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八十八章(下)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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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望向我一笑,说:“我不是说你啊——我知道,你一直在悄悄保护我,我们是大院的邻居,爸爸都在一个单位工作的。”
    我热血沸腾,不自觉的感激万分,感觉这时就是就生死大难,我也义不容辞的帮她去抵挡了。
    我挺英雄的挺起胸膛,告诉她:“以后要有谁欺负你,我绝对不会放过他!”
    她抬起手背遮着嘴笑,有些忍俊不禁和羞涩,我担心她不信,又怕她不屑,保护她的人争着排长队,我算什么?
    看她神情似乎没有不信或轻视,我先放了一半心,甚至有些感谢她肯接纳我的“保护”了。
    她家到了,她停住脚,犹豫地看了看手腕上的表,她的手腕光洁白嫩,月光下泛着白玉般皎洁的柔光。她说:“哦,这么晚了?”
    我赶紧说:“你回去呀,我见你进去了再走。”
    她带笑瞄我一眼,说:“改天早的话到我家来玩?”
    我强压抑满心激动说:“好。”我不敢多话,怕自己话多就结巴。
    她说:“那——我进去了?”
    我十分不舍,目不转睛的凝视她点头。
    她轻轻一笑,红唇白齿吐出一串好听的声音:“再见!——别想太多了,回去快睡了!”
    她真知道我的心声!我几乎快活得想大叫,看到她掩上门轻轻招手作别,心里象灌满了蜜水,差点跑到她的红漆门上,亲亲她刚才手摸过的地方。
    我还是蹲下,用手摸了摸她地上的脚印,心里一阵温馨,依依不舍在她家绕圈盘旋。
    半小时后,小楼上掀开竹帘,她走到阳台仰望夜空星云,忽然发现我还在她家外坐自行车货架上呆呆托腮上望,她诧异的掩嘴回看身后,可能是怕屋里父母知道,她作势让我快走,淡淡的月光照在她的白如玉盘的脸上,她仿佛从月宫探头俯瞰的嫦娥,她双手托着下巴,笑吟吟看着我离去。
    她不是王语嫣,却把我从乔峰变成了段誉。
    剩下的半年,我们的关系没有突破性进展,我不只一次设想半路上出现几个小痞子挑衅这个公主,我奋不顾身义无反顾以一敌十大获全胜。她很感动很关切的凝视我,问我:“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我在那个万众瞩目的情形下对她说:“我爱你!”
    尽管那时候我未必知道爱为何物。
    我渴望的情节一般都会出现,那时候我就怀疑我有预设未来的能力或欲知未来的情形。可惜,我只猜中了前半部分。
    林元武走后,我有幸在那次与她小小交流后与她常常相伴回家。福兮祸所依,林元武的悲剧在我身上重演了。
    学校里开始有人走路故意撞我,撞了还凶神恶煞瞪视,一看就是找茬的,我忍着钻心的甜蜜没有介意,可一而再三,我不得不顿悟,是嫉妒,我更加有幸成了全校公敌。
    因为初恋与全校作对,问题是我还没有追求成功呢,为了垄断她的路程,我能和全校开战么?
    就算成功,垄断了她的路程,她的心就是我的了么?她又不是奖品。
    一个晚自习后,我最先冲出教室,在我们班外面一个单杠外吊着转圈,准备活动一下去取自行车,以做好一个称职的保镖。
    班上的非合法组织的老大在一个晚自习放学后友好的走向我,拍拍我的肩膀,他的手指骨节粗大,掌上老茧粗糙,沉重的手掌拍得我身子一颤。他俯视着我说:“你——放学以后别跟李丽秋走路了。”
    他背向灯光,他的黑影覆盖了我,他的个子高我两头,我看不清他的脸,仰头只看见一双狰狞的眼睛,他的两手手指关节“咔咔”作响,仿佛靠气势就可以把我压倒似的。
    我挺直了胸膛悄悄踮起脚尖,心里焦急——要是打一架还赶得上去送李丽秋吗?
    李丽秋避嫌似的走过我们。我要保护她!我要稳住对方!——后来才知道是她想保护我。
    我笑嘻嘻说:“老大,你说啥?我没听清?”
