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京城篇 第11章 南宫丰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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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丰阳
我在街上漫无目的的逛着。
也不知道宇文浩楷在哪里,我要怎么样才能混到他那里,来修炼我的法术。
走到一个饰品摊前。古代的手工艺真不错。有些东西做的很精细。我从中选了一条手琏,看着看着,想起了小兔,也不知道她现在在另外的世界过得好不好,是不是已经获得新生了。
摸了摸自己的珠子,用一跟黄绳挂在脖子上也太不好看了,换下来,绑在手上吧,反正这个琏子也不错。
正要将珠子穿过手琏,不知是被谁撞了一下,手上的珠子滚到了对面,“我的珠子。”我扔了琏子就跟着珠子跑,也不知道撞了几个人的大腿,只是撞到了不明物体,就说对不起。
快捡到了,谁知眼前出现一双大脚,正好踩到了。
“对不起,能不能把脚拿开,你踩到我的东西了。”我头也没有抬,眼睛紧紧的盯着那只踩着珠子的脚。
那只脚没有动,我眼中只有珠子,什么也没有想,就使劲捶了那只脚,于是,我的珠子“重见光明”了。也不管那只脚的主人有什么反应,拿起珠子擦了擦,“还好,没有破。”
我站起来,一张放大又充满痛苦的脸,傻书生?
“是你?”
“是你?”
我们同时认出了对方。
“你为何砸在下的脚?”虽然很疼,但还是保持了书生气质。
“是你踩到了我的珠子,我叫你让,你又不让,我情急之下,才不得以的捶你的脚的。”既然是书生,也不能对他说话太鲁莽。
“你先前撞了南星,没有道歉,这次又出手伤人,真是太无礼了。”他气愤的说。
我又不是故意的,真是爱计较。心里这么想着,却有不想在这个傻书生面前低头,正想找他好好理论,唬弄唬弄他。
正在这时,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空夜!完蛋了,我要赶快找个地方躲起来。
转身就走。也不管书生在那里莫名其妙。
突然一辆马车停在我跟前,赶车的是一个很英气的女子,她下了车,好像去买东西了。
我二话不说,就上了马车。
马车内布置的很典雅,还点了一壶熏香。坐了一个翩翩公子。
我一直认为男子穿白衣是最帅的,清晰,明亮。
我不管他的表情,就拿了熏香往自己身上熏。
有一点晕,眼皮也睁不开了,然后就是一片空白。
。。。。。。
柔软的大床,香香的被子,还有下午的阳光,好舒服呀。我从床上坐起来。
“你醒了。”一张阳光的脸,映入眼帘。
“你?”我好奇的看着他。
“我对你很好奇,一个敢上我车的人,还敢将蔓陀罗花香往自己身上洒的人。并且,还是个女人”他笑着说。
“蔓陀罗花,你是说你在香鼎点的是蔓陀罗,就是那个迷魂香?”我激动的叫了出来。
“没错,就是这个蔓陀罗,而且,我的这个还是极品。感觉不错吧。”得意的笑着,不过,他笑起来嘴角上扬,有点邪。笑容有点邪,嘴也有点邪。可是说实话,很好看。
“什么,你脑子有毛病呀,点什么蔓陀罗当熏香,你是想熏晕自己还是想熏晕别人。”气死我了。
“即不是别人,也不是自己。我的蔓陀罗别说是普通人,就算是病中之人,也不会晕的。除了你。”他的眼睛直直的看着我,好像要把我看穿一样。
“我怎么知道,可能我的身体特殊,不习惯闻你的这个极品蔓陀罗!”我也回瞪了他一眼。
“是吗?”他抓住我的手腕,拉近我和他的距离,“说,你到底是谁?”眼神里充满了愤怒,不,是恨,深入骨髓的恨。
“我就是我,还会是谁。你想我是谁?”看了一眼自己的手,“你捏的我好疼。”
“谷主,在马车上找到了这个。”是那个很英气的女子,多谢你的及时出现。
“碧落,拿过来。”他放开了我的手,接过了碧落递上来的东西。
是我的珠子,我伸手就去抢,“这是我的珠子,还给我!”
