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军大陆 第九章 洛歌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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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色正好,热闹的集市上,男男女女嬉闹谈笑着,卖家吆喝着。发色各异,来自大陆各个角落的旅人,狭道相逢,笑逐颜开。参加洛歌节的人,无论是强者还是无势的人,都心照不宣的自发维护着,大陆一隅的圣洁安详。
风梧一行人,隐藏于人海,雇了客栈的小二领路。“公子,这洛歌节可是我们这最热闹的时候了。而且老一辈口中,关于洛歌节还有一个故事呢,不知道几位公子有没有听说过?”
“哦,什么故事,说来听听。”
“好咧,这落镇之初有一大户人家姓洛,这家的老爷子乐善好施。但他夫人肚子不争气,只生了个女儿,洛老爷又不愿意委屈了夫人,娶二房,所以老爷子特别宠爱女儿,一直希望女儿嫁个好相公,也可以继承家业。一天晚上,这洛家小姐在院子里抚琴唱歌,恰好被路过的落魄商人听见,那人啊趴在墙头看到了洛小姐,洛小姐抬头也看见了他,这两人一来一回,你别说,还真是缘分,竟然看对了眼。后来两人把事情告诉了洛老爷子,洛老爷子看这女婿还过得去,但又不放心把女儿交给他,想考验考验他。就把呀,洛家的一个没什么生意的酒楼交给他打理,许诺如果可以使酒楼日进斗金,就把女儿嫁给他。那商人忙着实现承诺,日日呆在酒楼。洛小姐就天天在家绣福袋,挂在院子里的树上,洛府上下为小姐感动也都叠了祝福的祈愿船,放在洛府联通城外的池塘里。那个商人也真是有才居然把洛家酒楼办的蒸蒸日上,老爷子对女婿很满意,心甘情愿的把女儿嫁给他,还让女婿继承了家业。大家都说洛小姐这一对是受神明祝福的,以后好多爱人都在洛小姐大婚的这一天嫁娶,久而久之,大家就把这一天定为洛歌节,把互赠情歌作为一种风俗,就算被拒绝了,也不会被嘲笑。嘿,这还是真的,好多平常不敢表露心意的都会在这一天大胆求爱。”
“真的有神明保佑吗?”魅探头探脑,好奇的问。
“公子,这个。。。。。。老一辈的都这么说的。我可以带公子去洛树和洛湖瞧瞧,说不定公子许的愿望可以实现。”
魅看看风梧,似乎在问,要不要去。“那就去吧,一路上也能玩玩,我们不急,也不要刻意往那赶。锦年,你说呢?”
“我是陪舍妹来的,我是没意见。”花锦年和风梧都是一身白衣,但两人却穿出了截然不同的两种风格,风梧的调皮混着一丝丝邪魅,令人忍不住沉沦;花锦年的儒雅和着看不真切的狡黠,温和下是狐狸脸面。
“我也觉得挺好的啦。”花诺绯则是一件粉色的衣裙,体现了她少女的可爱活力,青春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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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梧站在一家魔器店门口,犹豫着要不要进去瞧瞧。花诺绯却摇着花锦年的胳膊往里走:“表哥,我们来看看啦,说不定会后好东西,来啦来啦。风梧你们也来啦,看看又没事。”花锦年一脸我也没办法,“就将就一下,说不定真像诺绯说的能淘到宝呢,真正的宝贝大多是不起眼的。”
风梧点点头,想说的也是。带着魅和一路只笑不语的浩进了店。店里两边一边是武士用的,一边是魔法师用的。虽然没有东西隔着,但却使人感到一目了然,分了类的样子。
风梧跟着花家兄妹,花诺绯在武器架上挑了半天,却没多大收获。风梧看到了在一个独立的架子上单摆了一把匕首,匕首柄上镶了许多宝石,想来女孩子应该是喜欢这样的,就拿给了花诺绯,和不和适。花诺绯看到风梧接过来的匕首,很是满意,想把它拔出来看看,却怎么也拔不出来。“老板,这个是怎么回事,怎么拔不出来?”
老板一看花诺绯,肯定是个大户人家的小姐,旁边的花锦年和浩也应该是有见识的人,也不敢欺瞒。“那个,小姐,我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这是昨天下午一个裹着黑衣的男子送来的,那个男子说这把匕首非常锋利,但是我请人试了很多次怎么也拔不开。”
“诺绯,说不定你还真找到宝了,这把匕首应该是还没有主人的幻器。”花锦年拿过匕首看了几眼,凑近表妹说。
“老板这多少金币?”
“公子,要两千金币。”
“也不贵,诺绯我把它买了作你的见面礼,好不好。”风梧说着,从空间戒指里拿出一张水晶卡。
如果前一刻周围的平民是讨厌风梧这种财大气粗,那么现在他们都是倒抽一口凉气,拥有水晶卡的都是大家族的人。花锦年看到风梧拿出水晶卡,眼里闪过一瞬间的惊讶,风梧一点都不简单。
风梧本人对金钱没什么概念,也就不明白周围人的惊讶从何而来,而且他也不想理会其他无关紧要的人。径直走向老板,刷卡付账。却和老板走到一半的时候,风梧却停住了。那是一柄魔法仗,漆黑的鎏金权杖,柄上雕刻着繁琐的花纹,头部状似龙爪,半握着,应该是用来放东西的。风梧丢下老板,在角落里拾起它,拿在手中掂量着,甚是满意。
老板走到风梧身边,看见他拿起魔杖,一阵疑惑:“公子这也是那个送匕首的人拿来卖的,您要不要看看别的,您看,那柄魔杖就挺适合的,还是用上等的玄木打造的。。。。。。”
风梧立刻打断了店家:“老板,我就要它了,你直接说,要多少金币?”
“这,这魔杖少了重要的东西也就不值钱,您要的话,给一百个金币就行了。”
风梧露出笑容,随老板付了钱,把魔杖放进空间手镯。花诺绯正兴奋的把玩刚到手的幻器,盘算着回到客栈契约了。魅眼珠子提溜提溜的转,寻找着,最终失望的叹气。浩一直保持着温和的狐狸笑容。花锦年率先走出了店,风梧紧随其后:“锦年,诺绯,我们还是去洛树那瞧瞧就回客栈吧,明天还要赶路。”
“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