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实验带班双线程作战开启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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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机抽取这意味着我们每个实验都给包教包会,中间还要带七八年级的生物实验课,生物材料是有重复的,大部分都是要新鲜材料,所以当天实验当天买。
    简单的介绍后,我拿到了实验课所有的类目,使用的是a4分块打印出来的,看样子已经准备好了让我接受这次挑战。大致了解后,我去了那个原本是我们七三班的教室,现在是新生的七一班,这间教室并没有太大的改变,甚至有点玻璃我都还认识,那时候几个坐不住的打闹,碎了几块玻璃,买来换新的,玻璃的瑕疵部分我记得很清楚,时间在缝隙里也就涂了涂灰罢了。
    好巧不巧,这个班正是老熊的班主任,之前的相遇让他知道了我是来实习的,在他班主任时期,我是班长还是纪律委员来着,现在学校里另一个老师亢就是我的副手的哥哥,两个人对比我真不相信是兄妹,哥哥和蔼可亲,妹妹像个洪兴十三妹一般风风火火。
    几句话后,我就被抓了壮丁,怎么回事呢,对于实习的我来说,当了十数年学生,突然就给大班当实习老师了,虽然有家教经验垫底,但是小碗菜和大锅菜的做法很不一样,一个要求的精细,一个要管饱。
    老熊是那种课上很严肃的,他的眼神在透过镜片时候很慈祥的眯眯眼还看不出什么,只要双手一撑着桌子,脑袋微微低着,目光高过眼镜射出镭射激光死死盯住一个人或者大规模扫射时候开始,一切都会变了味道。空气里的窒息感是不会通过开窗解决的,高中时候,我基本就在军分区那块住,转弯下去买菜的电视大学上面一点就是老熊的老家,我和乌鸦是去过他家里玩过一两次的。课下的他风趣幽默倒也不是,只是没那么肃杀的眼神找带我们便是最好的安排了。
    听说我是管实验,好像很闲的样子,就把那个七一班托付给我,我第一时间是拒绝的,因为在我印象里,班主任是个最重要的位置,一个班的所有东西,物理层面和精神层面的都是要靠班主任来引领,这也是我大二的选修课班主任工作上学的,甚至那本教材还在我包包里。
    在我犹豫的时候,他安我心提出了只是让我负责亿点点,亿和一发音一样,倘若是英语发音,万(一的谐音)和哔哩(十亿)是有很大区别我还是听得出的。
    好像不管什么班,总是有一两个不安分的,有人说老师记住的总是调皮的孩子,在这里我想说过于绝对了,我就记不得那个常给我找麻烦的,记得的是乖孩子和班上的苗子。
    一班里也有体形差距很大的,有的壮如牦牛,有的干扁的很。有人的名字却让我时而现实时而梦境,一个大姓和单名总是很容易重复。这个班的物理位置是曾经的七三,这个班也有姑姑的同名人,两者相互助长,我竟然恍惚看成了她,甩甩头回到现实,那人远在深圳上大二呢。
    因为没指导,我就自己按照书本和记忆首先是确定规矩,回去后着手了第一份班级公约的草稿,《僵尸国度》里白发老头在嗨了以后写了“宪章”,而我是凭回忆复刻了部分老规矩,那时候有个综合分的统计,可以说那时我们初中极少数出现打架斗殴的根本原因,少交一次作业就扣三分,每个月一百分的总分,实行扣分制。什么都不犯就满分,但是过于细致的扣分制度也会带来弊端。它已经不适合现在的规矩了,随着进城打工的增加,社会压力,男女对立等等明面暗底的影响,农村的生源大不如前,甚至在我们还没毕业时候就出现了优等生越来越少的,一届不如一届,我虽说是毕业生第一名,但是对比于之前的,已经在总分差了接近一百。
    精英教育逐步成了泛教育,这也是无可厚非的事。
    一两天后,在老兄办公室看到了个新人,这个办公室里是有熊和一个画画的师兄,今天却多了个人,从侧后看应该是个女的,毕竟长头发的男老师在乡下很少。好吧,我知道这样的描述一个女生是有问题的。
    老兄给我们双方做了介绍,这个女生是学校正经给的七一班的实习班主任,正的还是老熊,我算是老熊的私自给的名头。可当时老熊也混到教导处去了,大小也是领导了。于是现在成了一个班有一个太上皇,两个皇帝,我和康王好像没啥区别?啊嘞,我为什么自贬自己?至多也就是个朱祁钰吧。
    手头上的事就一分为二,对于我来说算是个好事,和她了解一段时候后发现,这个女生是特岗来的,就是不用师范类专业也可以当老师的特岗,她教的是语文,只是没有系统的教学培训和班主任的培训课,依靠老兄有一句没一句的说,也是忙得很。
    这样的情况下,朱祁钰没被一下拿走权力,只是在逐步丢失对于班级主干的掌握。我不是个爱权力的人,只是会觉得辛苦找的班干部,一下子就丢失了,是不是我自己的问题,注定没法守住。
    我的重心开始转移在我专业上,每天中午都要给初三的两人补实验课,因为他们算是有时间也经历过,八年级的刚开学,不可能一下子能教完全部的实验。
    还好两人里有一个瘦男生算是个聪明人,教了一遍给了过程就能自己操作,老师其实遇到这样的人很省心,只是心里也明白这样的学生往往对于教师没有过多的认同感,他总认为是自己足够聪明才获得的区比赛第二,当然我也不是很在意,只是这个第二也是我作为全程指导老师的荣誉,在母校这个功劳算我郑老师,大学那边就是我的了。三个人各得其所,说来也是很有意思。
    当然了,不是几天就教完的,是在半个月里陆陆续续教的,倒不是我偷懒,而是他们初三是要有很多补课,有时候中午都被占据,所以隔了一段后要在复习一下实验。
    七一班那边,我有两个小兄弟,大小施琅是很调皮的,小的是学习委员,大的是劳动委员,倒不是我任人唯亲,人都是他两选的,只是这两和我亲近些,说来也怪,一般男生对于女老师好感会多一些,按理说,应该是和我表妹同名同姓的她更得男生的喜欢。
    小小年纪的他们,却一身江湖气,换做我是他们同学,定然是会远离的,就怕哪天拿着关系好就要我去打群架,当时的氛围已经很不一样了,大部分都是留守儿童,家里就剩下爷爷奶奶最多有个年纪差不多的哥哥姐姐,很多人无心学习,大都想着毕业就出去打工什么的。我们那个时代标语是读完初中在打工更轻松。这样的标语早已经随着时代的发展被作废,光认识字已经不足以满足日常需要,新鲜事物的产生越来越多,几个认识的字凑在一起就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对于我来说也是常有的事。
    有次就遇到个尴尬的情况,学校里的打架,结果有人找了外援,等带头大哥一来,好家伙竟然是我毕业班的同学,十来岁的打架竟然叫上了上古世纪的人。在班上时候我就知道这个人并不好惹,他属于我当时依附的学习团体的重要成员,我们的小组织囊括了年纪前十的大半席位。里面是不包括这个大哥的,因为他满口江湖,心在学习上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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