人家是什么身手,我当然抢不过了。
他放在鼻字上闻了闻,“佛骨舍粒?”他看了看我,我点了一下头。他又继续说,“我的蔓陀罗香,有两种情况下是不能闻的,一种是有佛骨舍粒;另一种就是修行了的狐妖。”
说到狐妖那两个字,他的语气有变重,好像有什么过节似的。
既然如此,我当然不能告诉他我的真实身份,看他翻脸比翻书还快,我可不想什么都不干,就不明不白的挂了。问清楚比较安全。
“那,你为什么要制作这种极品蔓陀罗,有什么意义吗?”说到蔓陀罗,我特意加重极品的语气,鄙视一下总可以吧,
“你想知道?”又是那种邪邪的看着我,“我不相信任何人,却不介意跟你说说。”
“既然如此,那你还是不要说了,人总是有秘密的吗。我跟你又不熟,没比要知道这么清楚。”勉强的笑了笑,看来没有什么好事,都说知道的越多,越没好处,真是至理名言。
“珠子还给你。”他走到我面前,递给我。
我接了珠子,攥在手心里。多亏了珠子,要不然我就完蛋了,他一定以为我是狐妖,搞不好和那个臭鼻子空夜是一伙的。(你本来就是狐妖,还怕别人以为?寻依回:我可是狐仙!狐仙!不害人的!)
他和碧落准备走出去,我张了张口,总不能被人随便扔在这,还是问问吧。“等一等,请问,你的名字。’
”南宫丰阳“
“再等等,我们现在在哪里。”
“我们?”他转身,看着我,似乎对“我们”这个词有什么意见。
“对呀,我们,没有错。有什么问题?”我有些不解。
“我们要去沪河洲,宇文浩楷在那里等我们。”他不知道为什么面对她的时候,会什么话都藏不住,难道是那句我们。
宇文浩楷,我要找的人,太好了,那就顺便搭个顺风车吧。
“我们一起去,你们带着我?”我高兴的从床上跳下来,连鞋也没穿,跑到他前面。
“你的脚?”我一看,一只没有袜子,可能刚刚太激动,掉了。
“没关系,我太高兴了。没有什么,没有什么的。”看他一直盯着我的脚,我也不知道讲什么。
碧落,也在盯着我,只是眼中有些不友善。
我是有点狼狈,就算失礼于人前,也不用这样看着我吧。搞的我好像干了什么坏事一样。
“客官,你们的饭菜是在房里吃还是在大厅里吃。”小二哥来了,从来没有觉得这声音这么悦耳。
南宫却一个转身,拿下他的外衣,给我披上,盖住了我的脚。
脚,我的妈呀,我犯了古代的大忌讳,女子不轻易把脚露出来给别人看的。真是干了件大坏事,郁闷。
“你先下去吧,我们等一会再叫你。”碧落,打发了小二,剩下我们三个在这尴尬的站着。
“唉呀。”我叫了一声,打破了僵局,“我有些饿了,我们去吃饭吧。”就这样干,让这件事情不了了之吧。
”唉哟!”这回可是真的撞到了脚趾头。还是小脚趾头,好疼呀。伤,我怎么没有发现我后面有一个桌子腿。
”唉哟!”我连忙下身去摸,又撞到膝盖。真惨!
然后我就跌在了地上,我想我坐在地上,总不会有一个钉子吧。
“哈哈。。。。你没事吧。”南宫俯下身来问,边问还边哈哈的笑。
“没事,只是有点疼。”我咬牙切齿的说,连声音都变了。总不能被他看扁。
“碧落,把药拿来。”他横着抱起我,放在床上。是公主抱,好幸福,有一个人可以这样抱我。好像只有小时候,爸爸妈妈才抱我,张大了就在也没抱过了,好像家里也不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