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咽泪装欢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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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贵族们赠予我“艺术家”的头衔。浅棕色的细碎中长发斜斜遮住墨黑色右眼;因为慵懒和挑食,白皙的身体没有一丝肌肉,纤弱如少女。“明眸皓齿,肤若凝脂;纤纤少年,温润如玉。”这是高贵的他们亦或是她们对我的称赞。
    特拉珈弗希尔与欧泽穆维奇是这个国家数一数二的两大家族,世世代代作为隽涅(呃。就类似于中国古代的丞相职位)侍奉王上所存在。
    这样名垂千古的忠心家族当然是可以做到只手遮天的,男人们的“后宫”有很多美丽娇艳的佳人,她们大多来自于贱民区,作为贵族男子的宠物被圈养在华丽的府邸之中。少女不再得宠就会被抛弃,轻则逐回贱民区,重则卖到地下会所。
    “能想象吗,倔强、勇敢、高傲、自尊心强的少年,被折磨得如败狗呻吟的模样?那哭泣的脸上,带着惨淡笑容……苍白唇间滑落的红就如同海妖的泪,那是最为震撼人心的美——绝望之美。”特拉珈弗希尔·罹索德图非抽着上等纤细而特大烟叶制成的VeraCruzDannemann,眼中迷离着沉醉的享受:“精致如艺术品的少年啊……失去理智前的挣扎比妖娆的女人脱光衣服穿着红色高跟鞋卖|弄|身|体更令人痴迷……短暂的震撼之后,剥下他的整张皮,让青黛色的华美刺青永久停驻,然后铺在我的床边——完美的皮毯。”
    别人听到这些话也许会失态地呕吐,甚至会用昂贵精致的高脚杯砸罹索德图非那张神祗般英俊的脸——不,没人舍得。酒红色双眸是那么的深邃,亚蜜色的皮肤就像住进了温暖的阳光,微微隆起的匀称肌肉却不显得强健,也许是因为他拥有一百九十厘米的完美身高,却仅有六十八公斤的原因。那双骨骼分明的手可以完全覆盖住我的,还可以让钢琴跳跃美丽的弧度。
    对外,我的身份是他的御用绘画导师;然,我只是用于消遣寂寞的玩具。作为庶出长子,争权夺利的巨大压力让他患有轻微的性格分裂症,待人的态度时而冷漠时而亲切……我知道,无论他变成怎样的人,他都不属于我;而我属于他。
    我原本拥有一个平凡而温馨的家,十一岁旅游时被拐卖,受尽苦难。第一个占有我的人是某个著名地下集团的领袖。他的部下用特殊的方法让我身上留下了永恒的麝香,之后用牛皮鞭勒紧我的双手吊在昏暗房间的中央,让我跪在冰冷的铁皮桌面上……我以为我会在那个时候死去,但我却活了下来,辗转数地。
    大概十三岁的时候,我在某个地下酒吧里被那个肥胖油亮的厚嘴唇男人卖给罹索德图非。之后住进了华丽的庭院,每天学习礼仪、舞蹈、声乐、绘画、钢琴、社交。直到他的十八岁生日。那天他喝了很多酒,卡伯纳·苏维翁、内比奥多、金芬黛、皮诺·诺瓦……那些名贵宾客们的模样尽不相同,服装却出奇统一地昂贵,他们两三做伴离开后,罹索德图非将我拦腰带到顶楼——那是我第一次进去他的卧房。扯开我身上的衣物,将我按在铺着昂贵银灰色天鹅绒毯的皮床上缠绵一夜,暴烈而热情。感受着他燥热身体的重量和温度,我彻底被他拥有。
    他只当我是他的宠物,在寂寞空虚时,可以供他发泄欲|望的东西。但是这只不太乖的宠物却爱上了它的主人,如果我这样肮脏卑微的人还能说爱的话。
    我不能被赐予家族的姓氏,他为我取名初朗,单单的两个字,没有代表家族的姓氏,没有代表身份的苻名(例如瑞索莱德·露薇娜,“瑞索莱德”就是苻名,也就是姓氏。没有苻名的人就没有正式的身份,连平民都不如)。属于他的初朗,属于他的宠物。
    “我想在你身上留点痕迹,”他说:“看你抽MORE女烟妩媚的样子,真说不准会被谁抢去。但这皮肤就像被牛奶泡过似的……在上面留下痕迹真是暴殄天物。”他亲手在我的左耳穿了耳洞,带上一枚黑色蝶状耳钉,透明的榄尖形钻石闪烁着点点碎光。
    王在一次出游中遭到暗杀,虽然暗杀未遂,但他被注入一种特殊的药剂,能让人在昏睡之外都处于虚脱状态。特拉珈弗希尔家族的野心爆发了,他们要——称王!
