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当年月明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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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使身在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林德也没有看过如此繁华的世界,而跟着他以后的父亲的保镖卡尔告诉他,这个地方叫香港,夜景很美,虽然和他们的家乡西西里岛不能比,但是夜景还是可以看一看的。
    车队一直浩浩荡荡的沿着蜿蜒的路上去,林德有些别扭的看着自己身上的西装,但是又不敢说话。奥本海默真的不是一个慈父的模样,大部分的时候他都是少言寡语而且面无表情的。
    林德也不知道他们要去哪儿,直到发现在路边开始出现一列豪车,还有路两边站得笔直的黑衣保镖,每隔两个黑衣人会站着一个戴白手套的男人。
    “伦纳德先生,夫人已经等候你多时了。”
    车子刚刚停稳,就有人殷勤的上来拉开车门,请他们进去。但是对方也并没有让他们下车,而是自己坐到副驾驶的位置上熟练的用意大利语和开车的人交谈。
    从进大门到现在已经开了有四分钟,车子终于停下来。林德这时候才知道什么样的才是上流社会。
    纯白色的别墅伫立在他的面前,仰头望过去只看到绿树掩映下反光的玻璃屋顶。两边有纯黑色鹅卵石铺成的小路,延伸向不同的方向,不知道通向哪里。而间隔的地方都铺着从马尔代夫运过来的白沙,黑石白沙,通体雪白的建筑,隐藏在碧海蓝天之间,让林德突然明白这是和自己不同的世界。
    身边的人在用一种发音复杂又奇怪的语言说着什么,很久以后他才知道那种话叫做粤语,是中国的一种方言。不过在东南亚一带都很盛行。
    林德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手足无措的站着,跟在奥本海默身后。酒会上到处都是他叫不上名字,甚至见都没见过的点心,水果,还有酒水。他觉得自己的唾液急速的分泌,但是却不敢动。他知道,如果自己动了一定会成为所有人的笑柄,或者面前这个人就不会要他了。
    小孩子总是有着野兽一样的直觉。
    人群突然安静下来,有一对夫妇,一对长得非常漂亮的夫妇从右边的楼梯缓缓的走下来。男的一身黑衣,面容精致,一双凤眼勾魂夺魄。只是他用一种别扭怪异的姿势抱着一个小孩。
    而穿着粉色晚礼服的女子看到奥本海默走上前来给了他一个热情的拥抱,“阿默你来啦。”不过很快就被单手搂着婴儿的男人一把拉开了。
    婴儿被这样单手抱着非常不舒服,大声的嚎哭起来。林德看到年轻男子的眉头皱在一起,有些撒娇的对女子说道,“姐,这一百天我都在反思,非常认真的反思。我是不是脑袋进水了才会把他生下来。”
    林德伸出双臂想抱一抱小孩,他母亲早逝,把他托付给另一个贫民窟的女人。那个来自墨西哥的女人的孩子林德带到两岁,直到他们抛下他离开的时候。所以,林德可以说擅长带小孩。至少比霍征帆擅长很多。
    小孩子都喜欢颜色鲜艳的东西,他一下子就被林德与众不同的金色头发吸引住了,瞪圆了眼睛吹泡泡,好奇的打量着这个对他伸出手的男孩。
    “阿默,这个孩子是?”凌飞絮极快的打量了一下这个小孩。虽然穿着手工定制的西装,但是手和肤色还是出卖了他,这个孩子绝对不是良好出身的小孩。
    “我的养子。”
    奥本海默的话引得霍征帆叫起来,“什么,我儿子刚一百天,你第三个养子都那么大了。你什么意思!”
    说话之间,奶胖奶胖的小男孩被他塞到林德的怀里。才一百天的小孩正是可爱的时候,可以看到他完美的继承了父母的优势,长大之后肯定非常的漂亮。当然如果他不流口水就更好了。林德低头用手指仔细的擦干净他的口水,这才注意到,小孩子的眼睛并不是完完全全的纯黑色,而是一只蓝一只黑。
    被人舒舒服服的抱着,他换了一个姿势,继续流着口水睡觉。凌飞絮看着眼前的两个小孩,觉得过去那恼人的一切都好像已经是过眼云烟了。莞尔一笑,“阿默,他们如此合得来,不如我把他送给你儿子做童养媳好了。”
    “怎么可能,他儿子嫁过来还差不多。他儿子那么多,我可只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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