽然,理论上,张捕头于此案似乎没有太大的牵连,但事实上,刑部的人,是要有所交代的,尤其是对皇上以及朝廷的文武百官,交代是必须的。
    于是,张捕头的命运不可避免的要发生逆转~!
    你不是说你案发当晚一直呆在客栈,可是谁用能证明?
    客栈的人~!
    客栈的人?你唬我?你以为是三岁小孩呀?你想去杀人,你还会堂而皇之的从客栈大门出去,杀完人,你又堂而皇之的回来?你当我们都是白痴呀~!
    呈堂证供的一些列话语,让张捕头百口莫辩。
    是呀~!客栈打烊之后,一般清晨才开张,而期间,对于客房的客人干什么,无论是客栈的老板还是店里的伙计,一般都不会过问,更何况,自己是习武之人,若是个翻窗越墙,那也是不在话下。
    于是,张捕头也只能是被打入大牢,听候再审~!
    ※※※
    乱世之下,王法犹存。
    然而,民不畏死何以死惧之?
    于是乎,乱世之下,英雄特别的多。
    是夜。余杭县衙大牢被劫,打伤狱卒三五。
    次日,县衙哗然,然,案犯已逃。刑部的人见此情况,也无可奈何,因为该发生的事情已经发生了,再多的讨论、研究、商榷都无济于事。询问完狱卒的口供之后,刑部一班人马迅速的勾勒出了案犯的肖像,一时间缉捕令大街小巷,直至京城以及周边县衙州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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