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八章 得不到的是最美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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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出生,注定了被诅咒、被唾弃、被放逐。但是我依然活着——能活着,总是好的吧。
    母亲拥有酒红色的柔顺长发,笑起来却莫名有种单纯恬静的感觉。我却与文雅清淡的母亲大相径庭。一双微微下垂的碧色眸子就像沉淀了千年的翠玉,属于奎萨斯族的金色卷发嘲讽着生长在欧拉斐的我。
    我是与敌对种族混血所生的,理应不该存在于世。家里的族长决定隐瞒这件丑事,将我焚烧致死。二十一岁的母亲正值风华,若是没了我这个累赘,也可重新婚配。而她却带着两岁的我逃跑,东躲西藏地过了整整十三年。那时的母亲化名为“爱倆亚希”,而我叫“露西缇缇丝”。
    在我懂事之前,母亲是怎样带着我艰难求生的,我不得而知。
    从八岁开始,母亲教我跳舞。那是可以跳出丰富多彩舞蹈动作和富于雕塑性的舞姿。有严格的程式和要求,有固定的步法和造型,某些动作有固定的音乐伴奏。
    我还记得最基本的是重拍沉身,缓慢均匀,脊椎垂直下沉。抬腿回勾的时候膝盖不能向前,一定要垂直向后踢,踢起时要迅速,动作干净,要带有呼吸的动感。腿向后踢的时候必须有起伏,但不能僵直地起伏。起左腿出右垮,起右腿出左跨。这种舞蹈时而节奏缓慢单一,动作舒展,感情含蓄;时而节奏快速多变,动作灵活跳跃,感情狂放。
    那是母亲根据自己喜欢的动作加以更改、编排、创新的属于她自己的舞种。十二岁的时候,我们加入了世界环游演出的的“莫德拉”表演团,我与母亲所跳的舞受到观众一致好评时,母亲笑着说,那叫“泰纳舞”。
    原来,我的生父名中有“泰”字,而母亲原名中有“纳”字。
    那是怎样决绝而浓烈的爱?那是怎样甜蜜而不舍的情?那是怎样固执而痛苦的坚持?那是怎样美好而温馨的过往?我也突然明白了母亲为什么甘愿放弃安详平和的生活而要带着我辛苦狼狈地逃离——我的眸色、发色与父亲相同无二。
    岁月如梭,我已是十五岁的少女,母亲也三十四岁了。但母亲的容颜却与当初逃离的时候相差无几。泰纳舞也在不断改进,衍生出许多更难却更美的造型动作,赢得无数国家、地区人们的喜爱。我也有了三个小徒弟,虽然个个调皮活泼,却对舞蹈的学习认真不苟。
    那是盛夏七月,表演团受到邀请,在弗明朗特国的新王登基仪式上表演。
    皇室的邀请是至高无上的荣誉!
    因为泰纳舞名震世界,所以来使也特别提醒说,泰纳舞要我与母亲在先王与新王交接王冠的时候表演。服装师、造型师和团长都兴奋而紧张地为我们重新打造形象。珍珠宝石、手镯和金银链缀繁复精美,绫罗绸缎更是数不胜数,一匹又一匹,不断更改设计,经常忙得茶饭不思、通宵达旦。
    表演前夕,演出服装终于全部确定,团长带着大家游玩了整天,尝遍美味珍馐,最后彩排了一次后,都休息去了。
    登基仪式上,每完成一个节目,团长都会如释重负地松口气。
    最后是我与母亲的压轴表演。
    选择的是两只孔雀嬉闹,代表着瑞祥和快乐。整首曲子都洋溢着节奏较快的欢喜感,身上的装饰互相碰撞的叮铃声也显得俏皮灵动。官宦贵族都是教养深厚的人,不会像寻常观众那样鼓掌叫好,只是面带微笑,零碎的有些赞美之言。
    谢幕之余,我看见团长欢欣鼓舞地挥手和两位王储满意的笑容。
    收尾部分完毕后,再回到熟悉的地方时,天早已黑尽了。“如此烂漫的午夜,跟我一同欣赏可好,美丽的小女士?”混沌的意识突然清醒,我立即翻身坐起,抽出枕下的蝴蝶小刀警戒地看着蹲在窗沿的人。
    “即使拿着足以让我丢掉小命的利器,你依然很美丽啊。”那人从窗上跳下,每一步都显得坚定而闲散,悄无声息:“但我最喜欢你在舞台上旋转着微笑的模样。”
    “你是谁?”我捏紧手中的小刀,尽量让自己看上去镇静从容。
    “有幸观赏小女士跳舞的人,”他按下电灯开关,团长精心挑选的温柔暖色灯光照亮整个房间,他碧色的眸子和褐色的微卷碎发闪烁着光泽:“我呢,是负责设计修建水利工程的设计系工程师,特罗司索·德兰福。”他眯着眼睛笑起来,就像是喜欢蜷缩在主人脚边舔舐手爪的顺服大猫。
    “也许你早就知道了,”我站起来行了个礼(艺人的地位第卑,而且他们只可记住名字,不能保留姓氏。遇见贵族时,必须行礼。而“特罗司索”是接近皇族血统的五大贵族之一。):“我是表演团‘泰纳舞’正式登台的舞者之一,露西缇缇丝。”
    “别弄得那么恭敬疏远嘛,我可是特意来找美丽的小女士讨论我们都喜欢的东西呢,”特罗司索耸耸肩,皱眉撅着嘴,一副受委屈的孩子模样:“现在我只是仰慕你舞蹈的普通观众而已,若是能把我当做朋友的话,我会很开心的。”
    “特洛司索先生,虽然我没有这样说的权力,我的名字应当是欧拉斐·露西缇缇丝。”看着他诧异的模样,我自嘲般冷笑:“拥有奎萨斯族视为同族之人相互识别的金色头发,血脉里却流淌着冷战了近两个世纪家族的味道,真是个违背伦理的孽子。”
    “确实很作孽呢,”不知何时,他走到我背后,双手环抱住我,唇似乎就在耳畔,温湿的气息伴随着每一个字飘进耳中:“你这孩子……明明是个不该存在于世的人,却偏偏是个这么坚强美丽的女孩子,真是让人愁得肝肠寸断。”
    “怜悯么?真是谢谢尊贵的您以及同样高贵地同情心。”
    “真是的……果然年龄太小了还不会分辨话里的意思吗?我是说,无论你的身份如何,你必须或者一厢情愿地觉得你该背负什么,那都无所谓啊,看着你就莫名其妙的想抱住你,甚至想在你身上打一个属于我的戳印,谁都不能抢,这个可爱的孩子是属于我的。”
    “孩子?”我竟被他一句话就带偏了话题:“我已经十五岁了!”
