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二章 你喜不喜欢我?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766
滚屏速度: 保存设置 开始滚屏

    时值正午,郑子云通常会到湖心亭里坐一会儿。微风吹拂着湖水,凉意习习,正是避暑的好地方。
    我依着印象寻过去,果然看见了他。唯一不圆满的就是乘风也在。
    他身着青莲色长袍,正在挥毫作画。立在玲珑小巧的湖心亭中,背影看着十分雅致,如同一枚玉佩,镶嵌在这碧水长天的景色里。
    我原本还有点犹豫,觉得就这么大刺刺的跑来问人喜不喜欢我太过冲动。但此时看了这景色色心大起,一咬牙,心道,万一他答应,我就赚了。即便是他不答应,我拍拍屁股走人,也不赔。
    我坚定了信心,放慢步子,朝着郑子云走去——走快了我就瘸了,而且乘风还在,就算表白,也该是两人私底下说,有个第三者在场毕竟不好。当然,说是下定决心,其实还是忐忑的,这毕竟是我第一次向男生主动表白啊!
    越走越近,我已经能听到乘风说话:“公子,太好了,有人送来赵大哥的消息,他人已经在山下了。”
    郑子云问:“他怎么不上山来?”
    乘风道:“他说是受伤了,叫我们派人下山接他呢。公子,什么人连赵大哥都能打伤啊?”
    郑子云手中画笔不停,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怎么就不能有人功夫比他好呢。”
    乘风道:“可赵大哥武功很高啊!”
    “人力有时尽,功夫高也不能保证天下无敌啊。你还是快点下山把他接上来吧,连山都上不来,看来是受伤不轻。”
    我也禁不住嘀咕:“功夫再高也怕菜刀啊。”这话声音很小,想来他们都没听见。
    但等我抬头的时候就发现我错了,乘风狠狠的瞪了我一眼。原来他听见了。接着他面朝郑子云,还是很兴奋的说:“终于能见到赵大哥了,我得问问是谁伤了他。”
    一转身,看见我,问:“你来这儿干嘛?”
    我站在亭子下边,一直没迈上台阶,听他这样问于是回道:“我有话要跟公子说,你不是还有事儿吗,还不快点去办。”
    想来那个“赵大哥”应该是个挺重要的人,乘风听我这么说赶忙两三步跳下台阶来,回头朝郑子云道:“公子,我先下山去了啊。”
    郑子云回头,“去吧。”又看着我,“你来了,有什么事吗?”说着,又扭过头去画自己的画。
    他方才侧身的时候我惊鸿一瞥,能看到他画的正是院中的景色。轻描淡写的几笔,水岸崎岖,顽石嶙峋,一股难以言明的气势油然而生。
    这时间我还没意识到郑子云多么胸怀抱负,只隐约而模糊的欣喜,啊,他画画也这么好看,果然不愧是我看上的人呐!
    “没,没什么事……就是,我想问你句话……”
    “想问什么?直接说吧,吞吞吐吐的做什么?”郑子云背对着我继续作画。
    “我……我……”快刀斩乱麻,拼了!“我喜欢你,你喜不喜欢我?”
    郑子云手上动作一顿,过了那么两三秒才回过身来,道:“你又胡闹什么?”
    我话都说出口了岂能容你这么转移话题?心情已经奇怪的平静了,仰头看着他问:“我说真的,我喜欢你,你喜不喜欢我?”
    “我……”一向能说会道的郑子云也卡了壳,微微顿了顿才理清思路:“我不知道哪里让你误会了,让你以为我对你有意思,这是我的不对,日后我会注意。这样的话你以后还是不要说了,叫别人听见,对你一个小姑娘来说,不好。”
    我想我大致明白了:“哦,就是不喜欢,是吧?”
    郑子云略有些拘谨的跨前两步,堪堪站在台阶上低头看我,张口欲言,却也一时无话可说。
    我都不知道自己怎么还能笑的那么灿烂,生怕他说出更断然决绝的话来,急急打住:“我都明白,你不用说了。我,唉……”我忍不住自嘲两句,“我指望你也喜欢我,这想法本身就挺笑话的是吧?”
    “你别这么说……”
    “我知道我知道,我这么说挺卑劣的哈。直接伤害你我不占理,不伤害你我又不甘心,只好通过伤害自己来伤害你,可这一招真是不好使,伤敌八百,自伤一千。我已经意识到自己真,真特么的太傻了!”
