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0章 一笑置之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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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天后,李娇在未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便背着几件衣服过来跟我一起住。说是这样方便照顾我,同时大家有个伴也不会那么无聊。
    在我生病这段时间,李娇总是在上班之余跑过来照顾我,送药煲粥养狗洗衣服收拾屋子等等。我则如同一个残疾人般整日躺在床上看着李娇扑腾来扑腾去,心里感觉很过意不去。有几次我实在忍不住便对李娇说:别这么麻烦啦,你这样我挺不好意思的。李娇却说:大家是朋友,何必计较这些。这让我无以反驳。
    小樱则每天以两到三个的电话量跟踪我病情的进展,而她却从不知李娇的存在。有时跟小樱通电话的时候,李娇恰巧在场,她便会自动很安静地坐在旁边等我讲完电话,而每次碰到这种情况总是让我很不自在。一方面觉得对不起小樱,一方面觉得对李娇不公平。有几次在讲电话时候,我用余光瞄了一下李娇,发现她正在看着我,从她的眼神里我看到短暂划过的一丝丝失望。
    后来,在我病好了以后,李娇索性就住下了。出于这段时间她对我的照顾,我一直没好意思说出拒绝的理由。
    桌底下的空瓶子越来越多,我们围绕得最多的都是工作上的问题,周艳经常抱怨公司给的出差补贴太少,有时候因为特别情况还得自己贴钱进去;姜大伟则反复地提出一个问题:人,为什么要工作?人不工作拿什么养活自己?姜大伟说:其实我们活得还没有植物自在。而我却为大热天气还要曝晒在烈日底下而感到痛苦不已。
    唠叨也唠叨完了,酒也喝得差不多了,该趴的趴,该吐的去吐。第二天一睁开眼,我们又得如常的工作。再强烈的抱怨也抵不住兜里肚里空空如也。
    傍晚的时候,李娇总是跟我一起到楼下遛狗,每次走出大门的时候,坐在门口的老头子总会不厌其烦地调侃我说:小兄弟
    我们把狗栓在树干上,然后跑到池边看着金鱼游来游去。落日的余晖铺撒整个大地,斜映在我们的脸上,点缀在清澈的河水里,远处的高楼度上暗红的余晖后仿似已到晚年光景。一切都显得那么的安静,一切都显得那么的祥和,这便是我梦寐以求想跟小樱过的生活,不需要太多起伏,平平淡淡就好,夕阳如画,照亮了我们的生活。我曾想过牵着小樱的手走过每一条错落在夕阳余晖下的大街小巷,趁着夕阳没完全沉坠,跑去海边见它最后一面,海浪卷着海风阵阵吹来,吹走我们的今天,但我们坚信,在我们背后,朝阳会如期升起。
    此时在我身边与我共赏美景的却是一个我不喜欢的但却对我痴心一片的女人,而她也学着我的女人一样挽着我的手臂,静静地站在河边享受仅剩无几的夕阳余晖。
    李娇说:其实我们两才更像是过日子的人。
    我松开李娇的手,郑重其事地说道:李娇,别再把青春浪费在我身上了,其实你需要一个疼你,会呵护你的男人一起过日子,但我并不是这样的男人。
    李娇淡淡的说:我的愿望并不多,但只要是我所希望发生的我就会一直坚持下去。
    我说:何必呢,这对你很不公平。
    李娇说:已经习惯了,要经营一种感情并不容易。
    我说:做人别那么固执,与其耗着我这么个浪荡青年,还不如趁早培养个青年才俊。
    李娇笑笑说:谁耗着你啦,你可别自作多情啊。
    我说:这点自信我还是有的。
    李娇说:你这是自信过头了,读书的时候老师教我们做人要谦虚,你怎么就学不来呢?
    我说:老师那丫是废话,根本就是他拿不出什么值得炫耀的东西。
    李娇顿了顿,然后一脸正经问我:你会和她结婚吗?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反问道:谁?
    李娇说:你现在的女朋友。
    我想都没想就给了李娇一个肯定的答案,虽然这样可能会给她带来不小的打击,但长痛不如短痛,也许这一痛对她的未来会有好处。
    李娇听后没说话,挽起我的手望着天边几近暗淡的天空。
    在我生病的时候的某一天,当时我正躺在床上看电视,而李娇在给我煲粥。突然响起了一阵敲门声,李娇从厨房走出来,寻声开了门。一会儿,她身后跟着刘蓉进来。
    看到刘蓉后我立马坐起身来,心里不由自主地慌了起来。结结巴巴地问道:你······你怎么来了?此话一出口,更加突显出我做贼心虚。
    刘蓉看了看我,没接话,淡淡地问道:怎么样,好点了吗?
    我尴尬地说:好多了。
    刘蓉又看了看李娇,向我问道:这位是?
    我言不由衷地说:是我同学。
    刘蓉说:小樱知道你病了,让我过来看看你。
    李娇招呼刘蓉说:坐会儿吧。
    刘蓉没出声,轻轻地坐在沙发上。而此刻我是多么希望刘蓉能凭空消失。在我低头的那一瞬间,我发现刘蓉正面无表情地看着我。这让我恨不得把脸直接捂在被子里。
    李娇从厨房里端来了一杯水放在刘蓉面前,刘蓉笑了笑,客气地说:谢谢。然后走到靓仔旁边摸了摸它的头,可能是几天不见,靓仔已经记不起刘蓉也是它的主人之一,对刘蓉的举动无动于衷。
    刘蓉重新坐到沙发上,对我说:小樱很担心你。
    我淡淡说:我知道。
    然后,大家都不说话,屋子里空前的静寂,静得每个人的呼吸声都能清晰地听到。而我们都如同蜡像般,静静地呆在原来的位置上一动不动。过了一会儿,刘蓉打破沉默,说道:好啦,我要走了。
    我立马从床上蹦了起来,一个劲冲到门口拉住刘蓉的手。正当我想作出对刘蓉刚刚所见这一幕的解释的时候,刘蓉抢在我前头说道:我不会跟小樱说的,我不想让她伤心。
    我错愕地松开了手,目送着刘蓉的背影消失在楼道的拐弯处。
    因为刘蓉的不合理出现,让我心里烙下了深深的一道坎,在我眼中,她就如同是安装在小樱身旁的定时炸弹,随时随地都能让小樱离我远去。所以,在不知不觉的情况下,我开始讨厌她了。
    大种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跑到我屋里看靓仔,两个月没见,靓仔对大种生疏了许多。面对大种的热情熊抱,靓仔表现得一脸疑惑,估计它现在在想:操,这家伙谁啊,这么会装熟。大种抱了一会儿,突然问我:它怎么变样了?我疑惑问道:哪变了?大种说:操,这小子胖了。
    次日,公司不知道发什么神经又要再一次搬家,但依旧没能升到地面上。搬到了另一栋写字楼的地下室,对公司这么频繁的搬家我表示很难理解,更难理解的是,为什么每一次都是从这个地下室转到另外一个地下室?我越来越觉得我是个真正的地下工作者,而我们这一帮人就是一个地下组织。因为长时间从事地下工作这种高风险职业,为了安全起见,组织必须经常转移阵地。
    此后,每次浮到地面上后,我总是以一种监视的目光看待所有路过的人。我在想,难道这就是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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