    “明明是个小丫头而已,”他轻轻抚上我的脸——那双手微凉而长,骨骼分明。指肚、掌心分布着厚度均匀的茧块:“我已经十八岁了哦,快叫一声哥哥来听听。”
    “比我大三岁没什么了不起的,哥哥什么的我才不要!你的爪子拿开!”那个时候果真是年纪太小了,竟然被他三两句话就带偏了话题。
    “爪?你见过这么漂亮的爪子?啊不对,这个叫手!你是野生放养长大的吗?腰部以下的是不是该叫后爪或者蹄子?长得挺不错啊,怎么可以这么没礼貌!”
    “看不惯就滚开,我就是野生放养的又怎样!”
    ……
    如今回忆起来,真是狗血到不行的桥段。
    算是非常巧合的相遇,堪称别扭的相识相知,心甘情愿的进一步发展,甜蜜而纯情的热恋……似乎很多少女情窦初开的程序都是无同而类同的。虽然我很明白,伴随着伤痛、错误、诅咒降生的孽子是不可能拥有幸福的,但对常年漂泊的我而言,短暂而虚渺的快乐,我也乐意装着傻珍惜。
    正如同德兰福所说,我是个野生放养长大的人,没有良好的教育,更谈不上心机。我没有高瞻远瞩的思虑,自然也不会懂所谓的“没有拥有只是遗憾和空洞,拥有过再失去,就是永远无法挣脱的痛苦和非爱非恨、是爱是恨的纠葛。”
    当我真正懂得了,一切都太晚了。
    还记得那天,他碧色眼眸里温柔的笑容被冷淡的默然代替,穿着雍容繁复的贵族盛装,手里拿着烫金镶边的纸张诵读我的罪孽;那双温柔抚摸我脸的手在那个时候似乎紧紧扼住我的咽喉,道貌岸然地控诉着我的过错。
    那一团燃烧在金属上的烈焰将我右肩的皮肤撕开,留下不可磨灭的痕迹——红色的晶体碎片,翻译成古老的文字,则有“罪恶的果实”之意,那是被诅咒的人才会得到的标志。被烙铁烫得翻卷的皮肤尚未结痂,我已被五花大绑,丢上了每三个月开往黜缅浮城处理垃圾的船只。
    虽然我没有奢求德兰福能遵守那刚脱离唇齿就消散不见的诺言,但我没有想象到,笑容温柔爽朗、性格洒脱俏皮如他,竟然会在一个轻飘的六边形“二等功”勋章和我之间,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前者,将我送上刑场,烙下罪恶之印后,流放到黜缅浮城。
    母亲曾在无法入眠的夜晚与我谈天,她最常说的一句话是:“要忘记一个人其实很容易,不要见,不要贱。”第一个要求是完全可以办到的,第二个则是我观赏四十多次花开叶落依旧不能办到的。恨他无情冷酷,却又在每一个夜晚都梦到初见他时,那明媚如五月暖阳的笑容……
    其实这座孤岛的环境并没有想象中的恶劣,只是没有水、电罢了。那时,岛上有五万多人,共用七口地下水井,除了取水需要花费不少时间以外,其实黜缅浮城是个静心平气的好地方。后来,居然有个白金色头发、铂蓝色眼瞳的男孩被流放到这里,让我惊讶了好一阵子。
    ——那是纯正皇室血统的标志,在我被烙印的时候,仅是身着红色正装的王的铂蓝色眼瞳中流露出些许不忍的同情,我毕生不忘。
    那个孩子天性善良,温柔懂事,而且很黏我,最喜欢我给他讲故事。看他一天天长大了却没有名字,我为他取名叫“诺朗”,在古老文字中,是“不变的心”之意。
    是多久的事情呢?可爱的小诺朗问我什么问题呢?我肯定地回答:“我爱他。”
    也许真的是贱,而且不可理喻,但“情”这种东西,又有什么道理可谈?我只能面朝大海,自我安慰说,没有拥有只是遗憾和空洞,拥有过再失去,就是永远无法挣脱的痛苦和非爱非恨、是爱是恨的纠葛。既然得到了是痛苦;那么得不到的,才是最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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