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录之后宫评论 三 辽景宗耶律贤皇后萧绰(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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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匡嗣共有九个儿子,除了老八早死以外,其它的儿子全都当上了辽国的显贵高官,而韩德让尤其以则在辽景宗时期一直做到南院枢密使,以其“厚重有智略,明治体”而在朝堂内外享有盛誉。
辽景宗死时,韩德让的忠心和才干得到了进一步的展现,他不但为太后和幼主出了一个辖治宗室的绝妙计策,还“领宿卫事”,直接负责他们的安全。
这时的太后萧绰还不到三十岁,正是女人成熟丰艳的年纪。治国时下手无情的她对于韩德让这位身份特殊的股肱之臣,却表现出了与众不同的儿女情意。
据说,在景宗去世后不久,萧绰就对韩德让吐露了多年的情意:“我从前曾与你有过婚约,现在皇上去世,愿与你重谐旧好,再叙前缘。现在我儿子当了皇帝,他也就等于是你的儿子,愿你好生照看!”韩德让再想不到当年的那个小女孩经过这许多年,已做上了太后,身边要什么样的男人没有?却仍然对自己旧情缱绻,实在是感动莫名。从此他更对萧绰忠心耿耿,而萧绰对他更是完全地信任,让他总领禁军,负责京师宿卫。
此后,韩德让出入宫帐,与萧绰情同夫妻。他们之间愈燃愈旺的旧情,并没有瞒着任何人。他们出则同车,入则共帐,就连接见外国使臣的时候都不避忌。
也许是因了韩德让的原因,萧绰对辽国的制度和风俗进行了一系列大刀阔斧的改革。这些改革包括奖励农耕、倡导廉洁、治理冤狱、解放部分奴隶、重组部族……不但将辽国从奴隶制国家进一步向封建制转化,而更重要的是改进了契丹族与汉族之间的关系。
辽国本称“契丹”国,是一个以契丹族为主体的国家,在陈旧的法律条文中,契丹人与汉人等其它民族的地位是完全不对等的。例如:契丹人致汉人等死,只须赔偿财物牛马;如果汉人致契丹人死的话,不但本人抵命,亲属还要被没为奴婢。族群之间的对立在这样的法律下积累日久,到景宗的时候,辽国国内的民族矛盾已经到了十分尖锐的地步。
而萧绰则对这些不利国家发展的法律都进行了更改,多达十余条。规定只要是辽国子民,无论是契丹族还是汉族,都一律平等对待,在法律上都负相同的责任。除了民族对立,辽国的旧律也使阶层之间日益对立,特权阶级违犯法律、损害百姓利益,往往都能逃过追查,——事实上,这一点北宋王朝也无法避免。——但萧绰却严格地执行了“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说法,保护了百姓的利益。为了检讨从前执法的缺陷,萧绰制定了“上诉”制度,允许自觉冤屈或量刑过重的百姓直接到御史台告状;她派专人巡查各地,清理陈年旧案,洗雪冤屈,如有需要她甚至还亲自决狱。除了“宜宽法律”,萧绰对一些证据确凿的罪犯也给予了相对人性化的处理方法。例如:在旧律中,死刑执行后,犯人的尸体要示众三日。萧绰则下令执行后的次日一早就可以由死囚家属收瘗。再有:即使是主人,也不可以擅杀奴婢,即使奴婢确实犯下过失,也必须交由公堂,由他人审决。皇族贵戚耶律国留将出逃的奴仆杀死,萧绰知道后便将国留处斩。
萧绰在修订法律时,所做的最令人称道的决定莫过于废除“连坐”之条。
“连坐”,是一条非常残酷的法律,而这条法律不仅辽国有,汉唐宋明以至举世皆有。经常是一人犯谋逆之事,兄弟不知情者都难逃一死。
统和初,北院宣徽使耶律阿没里向萧绰进谏,认为“连坐”之法过于残忍,害及无辜,希望能够免除这条恶法。萧绰立即采纳,并载入律书。
统和六年(公元988),萧绰还在辽国实行科举制度,为平民能够发挥才干、跻身上层社会开了一条道路。所有的这一切,都使辽国逐渐吏治清明、社会稳定
而萧绰在执行法律时,最难能可贵的是不因私废公。
辽景宗死后三个月,挞刺干乃万十多灌了几钟黄汤,醉薰薰地胡说八道,对人大说宫掖隐事,炫耀自己是个万事通。按照从前的规矩,乃万十是死定了,但是萧绰只是将他打了一顿板子而已。部民不慎失火,以致于烧到了辽国圣地木叶山,本来也是死罪,但萧绰也仅给一顿板子。并不认为一点闲言闲语或无心之失就该夺人性命。
无疑,萧绰的所做做为使辽国上下都心服口服。
除了内政,由于萧绰任人得宜,使辽国的军事实力方面也有了相当的增强。她对将士奖罚分明,将士用命,军事整饬,一扫从前的颓败之势,士气大振。
据辽史《刑法志》记载,自萧绰变革之后,辽国“国无幸民,纲纪修举,吏多奉职,人重犯法。”“统和中,南京及易、平二州以狱空闻”,辽国内政呈现一片兴旺的景象。
当然,对于萧绰的私生活,契丹贵族内部也不是没有意见的。韩德让毕竟是一个汉族人,如今不但位高权重,还俨然成了太后的后夫、皇帝的继父,契丹贵族议论纷纷,有些人更以韩德让“非我族类”为由,坚决反对太后对他的宠信,甚至于散布一些韩德让不忠于太后和辽国的流言蜚语。——这样看起来,他们倒并不反对太后再嫁,只是无法接受太后所爱的居然是一个汉人,这可真是令契丹的帅哥才子们气不打一处来。而萧绰面对所有的挑拨和挑衅,都不为所动,仍然对韩德让始终如一。众人议论归议论,看太后如此坚持,也就在不了了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