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洛城十月暗飞花  第十四章 心理变态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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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叫又是catchme?”简锦瑜一个人在挠着头发发怒,其余人却是听得云里雾里。”“Catchme是一个很经典的案件,只是其中的一个细节或者不容易让人注意到,但是如果我说这个案件的名字你们肯定都听说过。”
    1888年发生在英国白教堂的系列谋杀案,被害者皆是妓女,案发时间都是在周末的巷子或者妓女的家中。这个案件在英国引发了轩然大波,英国的民众陷入了一阵恐慌,警方极力去侦查,却无力侦破此案。
    简锦瑜用简单的语言叙述着这个经典案例,这几乎是没一个犯罪心理和疑难案件侦查的必备案情,不管是老刘还是大周果然都是知道的。甚至就是法医陶陶也略微知道一些,因为无数的刑侦专家认为,开膛手杰克能够顺利的作案,将受害人开膛破肚,绝对有充分的解剖学知识。所以,在陶陶念书的时候曾经有不少同专业的用这个案件来暗喻他。
    “无数人都知道开膛手杰克的案例,但是却少有人关注他作案的细节。在他连续犯下的五个案件中,曾经留下了信件和文字,所以才有了杰克这个名字。除了他在信件里面的落款调皮的杰克意外,他曾经在被害人的家里留下过其他的文字,这就是catchme。”
    虽然是简单的语言,但是任何和案件有关的细枝末节都有可能是突破口,尤其是这么明显的模仿痕迹。不仅仅是留下的语言,而且犯罪人能将尸体制作成干尸,也说明了他有不错的医学常识,当然,他可能在保养方面有所欠缺。
    “锦瑜,你不会想说这是开膛手杰克再现吧,比如穿越了什么的。你看,英国没有抓到他……”大周嘿嘿一笑,不靠谱的发言。
    “大周,我早就跟你说过,不能看穿越剧,尤其是不能看芒果台的穿越剧,看多了会脑残的,你现在知道了吧。”简锦瑜毫不犹豫的打击,“不过,英国的案件开膛手杰克是用的被害人的口红写的,而且他并没有任何藏匿尸体的做法。而这个案件,我开始的时候听老周说了,是因为房东才发现的吧。”
    简锦瑜拖着下吧扭头确认到,这个案件说是模仿,但是又处于不同的手法和目的。
    “这个有什么问题么?”老刘一直专注的听着,虽然说留下了一样的句子,但是并不能说明什么。最多不过让我们可以猜测犯罪人可能接触过一些犯罪心理方面的案件和书籍。
    “这个问题问的好,”简锦瑜将手放下来摆在桌子上,椅子向后一转,突然面对着大周神秘一笑,“人和人有本质的区别。”
    人和人有本质的区别,凶手和凶手之间也有本质的区别。“一般的心理变态型的犯罪人都有一种心态,那就是让人关注他。比如英国的开膛手杰克,不管是他写信去英国的警察局,还是用被害人的口红在墙上写下catchme。”
    C城人的语速普遍较快,所以简锦瑜啪啦啪啦的说完,一群人还在云里雾里。大周甚至觉得简锦瑜不解释还好,越解释越糊涂。听了半天他除了隐隐约约觉得简锦瑜第一句好像是在说他笨以外,其他的一概没听懂。
    “唉,”看着面前的人都是满眼的圈圈,简锦瑜叹息了一口气,有些无奈的开始循循善诱,“你们看到catchme的一瞬间有什么反应?”
    “哎哟,妈啊,太吓人了。”
    “血腥。”
    “恐怖。”
    这次三个人倒是反应迅速,毫不犹豫的说出来自己心中的感觉。简锦瑜赞许的点点头,但是却没有停止询问,“这是你们看到墙上的血迹的第一反应吧,当时应该并没有发现对方是写的字迹,更多的是把它当成一种痕迹和图形去看。那看清楚上面是catchme之后呢?”
