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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灯瞎火好摸鱼》
    1。
    看到那一幕时,简符复杂的心情变成了简单的拳头。
    二话没说,暴雨般的硬拳头跟钉子一样梆梆梆砸下去,生死他算什么,现在满脑子除了揍死这俩混蛋就再没别的。
    顺手抄起酒瓶抡下去。
    哐当——
    世界平静了。
    ……
    病床上的简符直挺挺地趴着,嘴角抽抽哀嚎:“沈契你给我轻点!我现在是伤心又伤身啊!”
    “嚎什么嚎就破了点皮。隔壁躺着的那俩才被你打惨了,你小情人是粉碎性骨折、你情敌是骨折加背上划了那么长一道口子。”一身白袍的沈契眼皮不眨,“解气了吧?我说你用点脑子行不?”
    “不解!”简符闷闷地说,“恨不能打死这俩不要脸的!”
    “你要成心打死就不会只给这么点教训了。”沈契夹着棉球往简符的脸上按了按。
    简符打架是行家,当年赤手空拳打遍全学校不是白夸的。那两人看上去浑身鲜血淋淋,但致命伤口一个也没有,确实是手下留情。
    把伤弄完后简符状似满不在乎地苦笑:“去喝一杯得了,喝完这事就算完了,反正,大爷我也不是第一次遇上这倒霉事。”
    “等下。换身衣服。”
    路过那个病房时,见门敞开着,简符往里瞅了眼。
    他的“前任情人”可怜兮兮坐在床沿,没记错的话当时踹中的是小腿。他的情敌背对着门,侧躺在病床,赤着胳膊,背上缠着白色绷带。
    前任现任也不过一夜之隔,简符心头的血翻涌上来。
    那两个大男人含情脉脉对视着,看来这一顿揍又为他们的感情添上了推波助澜的一笔——简符是同性恋,所以男友也是男的,情敌也是男。嚓,跟打了一场群架似的。
    叩叩。
    简符敲了敲门。
    将无名指上的戒指拽出,扔过去,叮叮几声轻响,指环咕噜咕噜从被单滚到地下:“这事就到这了,谁也不欠谁的!”
    大踏步离开,目无表情。
    没错,架打完,这事就算完了。
    他简符也是有脸有皮的人,死缠烂打他抹不开,隔夜仇他也不稀罕记——不就一个情人么,不就一顶绿帽么,不就,那俩是青梅竹马自己是过个桥梯么!
    拳头过瘾了,怒气随着啤酒苦涩的味道酿成煽情的悲催。
    身上只破个皮,心里可不知被捅了多少个血窟窿,几瓶下肚,悲从中来。
    透过玻璃看清自己的鼻青脸肿,再看看沈契是那么优雅地坐在对面,举起酒杯,抿了抿,喝个啤酒都跟波尔多红酒似的,这世外高人的做作派头——他羡慕啊。
    “我难道就是那男二号的命?这都第六个了,TMD还让人消停不消停!”简符呸了一口。
    男二号,是沈契给简符封。
    男二号的渊源还得从简符自己说起。沈契和简符是中学同学,当年,高中,食堂,两人对坐边侃边吃。
    瞥一眼大屏幕,《梁山伯与祝英台》。
    吵吵嚷嚷的大食堂听不清主角们说什么,但那个家喻户晓的故事还用得着多说吗?
    简符戳起一颗小小的马铃薯,一咬两半若有所思:“沈契,说起来这故事最悲催的不是那两蝴蝶,而是马文才啊。”
    “怎么说?”
    “你说梁祝谈恋爱,掖着藏着,大家又不知道你俩私定终身了。人家马文才屁颠屁颠跑来提亲,你拒绝不就行了;你要不拒绝,也得跟马文才说清楚呀;你丫还拖啊拖啊愣是拖到了娶亲那天,好家伙眼看洞房了,你俩化蝶了,可怜马兄还坐在高头大马上眼巴巴等呢。瞧这绿帽戴的,这辈子要不举了吧。”
    噗,沈契差点喷饭。
    “男二号的命就这样啊!有才有貌有势力又能咋,就让你眼巴巴看着那俩比翼双飞。”简符咽下最后一根青菜,盖棺定论。
    山水轮流转。
    在恋爱场上大家纷纷抢着自己的角色。
    而悲催的简符第一次恋爱就被学弟甩得一干二净时,沈契脑子瞬间冒出的不是安慰,而是——男二号,马文才。
    顺利开启命运诅咒,从此简符在男二号的康庄大道上一骑绝尘。
    屈指数来,简符充当的全是悲情角色,谈了五六场恋爱,悲情纷呈:表白被拒、情人劈腿、情人和前任复合、情人不明不白说拜拜……咳,往事不堪回首。
    刚才那情人算是时间持续最长的,1年。但某天遇上了青梅竹马,不知情的简符非常热情地把“情敌”请进门。在简符眼皮底下,那俩好上了。
    男二号就这样,他什么都好,但注定是要被主角甩的——而且大部分是被当了过桥梯之后甩,因为人家是真爱。
    “真TMD恶心,他们是真爱我的就不是真爱?我挖心掏肺怎么就没人看得见啊!3个月啊!他整整骗了我3个月,出TMD的什么差!分明就是出TMD轨啊!”啤酒的白色泡沫溢出来,简符趴在桌子上,灯光不明不暗,眼角有可疑的晶亮。
    沈契好笑地将他扶起:“行了,买醉还买哭了,瞧你这德行脓包不脓包。”
    “哭什么哭我这是被酒辣的,我就这德行怎么了,你试试被人戴绿帽的滋味好受啊,你说我哪点不好?一个一个的,都走了。”一开始是义愤填膺,到后来渐渐成哽咽。
    “行行行,你真好着呢,是他们狗眼不识英雄,回家啦回家啦。”
    啤酒醉不了人,简符脑子还留三四分清醒,憋屈之后就变成了话痨,呱唧呱唧倒数着历任情人的过往。学生时代的简符是热血运动俊男一枚,球场上跑起来那真是活力四射,揍起人来那也是痞俊痞俊的看得人热血沸腾,所以他的那些个情史也少不了折腾劲。
    “呦,我还当你每次说什么‘这事就算完了’是真的完了。这不是记得挺清楚嘛,都追溯到大一的初恋了。”沈契一边听一边笑,扶着他斜靠在后座上。
    “他不是我的初恋,我的初恋是……”简符闭上了嘴,双手覆着眼睛,再没说话。
    沈契一边开车一边撩拨:“第一次听你说初恋,那是怎么回事?”
