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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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你想的那么简单,当小偷也是要有技术的。”白疏雀拿起桌上的墨镜一戴,然后威风凛凛地走出了阁楼。言谕迟则穿着能把人摔死的细跟高跟鞋,拖着绊脚的裙摆,走姿别扭的跟在白疏雀身后。
这一天,白疏雀体会到了女人的伟大和辛酸,体会到了“莲步轻移”的那种微妙。
“啪”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布偶兔子一下子蹦上言谕迟的肩。
“刻沙贝鲁?”言谕迟脚步顿了顿,然后别扭的继续走。刻沙贝鲁让他想起了声音一二号(不知道名字,暂时这么称呼),这么说起来她们都好久都没出现了。不然按他的经验,在他中了刻蒂纳斯的幻术(请参考白骨精和洋娃娃片段)的时候一号一定会出声嘲讽。
布偶兔红色的眼珠闪了闪,似乎在回应言谕迟的话。
门口,白疏雀抛给他一个及腰大小的小披肩,也是黑色的,缀着流苏和蕾丝。
言谕迟乖乖的套上,这个披肩正好可以遮住他的“飞机场”和对女人来说还是不够苗条的身材,都怪这件衣服的上半身该死的竟然是紧身的(旗袍都酱紫好伐),下半身空荡荡凉飕飕超没安全感,及地的裙摆更是差点就害死他了。
“看上去挺适合。”最后,白疏雀做出了评价。
言谕迟对此是非常愤怒的,无奈无法发泄,只能在心里给白疏雀的俊脸泼硫酸(这是嫉妒吧嫉妒吧嫉妒吧)。
宴会场地在很偏远的一座半山上的大别墅,装潢非常奢侈,用汉白玉铺的地板,高起的舞池中更是装饰了形形色色的翡翠宝石,宴会中央的灯都是豪华至极,精美的琉璃灯座上托的是一颗颗耀眼的夜明珠,用上好紫檀木做的窗户和大门,都雕刻了精致的花纹,宴会中央的几根大台柱也是上好的玉质,大红色的帘子上亮晶晶的能闪瞎人的狗眼,据言谕迟目测,应该是钻石水晶之类的。
这一点一点都显示着宴会主人的地位财富。根据那些有些欧洲风格的装饰,言谕迟推断这应该是清末或是民国期间,总之不会是二十一世纪。
交了请帖(不知道白疏雀那里搞来了两张),两人相携走入会场。
“这些东西哪样带回去都够我当个百万富翁了,虽然我不缺钱,但看着都眼红啊。”言谕迟看着用珍珠玛瑙装饰的巨大窗帘,感叹道。
他们来得有些早,舞池中只有几对人在跳舞,十来个乐师弹拉着悠扬的音乐曲,更添了一分梦幻的味道。
“我有种走进了童话的错觉。”言谕迟汗道,“你会跳舞吗?”
“不会。”白疏雀在一个僻远的角落(相对于舞池)坐下,拿起桌上盛了红酒的高脚杯,却不喝,“这里的东西全都别碰,装装样子就好。”
“嗯。”言谕迟有学有样地拿起一杯果汁,压低声音道,“你确定‘蓝浕’在这个宴会里?计划呢?”
白疏雀摇晃着高脚杯中的液体,漫不经心道:“你不要开口说话,别忘了你的身份。”
“哦。”言谕迟郁闷地应道,闭了口。
“一会儿宴会开始舞池中央会展出蓝浕,会有一个活动,具体你等会听好,你和我跳舞掩饰过去,然后我去取幻石,你向二楼跑,不要被人发现,我们三楼汇合。”
不过事实总是证明——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往往是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