    老大为了暗恋李丽秋学着我开始写古诗,买了本精美的笔记本,雕花似的弄了一上午,最后靠武力借鉴了我的十几首旧作后,才歪歪斜斜留下一首大作,用红圆珠笔在封面画了幅梅花——不过怎么看都看不出来是梅花,所以他恶心的用蓝钢笔在旁边注明“这棵树是梅花”。他用暴力拉拢了一票诗迷,大家在他的要求下昧心的用迷汤灌昏了他,他红着带刀疤的粗旷的黑脸小心翼翼的递给李丽秋。公主接过后纳闷了半天,请教我写的是什么,因为我的作文得过本市的中学生作文赛第二名,如巨星委顿在野。
    我苦恼了很久,想不到自己枉有“才子”之称,徒自写了上百首情诗,不敢递出一封,那屠夫一般的老大对文理狗屁不通,居然毫不犹豫毫无障碍的利用了我的才华去追求我的心上人,我认为他毫无指望,可我又揣揣不安。
    现在,当他的命运操在我手里时,我在想是美化他呢还是忠实原作呢,我没法丑化他的作品,因为他自己已经达到了诗歌能被丑化的巅峰,这一点我是很佩服他的。尽管借用了我的断句片语,可是就像用珍珠塞他的鼻孔做装饰一样,我只能说无比丑陋。
    我尽量忠实原著解释,公主垂着玉贝般的薄薄眼皮想了很久,黑黑的眼睫毛微微颤动,一会忍不住哈哈大笑,笑得前仰后合,老大开始很高兴,为自己的作品能引得公主开心,后来发现不对,他不知道公主在笑什么,只以为我丑化了他的心血,眼露凶光,扬拳威胁。
    幸好有他抢我诗作借鉴在先,毕竟理亏,而且那么多小弟见证了是公主在用笑容拒绝他,而不是我。作为一个老大,他忍住了——他的手臂上多纹了个“忍”字,“忍”字纹错了,“刃”旁那一撇上多打了一点,这次没人敢提醒他,怕提醒他后老大转移火气殃及自己,自己身上要多一刀。
    这口火气居然留到今天才来发,十年之后,我不认识你,你还记得我,看来老大居然还是君子。
    老大望李丽秋走远,说:“听见没有?很多人看你不顺眼,我是好心警告你!”
    警告我怎么谈得上好心?我只能理解他的嫉妒,不能接受他的好意,我的血管流着永不屈服的血液。
    我忍住心跳,说:“谢谢你的好心,我告诉你——不行,我做不到!”
    他眼里杀机一现,毫不犹豫猛地埋头拾起地下半块砖头向我脸上砸来。
    我没有动,心想:这不象他的风格,我没有用兵器,他应该不会用兵器的,他虽然是个崇尚暴力的人,不过江湖中的公平法则,他一向是严格监守并身体力行的。
    我镇定得让自己吃惊,其实应该是他的动作太快,我完全来不及反应。只有思考的时间,没有躲闪还击的时间。
    断砖在我的鼻尖凝住,他的腕力惊人,要是我已经收不住势砸破对方鼻子了。砖上的细沙有几颗随势飘到我脸上眼里,我轻轻拨开他的砖头,揉了揉眼睛。
    这个动作对他来说,是个不折不扣的侮辱和轻视,其实我是无心的。
    他无比惊怒的说:“你,你小子太狂了吧——你以为我真不敢砸你?”
    我觉得心里很委屈,想打人的是他,受侮辱的也是他,被激怒的还是他,他一个人把三个角色都演完了,而我什么也没做就成了罪不可赦。
    心理素质这么差怎么作老大?
    还好他没让我失望,他手指了我的鼻尖几秒,不断颤抖,有股烟味,那时我还是个顽固的禁烟主义,不由得皱起了鼻子。他终于放下了手,化成了一个大拇指朝着我,他笑了。
    我也有些轻松的惊喜,被人指着鼻尖的压力毕竟不好受,那时还没学会那句经典的英雄宣言“不要用手指指着我的鼻尖!”
    他赞道:“好小子!有胆识,不错,看来我不用帮你了!”
    我想:“这么帮法,我要被帮到才惨呢!”
    他掷下砖头,绕开我,回头吹了声口哨,朝背后打了个响指,把书包潇洒的一甩,挂到自己肩膀上,径直离去。
    我这才吓了一大跳,被他挡住视线的他身后,密密麻麻站着三四十个男生,都是我们班上的,他的小弟们,站在台阶上冷冷的敌意的看着我。
    我真的出了身冷汗。
    人群象潮水一样从我身边经过,瞥着我随他而去。
    有个平常关系还不错的男同学冷笑着小声对我说:“老大是好心,你真是个大憨包!(憨包:云南方言,指代蠢笨,同成都话“瓜娃子”)”
    我难以置信的继续冷汗,没想到因为李丽秋居然可以把全班男生都得罪光。
    我的想象力过于发达,有时已经类似于幻想了,于是我幸运的幻想——老大究竟怎么帮我了?是不是全班准备群殴我,老大警告我一番无效,就换用威胁,最后轻易的以他个人认可我有胆有识,带头退出,化敌为友的方式,挤兑住了其他人群体向我问罪?