    欧泽穆维奇家族当然不会袖手旁观,在王脱离危险期的第二天就组织十万精锐镇守王都——他们当然也想称王,但他们依然觉得继承人还小,虽然他已经十九岁了,但家族还是将他当成嗷嗷待哺的小家伙,保护在自己怀中。于是欧拉菲族长决定暂时忠心侍主,再伺机篡位。
    听说那位十九岁的继承人很不高兴。他已经成年了,还被当成小孩子。立冬那天,罹索德图非被族长拉去祭奠先祖,他走后没多久,我的脖颈被人套上冰冷的镣铐,四肢被尼龙绳绑得酸麻疼痛,眼和嘴都被胶带封住了。
    被扯开蒙住双眼的胶带,刺目的黄色灯光让我一瞬间失去了思考力。很大的房间,随处可见奢侈的装饰品。我趴在地上都不觉得冷——那是一整张米黄色的毛皮地毯,温暖着我颤抖的身体。
    “……初、朗?”那个拥有漂亮烟灰色碎发的少年将我抱在怀中:“真是天生尤物,他们还真会找啊,呵呵。我喜欢你。”
    他棕黄色的眼眸清澈而忧伤,就像林间潺潺的溪水,孤寂缠绕着他清秀的眉,同样骨骼分明的手却没有罹索德图非那种慑人的凌厉,似乎能永远永远将我抱在怀里……
    但是我这样靠身体讨好别人才能存活的下贱胚子,有什么奢望呢?比起以前颠沛流离的生活,我已经受宠若惊了。永远离开我深爱的罹索德图非,不过是让我麻木的灵魂得到最后一点痛苦,然后活得更像行尸走肉而已。
    ……
    精心绘制的花纹在左颈上放肆吐艳,绮丽的色泽根本是在嘲笑我的憔悴,被特殊方法处理成银色的发凌乱绕在周围——那是蔓延整个后背的巨大彩色刺青,从左颈一直蔓延,在右脚踝的结束,错综纠缠的藤蔓,盛开着细小灿烂的花。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醒了——只有肉身,灵魂陷入强制沉睡,飞离这具尚且有生机的尸体,飘在高高的暗灰色天空中,寻觅熟悉的味道,让爱、自尊、坚持和残存在他的身边。耀眼的缤纷深深刻在我的身上,就像斑斓的囚衣。永远囚禁我的身体,囚禁我追求自由的权利,囚禁我对罹索德图非深沉的爱,妖娆的声音一次次提醒,“现在的你,什么都不是。”
    三年后。
    埃尔斯洛特将我蜷缩在座椅空当之间的身体打横抱出,平放在白色单人床上——他把医用橡胶手套带在手上看着我乖乖趴在床上,弓着身,抬高了腰肢,无奈道:“我不是说了吗,他有公务,这几天都不会回来,放松。”
    他是个身材高大却不健壮的人,医术并不超群,以他在内外科伤口治疗方面的优秀成为我这样人形宠物的专用医师。埃尔斯洛特的性情温和,待人亲切,对我而言,那就是如沐春风般的美好。这三年来,只有他体贴照顾我;只有他,在那个看上去温柔的灰发少年对我变态般发泄之后,轻轻把我抱进他的医疗室,处理伤口。
    在每个被折磨的不眠之夜,在每个浑身布满累累伤痕而疼痛地生不如死的黎明,那种上等纤细而特大烟叶制成的VeraCruzDannemann馥郁的味道似乎又缭绕在我的身边,袅袅烟雾变成尖锐疯狂的利爪,撕扯我的灵魂……
    他出差回来的时候,带回一个美丽的少年——确实很美丽。大概只有十五、六岁,高挑纤细而不似我般惨白,温润的瓷白肌肤包裹着全身每一寸肌理,胸前两粒小小软绵的粉色蜜豆昭示着他青春蓬勃的生命;柔顺的白金色短碎发下的双眸明亮得就像珀蓝色的宝石,让人看了就羡慕,甚至是嫉恨。看来,他就是代替我成为下一任宠物的人了。对他不知该作何表情。那个美丽的蓝眸少年会不会在我所不能知晓的某一天,变成我这样可笑可叹的人?他有没有心爱的人呢,有没有努力活下去的信念呢?如果没有的话,在那个灰发少年的折磨下,他很快就会变成一缕孤魂吧。
    我闭上双眼,任由思绪飘飞。干涸的双眼早已流尽泪水,此时只有寂静。谁说人生如梦?人生本就是一场梦。好运的人能在美梦中开心得久一些;不幸的人则会早早地从美梦中转醒,迎接他的就只有噩梦了。
    咽泪装欢,落泪成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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