    “你别……”
    “你别说了。”刚刚表白失败让我脸面无光,一直仰着的脖子也开始酸痛。我怎么才发现,我们俩不管是身份也好,相貌也好,还是现在站的位置也好,一直都差着很多。就如同现在,他高高在上,我卑微如尘埃。“我什么都明白,你说的越多,我越是容易想歪。你什么都不说,我还好受点。这个我喜欢你,是我自己的事儿,又没谁规定你一定得喜欢我,不用太在意,继续过你的日子,别让这事儿给你造成困扰就成。我还有的是事情要忙,先走了。”
    “哎……”郑子云表情微怔。
    我猛地意识到,他根本不知道该叫我什么。在他的印象里,我叫王招弟,可我一直坚持叫张凡。而我虽然进了山庄,他也从没提过要我改名字,小说里的那个被他喜欢的听风,这个名字从来没被冠在我脑袋上过。
    我根本不是那个听风!
    怪不得他根本不喜欢我!
    我恍然大悟:一直以来以为的所谓宿命,特么的根本不是我的宿命。亏我还天天的想该喜欢他呀要喜欢他,真特么的讽刺。
    我忍不住要嘲笑自己,怎么这么糊涂呢。
    “呵呵,你不知道该叫我什么是吧?我叫张凡。”我朝他摆摆手,“我先忙去了啊,再见。”
    虽然表白失败了,但离开的身影最起码要挺直一些。我挺直了腰背,恍若自己是凯旋归来的将军。
    这举动十分荒谬,如同掩耳盗铃一般毫无意义。但我里子面子已经丢齐全了,能剩下的,也只有背上的这根僵硬的脊梁骨,它弯不下去。
    神仙在我脑海里无限可惜的发出一声叹息,我道:“你赶紧带我走吧。”
    神仙道:“师傅在洗手呢。”
    “他刚刚不就在洗手吗?怎么洗了这么久?”
    神仙虚弱道:“……你忘了有时间差……你在这里面两个月,也不过相当于我们的十分钟,我师傅现在正在洗手,等他施法,于我而言不过三五分钟,于你大概还要等个十天半个月,我只是来通知你一声。”
    不会吧?郑子云还得在我面前晃荡十来天?
    神仙心虚至极:“那个,你还是再忍一忍吧,就几天的事儿……”
    我怒道:“你闭嘴!我告诉你,我正处于表白失败后的失控期,你小心我对你进行无差别攻击!”
    神仙:“……那要不,你出去呆两天?”
    又要流浪?
    “那也比现在强啊,你不是还有郑子云预支的工资么,有五钱银子呢。”神仙劝道。
    我盘算了一下,是流浪个十来天,还是让郑子云在我眼前晃荡个十来天,最终决定,还是流浪吧。好歹还有银子,省着用,应该也够我过这十来天的了。于是回卧室收拾包裹。
    其实也没什么好收拾的,反正也就十来天,衣服随便捞两件,银子上次进牢房就被没收了,只有这一个月发的工资,五串沉甸甸油渍麻花的铜板,全放进包袱里。背在背上太显眼,于是揣进前襟,使劲拍了两下压了压,竟然也不怎么显眼。之后沿着墙根一溜小跑,很快就成功跑路了。
    此时已经是黄昏,当务之急自然是找个地方睡觉。小说里司空见惯的借宿在某老乡家里之类的事情,只有在做的时候才知道它的难度。这年头,谁家不养一两条狼狗啊!一靠近就嗷嗷直叫恨不得挣断绳索来咬你啊!
    天越来越暗,而我唯一的目标就是之前住过的小院。在那里,我可以爬进去睡一觉,明天还能买点东西度过我在这个世界上最后的十几天。
    于是我辛辛苦苦的赶路啊,披星戴月的走啊走,终于,看到了不远处摇曳着的如豆的灯火。
    我兴高采烈的朝着熟悉的灯光跑过去,大门如我上次走时一般锁着,我很熟练的爬过矮墙,正要推门,忽然觉得不对。
    如果门锁着,为什么屋子里有灯光?难道是有过路人在这里借宿?
    
2024, LCREAD.COM 手机连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