    这么精妙的法子,这个屠夫般的老大怎么可能想得出来?转念我又想:人家打过的架比你见过的听过的还多。社会经验丰富,打架经验丰富,怎么不知道怎样酿成打架和消除打架?看来他这法子既不丢面子又放过了我,既显示了老大的胸怀又显示了老大的魄力,而且找了个理由消除了本版一场内部斗殴,真不愧为老大!
    可惜我高兴得了早些。
    我们挤进灯光昏暗的自行车棚取车,往常我一定要检查自己的铃铛和车胎气嘴,往往每周都会被盗三五次,我已经习惯了,可今天我要抓紧时间,追上李丽秋。
    我飞快挤过决堤之潮般的放学人群,一身是汗,裤脚全是泥尘,尽管心急,还是耗费了比往常多了两倍的时间。
    我追风似的扑上公路,那时候的路灯没现在这样好,几百米或许才有一个,坏了的灯大多几月半年无人问津,公路上水缸大的窟窿也是如此,永远保持了它的风格。我艰难的穿梭暗行,心急如焚。
    我担心她的安危。
    冲出一站路,我依稀看见一个长发飘飘,绿裙袅袅,亭亭玉立的女子站在昏淡苍白的路灯下推着车,她的身影真美!美得如同画中仙女。她的面前站着一群长头发厚拖鞋光膀子叼烟的男人,抽烟的男人就是坏男人,那就是那时我的逻辑。这么美丽的身影居然和坏人站在一起,我不禁惋惜。
    又冲出半站路,还是没有见到李丽秋,我忽然全身汗出,如陷冰窟。
    我狠狠一拳砸到自己头顶。
    那个人不就是李丽秋!除了她,谁还会让路人在这么快的速度下过目惊艳?那些坏人是搞什么的?
    我发疯似的冲回去。
    刚才那段半条公路已经被人群堵塞,汽车远远避开。
    我所住的那个城市当时的年代是一个治安极度恶劣的城市,街道上经常发生大规模械斗。多年后我看电影港片《古惑仔》,从里面找到了一点点当年的感觉,具体而形微。
    我把车甩在路边,触目惊心,那是一个三四百人汇聚的人群。没有什么看热闹的人在其中,看热闹的人习惯在远离这个人群几百米外远观——以便随时撤离。
    这就是云南城市和四川成都的区别,成都是一个温柔文静的儒家群,云南的这个名叫开源的城市是一个剽悍凶猛的墨家群——黑道王国。
    开源,三百年来民风剽悍,吴三桂礼让三分,乾隆皇帝收服不了,民国“云南王”龙云与当地老大义结金兰,日本人没能有幸进入——当地一大半人民自动冲出去用傣刀加上自己的血肉做宴欢迎了他们:同归于尽、绝不屈服!这是个兵家必争之地,多种民族混杂,三百年战乱,使得这里的人们天不怕地不怕,服软不服硬。当解放军的军旗开进这里,当地头人居然率领全体人们执刀横颈,身称如果侵犯,誓于共亡。
    他们等到的当然不是快枪重炮,是刘邓大军的鲜花和笑脸。解放军席地而坐,就地造营,主动送上了粮食弹药。
    从困惑到好奇,从防备到交流到相互融合到心悦诚服。三百年来,这块骁勇斗狠、骄傲不屈的土地第一次迎来了两军的笑声和歌声。
    得民心者得天下。
    可是这里毕竟还是三百年的民风传承沉淀之地,这个城市的人们习惯用刀和血说话。
    开源,不相信眼泪。
    三四百人默默站立,象一块巨大的黑潭,只看见密密麻麻的头顶,和偶尔不经意发出的清脆的金属碰撞的声音。
    那是令懦弱者胆寒,豪壮者血热的声音。
    黑潭的中心,路灯之下,就站着那个绿裙长发,飘逸如仙的李丽秋。
    我的额头上冒出了冷汗,顺着我的脸颊眉毛往下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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