    “这个凶手也太猖狂了。”简锦瑜话音刚落,大周就心直口快的接到。这句话换来简锦瑜的笑容,“对了,就是这种感觉。”
    “我明白了,锦瑜你的意思是,不管是看到信件还是字母的警察都会有一种感觉,对方是在向警察挑衅。杀了人想要毁尸灭迹,做很多反侦察的行为都很正常,千方百计的消除痕迹会是一个凶手下意识的一个动作。但是我们这次面对的凶手明显不是,他甚至主动留下了这样的字句,好像是故意挑衅说,来抓我啊,你们这帮蠢货。”
    “陶陶说的不错,这几乎是每一个心理变态的犯罪人的共性,甚至在一些绑架和纵火爆炸案件中也有一定的体现。比如说很多的爆炸案的犯罪人会选择躲在人群里面看着爆炸案的发生,等到警察来了之后在离开,神不知鬼不觉。”
    听到简锦瑜的对比,众人终于明白了其中的差别,如果这次的犯罪人也是为了引起关注的话,那么就肯定不会将尸体做成干尸,妥善的保管起来。
    好吧,他的保管并不怎么妥善。但是正是由于他的这个不怎么妥善的行为,可以看出犯罪人和干尸在一起生活了很长的时间。
    生活了很长的时间,那么……
    “老刘,他应该在那里生活了很长的时间,那么房东和邻居很可能见过他才对。”突然有了一条很重要的线索,简锦瑜差点激动地跳起来。
    不过这次轮到大周嫌弃的嘲笑她了,“简大检察官,我们没有你那么高深的犯罪心理知识,也没有你那么的见多识广。但是这次,你分析出来的,我们已经做了。结果……”
    也是,邻居和房东是最基本的走访调查,大周他们不可能没有做。“我们调查了住在对面的以及楼上楼下,也仔细的询问了房东。不过现在的邻里关系你也知道,经常住了好几年你还不知道对面的人姓什么呢,何况才搬来几个月,而且对方故意神神秘秘的。”
    “那房东呢?房东和他签订过住房租赁合同啊,不可能没见过。”
    难得有机会可以反驳简锦瑜,大周高兴极了,“房东我们更是毫不放过,仔仔细细的询问了情况。她说对方是在一个大清早给她打的电话,但是当天并没有来签合同,而是在第三天才来了。一大早,四点多,房东还没睡醒,两个人很快就签订了合同。身份证也是假的,联系方式自然也是。更神奇的是,房东居然说她现在完全想不起对方的模样了?”
    “这样啊……”
    一时间简锦瑜也想不出来一个突破口,刚刚来讨论的热火朝天的一群人陷入了一阵绝望的沉默当中。或者自己不应该用犯罪心理也分析这个案件,这样反而把大家的思维都限制住了。
    简锦瑜这么想着,突然变得有些自责。都说尽信书不如无书,或者自己是对于犯罪心理有些太过于痴迷了。早前在大学的时候就曾经一味的将审讯学和心理学联系在一起,结果论文被导师说成是伪科学,被打回来重写……
    不过话又说回来,即使论文不被看好,简锦瑜也从来没有怀疑过。甚至这件事情闹得太大,连教简锦瑜诉讼法的老师都来劝说她,说即使她的研究成功了,也不具有丝毫的适用价值。这样催眠的手段,违背了犯罪嫌疑人的真实意愿,可能会侵犯到隐私权,并且对他的沉默权起到了毁灭性的打击。
    “老师,我绝对催眠绝对是有人可以做得到,并且做得好的。这样可以更好的发掘真相,不能因为武器会伤人就不开发武器。悬在我们头顶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不也是武器么,但是每一个法律人将它奉为至宝不就是因为它代表着正义。这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平和正义,同样的也没有绝对的邪恶和歪曲,好与坏不过是看谁在利用它。”简锦瑜的语言在已经先入为主的导师面前不过是强词夺理,对方拍拍她的肩膀之后转身离去。只剩下简锦瑜一个人独自坐在自己的书桌前摸索着那本《纳粹下的德国》。
    以前的简锦瑜不懂,她一直觉得自己如果能研究出来一定能坚守本心,不会做出违心的事情,现在看来或者她的研究原本就是一个错误。如果有一个人真能给对方下暗示,不是杀人于无形之中。每一个有了这种能力都会爆棚吧,没有一个天才会甘于沉默,只要他发现自己是一个天才。
    没有一个天才会甘于沉默,只要他发现自己是一个天才。
    是的,没有一个天才会甘于沉默,只要他发现自己是一个天才。
    简锦瑜高兴的差点跳起来,是啊,人都有表现欲,想要别人知道自己的与众不同能力卓越。但是如果他自己并不能发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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