    沈契二十七八岁,戴着金边眼镜,框架简约,挺斯文一人,但也不能掩饰他有一颗奔腾的八卦心。
    “还能怎么回事啊?就这么回事啊!暗恋啊暗恋!等我知道这心里头酸酸麻麻的味道是暗恋时人家都走了……”就是这个七分醉三分醒时,简符最管不住自己的嘴。
    沈契隐隐一笑,少男情怀总是诗。
    “走了……然后留下一孩子,我替他养咯。”
    呃,咦?孩子?养孩子?
    简家十几年前确实领养了一孩子,叫裴野,比简符小个六七岁,白玉团子一样,总跟在简符后面叫哥。简符这哥当得比亲哥还亲哥,宠得不行,上大学后离开家,还特意把孩子接到自己身边念书,好吃好喝供着。
    难道暗恋是个女人?不会吧,简符向来都是只抱男人的啊——他她不分的沈契惊了:“女的?”
    “什么女的,就是裴野他爸!啊——”简符忽然咬了下舌头,“这话怎么都说出了。算了算了,反正都过这么久了,想起来我也记得不清,光记得他穿个白衬衫,牛仔裤发白的样子,唉……”
    替暗恋的人养儿子这事,也是男二号必干的事情之一哇,但简符实在不像这么圣母情怀的人啊。
    “咦?那你对人家儿子不会……想入非非吧?”沈契可疑的问。
    “滚!我能是这种混蛋吗?裴野自小就跟我玩,跟我亲弟一样亲。你是没见那小子蹲在垃圾堆旁,流浪狗一样,我能当没看见?领养他,这跟初恋暗恋也没关系,他就是、跟我亲弟弟一样……”简符开始颠三倒四了,“转眼都二十多岁了。”
    看来你这暗恋够穷的,人一走,孩子就流浪了。
    不对,裴野领养前是学过钢琴的,这家境能穷?看来这八卦挖下去有料啊。
    眼看转个弯就到家了,兜里悦耳的手机铃声骤然响起,沈契的思绪被打断,接起电话。
    几句之后,沈契踩下刹车:“简符,今天你是不能去我那里了。”
    “哦,你那里有人了?”
    沈契没有回答:“我送你回家。”
    这个家指的是是简符自己的家。后座上的简符两眼迷离,跟被丢弃的小狗一样茫然无辜,一门心思想着往事,没把沈契的话往心里去,嘴里含含混混的嘟囔,沈契就当他同意了。
    十几分钟后,车缓缓开进小区。
    后座上的简符还在嘀咕被甩啊、男子汉大丈夫何患无夫之类的。
    车门一开,往外一瞅,立刻跟被踩狗尾巴一样惊了:“这是哪呀?”
    “你家啊!”
    你不至于醉得连自家都不认识了吧?住了两三年的家,当初买时挑了一大圈。莫非一直住在情人家里,把自家都忘了?
    “不行不行不能回,裴野那小子在。你又不是不知道那小子……那什么看不得我喝酒。”嘴皮子又快又利,这会儿脑子倒好使了。
    沈契拍了拍他的肩膀:“放松放松,那小子也二十多岁了,又不再是十岁小孩。”
    简符还留着一丝清醒,扒着座位不放:“我喝了酒真不能进去,不然又得刺激那小子——你不知道裴野他爸就是因为喝酒后……哎呦,沈契你快随便送我去哪个酒店睡一晚得了。”
    沈契郁闷地在车顶撞了一下,撞得咚咚地响:“倒八辈子血霉了,你早不说去酒店。”
    砰的一声关上车门,还没转身,听见低沉一声:“沈契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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