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三章 灵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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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菜端上来的时候,虽然不如王府里的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但是却更加原滋原味。菜不多,只有五六样,三样荤的,两样素的,荤的有庄老头自己养的老母鸡炖汤。这母鸡可能养了两年多了,加上吃的都是外头草地上的虫子蚂蚱,以及蚯蚓之类的,鸡腿肉嘟嘟的,看着就非常紧实,一咬非常弹牙,非常鲜美,当然,更鲜美的是鸡汤,撇去表面那层黄澄澄的鸡油,就能看到白浓的鸡汤。在用慢火熬炖的一个时辰里,鸡肉的鲜味完全融入汤中,尝一口让人舌头都快吞下去。而蜜汁排骨也不遑多让,排骨是庄老头在昨天接到司非墨要来的消息,今天一大早天还没亮就到镇上的申屠户那买的,回来再在锅里烫掉血沫,放凉后,再用面粉裹了,放到油锅里炸到金黄色再捞起来,接着,庄老头的婆娘还拿出去年她儿子捅的那个蜂窝里头舀的蜂蜜加上调料到锅里细细熬煮,最后淋到排骨上。这道菜还是因为庄老头婆娘的娘家有为在京城里某家酒楼当大厨的亲戚才学来的,为了学这道菜,庄老头他婆娘还特意割了两斤肉给人送去呢。不过,看到两位主子脸上的满意表情,庄老头知道,值了!
最后的一样荤菜,是红烧兔肉,是纯正的野味。现在的兔子虽然没有秋天的肥美,但是庄老头的婆娘用了独门的秘方将野兔身上的腥味完全去掉,却又完好地保存了野兔肉本身的香气,让人光闻就口齿生津。
而素菜也不简单,一样是常见的炒菜,菜是地里新摘的头茬儿,而且为了招待主子,庄老头的婆娘狠狠心多加了两勺油,又加了鸡汤上的浮油,所以整道青菜油汪汪又绿油油的,非常美味。剩下的一道素菜则是庄老头的婆娘找了村里酸菜做的最好的那家拿了两棵酸菜做的,这家的酸菜可不一般,同样的东西,人家做出来的又酸又辣,咬着却嘎嘣脆,是村子远近闻名的。
一顿饭吃得司非墨胃口大开,本就分量不少的荤菜他一个人就吃掉了三分之二,而上官云羿虽然对荤菜可有可无,可是那道酸菜却很得他的意,就着这道菜,他也多吃了几口白饭。
吃完饭,司非墨斜靠在大厅的主位上,舒服地呼气,“舒服!”再拿起放在一旁的茶盏喝了口茶,本来按着养生之道,饭后是不能直接饮茶的,对脾胃不好,但司非墨自认是个武夫,没那么多规矩,所以这道规矩到了他那就自动失效了。
上官云羿倒是没像他那么坐没坐样,但是从柔和了许多的眉眼可以看出,他现在的心情也是极好的。
茶是好茶,陈四儿从马车搬下来的,连茶具也是用府里的,他实在是对这乡下的东西没信心,这是他陈四儿头次伺候主子,一定要伺候好了,不然自己老子娘孝敬总管的那些银子不白花了。他还等着在主子面前好好表现,争取成为主子眼前的红人儿呢。
“主子这茶跟我们乡下人喝的好像不大一样呢。”说话的是庄老头的憨二儿子,庄老头去给司非墨他们收拾房间了。虽然院子里房间不少,但是因为之前的主子从来没来住过,所以有许多需要收拾的地方,而庄老头和他婆娘虽然昨晚收拾了一晚上,但还是有不少地方没顾到,所以,他又忙着去了,而大儿子又被他指使着去村里了,所以,只能让二儿子过来服侍两位主子。他这二儿子人虽憨,但俗话说憨人有憨福,倒也没弄出什么大错过。让他服侍主子,庄老头也没什么担心的。
“你们乡下也喝茶?”搭话的陈四儿,不怪他多嘴,只是在他一贯的印象中,乡下的人都是又粗鲁又野蛮的,而喝茶这种高雅的事怎么也没法跟乡下人搭在一起。
“是啊。”王厚憨笑。
庄老头并不姓庄,而是姓王,有二子一女,大儿子已成家,小女儿也在相看人家了,就这憨二儿子还没着落。
王厚说完,就直接跑到大厅的另一角落,哪里有个木架子,架子上放着些杂乱的东西。王厚从里头找出个小竹罐子,就又转身回来。
司非墨接过王厚的小竹罐子,打开盖子,只见里头有近大半罐的茶叶,看着茶叶的样子就知道这茶炒得不怎样,竟然有的地方都焦掉了,但是司非墨倒了点茶叶在手心,然后凑近了闻了闻,却发现茶香味儿挺浓,并不比自己那上贡的极品茶差,而且,还有一丝极淡极淡的灵气。
“这茶不错嘛,你们自己弄的?”司非墨好奇地问。
“是啊。”王厚笑得有些傻,抓了抓后脑勺的头发,“这茶青是我哥在鸡爪山里头摘的,茶是我娘炒的。我娘炒的茶可是我们村最好的。连村长都找我爹讨呢!”王厚显然非常自豪。
司非墨点头,好像赞同的他话,只有他自己知道,王厚他娘的技术糟糕极了,这茶叶本身的灵气被这一炒至少损失了五六层。这茶已经可以算是下品的灵茶了,这在司尘国简直是无法想像的事。司尘国是凡界发展的不错,但修真界却是完全一片空白,原因就算因为司尘国并没有什么洞天福地,甚至连修真界最低等的灵脉都没有,这样的地方,怎么会有修真者愿意来呢?
可是,谁都没想到,在离京城没多远的一座普通的山上竟然有低级灵茶树,司非墨不知道自己该时说什么。但是,那个地方,自己一定要去看看,哪怕整座山上只有一棵灵茶树,那也是值得的。
PS:写的时候我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