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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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到了要表演的时候了,虽然林宥司已经见识过一次了,但还是很佩服。当然除了佩服之外,还有紧张。
四个人倒是不紧张,因为毕竟一直都是在别人的目光中走过来的,而且也表演了很多次。不过四个人倒是为林宥司捏一把汗,毕竟,他是第一次,而且还那么害羞。
握了好几次拳,终于冷静下来的林宥司只想把贝斯弹好点。
于是,五个人就在掌声和欢呼声中上台去了。
五个人一上台试音时,台底下已经叫疯了,每个人都在期待着“blood”的精彩演出,还有林宥司的表演。
林玎看了台下疯狂的人,笑了笑,说:“大家好,我们是‘blood’。”
欢呼声很快就停止了,大家都在静静的等待着鼓棒的敲击。
“one,two,three,four。”
前奏不长但是很精彩,众人都听呆了。
一首歌,很快就结束了,明显听不够的众人马上就拦住了五人退场的路,要求再来一首。
林宥司哪见过这样的场面,求助的看着墨明轩。墨明轩倒是习以为常的对他笑笑,问他:“你还会弹什么歌呀?”
不过,林宥司有点紧张过头,竟然练习过什么歌都忘光光了,心脏跳得极快,但还是什么都没想出来。
林玎看着林宥司,突然灵光一现,是的,他想让林宥司来一首,但是林宥司那么紧张,这个想法是不大可能实现的。
林宥司慢慢冷静下来,对墨明轩说:“唱首我比较熟悉的,我自己可以编点东西跟进去。”
但是,林宥司比较熟悉什么歌,墨明轩是真的不知道。
不过,林玎倒是会唱几首张国荣的歌,就是不知道其他人会不会。
沈皓月只会弹千千阙歌,阿泰倒是什么都没问题,墨明轩和林宥司都OK。
所以五人决定再来一首千千阙歌。
首先是林玎起头,沈皓月跟着,之后是阿泰,最后就是墨明轩和林宥司。
既然决定好,那就大干一场吧。
一开头只是起个调,等五个人都合在一起了,沈皓月就开始弹吉他,其他人都停止,然后林玎才正式的开始唱。
“徐徐回望,
曾属于彼此的晚上
红红仍是你,
赠我的心中艳阳
如流傻泪,
祈望可体恤兼见谅
明晨离别你,
路也许孤单得漫长
一瞬间,
太多东西要讲
可惜即将在各一方
只好深深把这刻尽凝望
来日纵是千千阙歌
飘于远方我路上
来日纵是千千晚星
亮过今晚月亮
都比不起这宵美丽
亦绝不可使我更欣赏
ah。。因你今晚共我唱
临行临别,
才顿感哀伤的漂亮
原来全是你,
令我的思忆漫长
何年何月,
才又可今宵一样
停留凝望里,
让眼睛讲彼此立场
当某天,
雨点轻敲你窗
当风声吹乱你构想
可否抽空想这张旧模样
来日纵是千千阙歌
飘于远方我路上
来日纵是千千晚星
亮过今晚月亮
怎都比不起这宵美丽
亦绝不可使我更欣赏
ah。。因今晚的我可共你唱
来日纵是千千阙歌
飘于远方我路上
来日纵是千千晚星
亮过今晚月亮
都比不起这宵美丽
都洗不清今晚我所思
因不知哪天再共你唱”
(注:千千阙歌很多港星都唱过,歌词都是一样的,哥哥也有唱过这首歌。)
众人已经满足了,便慢慢散开,让五个人走,毕竟做人不能太贪心,太贪心可能会被保安赶出去的。
回到休息室,林宥司整个人都软了,躺在沙发上,不想起来,刚才真的是紧张到不行啊。
四个人看着他的样子,不禁笑起来了,怎么会他第一天上台就碰到这种事啊。
不过,四个人很快就不笑了,严肃的讨论待会去哪里玩。
一听到玩,林宥司想起自己曾经在一个咖啡馆里打过工,在那里做服务员和卖唱的。老板是一个大美女,是那种一看就知道很有故事的人。因为看林宥司顺眼才请他,对他也很不错。很多年轻人都把那里当做据点。自己也很久没去那里了,不知道今天怎么就想到了。
不过,带他们去那里,不太好。因为老板娘不喜欢太吵闹,要是他们出现在那里,肯定很轰动,而且林玎也很吵。
“小司,你说去哪里玩好啊?”
“何日君再来。”
“啊?”
(注:这个名字。。。是我抄袭别人的。。。请见谅。)
正在发呆的林宥司顺口就说出了这个名字。
“不是,不是,我不知道怎么就想起来了,没有,不是去那里玩。”
“这个名字好好听哦。”
“是酒吧吗?这么感性的名字。”
四个人很快就开始讨论这个何日君再来,无视了林宥司的解释。
“很简单啊,百度一下你就知道了。”
林玎拿出手机百度了一下,不过并没有百度出什么结果,毕竟何日君再来还是一首歌嘛。
四个人很快就开始轮番轰炸林宥司,问这个问那个。
不过,林宥司还是咬紧牙关没说出去,不能想象这四个人出现在何日君再来,老板娘会把他怎么样啊。
最后,四个人还是放弃了,继续讨论待会去哪里夜蒲。
林宥司松一口气,但是却有点想着什么时候把四个人带过去玩玩,什么时候跟老板娘说说吧。
最后,墨明轩和林玎决定去“野蔷薇”玩玩。
林宥司很期待,因为阿泰叫了他的女友,他很想看看光头的女朋友是怎么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