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部  第十四章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1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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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聊的翻眼望着天花板,王可在想,自己到底喜欢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哥们什么呢?他,唔,冷酷无情,脾气还暴躁得要命,而且一点都不浪漫,又超级现实,机车得要命,老是因为一个问题跟你ヘ很久,你说为什么就那么喜欢他呢?
    若说到救他命嘛,还不如说是被他差点害死,若不是高中那一年他那么无聊的想搞什么帮派,也不会在放学路上被人围堵了,这样一个祸害为什么就喜欢他呢。
    他到底哪点好呢?为什么自己就是见不得他悲伤,见不得他逞强,做什么都严格要求自己,说什么精英人士,特别是一个管理者就要什么都懂一点,想当初他学高尔夫球时的那个蹩脚摸样,最初他那挥杆摸样蠢极了,怎么教都教不会,搞得教练老是骂他,而那时候他的脸臭臭的,瞅着就好像跟教练有杀父之仇一样。
    并不是人人天生都是打高尔夫球的能手,那些都是要经过琢练,还要时刻练习才能打得好的。
    记得那时候的秦非,一个刚二十出头的年轻小伙,自尊心超强,最受不了别人的责骂,当时他被教练骂后,老是叫自己陪他练杆,说什么非得让那教练刮目相看不可,而自己呢,忙毕业论文累的团团转不说,还得陪着他一起去练,练得腰酸背痛,肌肉无力还被他笑自己是个弱咖,天知道那时候的自己还笑得跟个傻愣一样,跟在他身后替他擦汗替他揉肩捶背,跟个保姆一样,那时候的自己怎么就那么傻X,哎。
    人呐,就是贱,得不到的时候就一个劲的巴在后边,恨不得连厕所都替他上。
    最恨的就是那小子龟毛的性格了,每次自己只要一出门,都被他从头到尾批的体无完肤,恨不得没在世上出现过。
    还记得那时候,什么时候来着,好像是大二那年吧,他生日的时候请一大帮同学去庆生,那时候是黄昏吧,他坐在自家的椅子上,学着那些大人拿那些经济版面的报纸在那看着,夕阳余晖洒在他身上,朦胧的像是画中人,圆领的羊呢子毛衣更衬得他宽肩窄腰,他拔高的身子就窝在他家的木藤椅上,低下的头颅让那脖颈更显修长,就在他痴痴的望着他的时候,他抬起头,上下打量自己一番,很不屑的说道:“王可,你穿成这样我可不要请你去。”
    当时自己咤异的同时还有点感伤,毕竟,当时他穿的可是他自认为最为隆重的衣服了。
    “瞧你穿的是什么?上边是土的掉渣的花衬衫,天啊,瞧瞧这上边是什么?竟然还有小碎花,王可,你整天读书读死了啊?小碎花?你怎么可以忍受这些东西穿在你身上啊?还有这,你瞧瞧这是什么,西裤?我靠,王可,谁教你这样搭的,出去走在大街上别说你认识我,最最不可忍耐的是,你还穿着皮鞋去,你以为是去参加社交啊,立刻给我回去换掉,快点!”
    当时碎花衬衫很流行的好不好,他周围的同学就经常穿。
    很想反驳他的话,在看到那嫌弃的神情之后,觉得反驳什么的都不重要了,乖乖的回去换了一件看起来不是很土的休闲服装,在他面前站定,又被他否定掉
    “你以为你要去打球啊,穿成这样,回去换掉。”
    无奈的又回去换掉,换了将近两个多钟,秦非大少爷终于满意,然后两人前往庆生地点。
    到的时候不免被人开玩笑,说是不是两人一起那啥那啥了,才姗姗来迟。
    忘了说,那时候他们是“情侣”关系,看着那群人挤眉弄眼的摸样,王可很想敲开他们的脑袋瓜子,看他们里边都装了什么黄色废料。
    回想完毕,王可很无奈的叹了口气,自己到底是因为什么才喜欢上这个男人的啊,真的很郁闷,像他这种龟毛,注重利益大于天的男人为什么会那么多傻X喜欢啊,最可怜的是作为最了解他的人的他,为什么也会跟那些傻X一样一头栽进去啊。
    “怎么?不耐烦了?”秦非听到王可的叹气抬起头来,看了他一眼,而那一眼中,怒火明显的跳了一跳。
    “没有的事,秦总多虑了。”
    “你写的计划表我看了,是很不错,很有新意,但是,不好意思,还是不行,你这个计划看着可行,可实际上,如果按照这个计划去做,成本就得大大的提高,我们做这个项目是想要最低的成本做出最新颖的东西,所有,回去重做。”
    “不过现在时间比较晚了,明天来上班的时候再做吧,我再给你一个月的时间,一定要做出令我满意的计划表。”抬起表,秦非看了一眼时间,便起身收拾东西,九点钟,应该不会再出去了吧?
    “一起去吃个饭如何?”
    “不了,我还有约。”耸肩,王可拒绝他的邀约,开玩笑,夜生活才刚开始呢。
    “这是命令。”
    “呃、好吧。”
    好吧,又发现了他强势的一面,不知是该开心还是该无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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