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二章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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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密斯一脸无辜地望着他,“喂!我还没说完呢!”
    “你要说什么呀?”拂晓觉得史密斯这个样子特别有趣。
    有人捧场,史密斯忙做出一副专家点评的样子,清了清嗓子道:“今天呢,我们的离越童鞋表现得很不好。你说打架骂人的时候是能保持涵养的吗?不能是贵族出身就连骂人都这么有风度啊我跟你说啊骂人是要这样的巴拉巴拉巴拉……而不是你们那里翻来覆去就是卑鄙无耻下流……骂人这么单调多枯燥会让看戏的人睡着的知不知道啊!”
    拂晓:“……………………”
    离越:“……………………”
    接下来一路都很顺利,天快黑的时候离越要去打猎,德瑞忙道:“主子,还是奴才去吧!主子去打猎当奴才的却坐享其成,哪有这样的道理?
    史密斯也站起来,跃跃欲试,兴奋地说:“我也去,我还没用冷兵器打过猎呢!”他只玩过射击,用猎枪打过几次猎,弓箭根本没摸过。
    德瑞嗤之以鼻:“就你那三脚猫的功夫还是一边凉快呆着去吧!”
    史密斯想到那天被一个雷一丝不挂地劈到书中世界之后的种种悲惨待遇,马上闭嘴,在角落里呆好内心各种悲催。怎么一到古代他引以为傲的跆拳道黑带五段就成了三脚猫的功夫了?不过比起德瑞的变态武力值应该大概自己只能算是三脚猫吧……天雷啊!你把我劈回去吧!
    拂晓不厚道地笑了,史密斯各种丰富的表情真的很好玩啊!笑够了才劝道:“德瑞你不要欺负史密斯了。你看他多可怜啊!”
    史密斯躲在角落里咬手绢,装可怜的穿越男你伤不起啊!
    离越道:“难道你要用绣花针打猎么?你留下来和拂晓准备生火,史密斯和我走吧,打猎重要的是技巧,武功不是最重要的。”
    一听离越这样说,史密斯马上又生龙活虎了。“好啊!那我们快去吧!我一定能打到猎物的。”
    拂晓去捡了一些枯枝,准备一会儿用。德瑞则把备用的锅拿出来清洗。
    德瑞对拂晓颇有不满,在他看来拂晓不过是个空有姿色的少年,根本不值得主子那样掏心掏肺地对待。对他也就爱理不理,拂晓也不是八面玲珑长袖善舞之人,两个人自然而然就冷场了。但也倒相安无事。
    史密斯是不甘寂寞的人,两个人在山上就热闹多了。刚开始是史密斯惊起飞鸟无数,吓跑猎物许多,一阵鸡飞狗跳之后,史密斯被命令呆在原地不许动。
    离越十分无奈:“你们美国人都是这么笨手笨脚的吗?”
    “才不是!”史密斯立即反驳!“我怎么知道这里的猎物如此灵活。我不是故意的啦!”史密斯很羞愧。明明在现代是英俊潇洒魅力无边的精英一枚的来着,怎么到了古代就成了人人都可以奚落的废柴了呢?史密斯,捧着那颗被伤成碎片的自尊心,无语泪凝噎。
    *
    离越去了不太久就抓了一只野兔两只山鸡回来了,史密斯并没有打到猎物,倒是捧了一捧蘑菇野菜回来。结果又遭德瑞一通嘲笑。
    “晚餐由我准备吧!你们有什么忌口的吗?”马车里放着许多调料,故有此一问。
    “没有……。”大家说。
    拂晓挺高兴自己终于能出一份力,一直以来他都在被动接受别人的好意,他一点也不喜欢那种感觉。果然自食其力才好。
    一只山鸡用来做了山鸡炖蘑菇,另一只山鸡用泥裹了埋在火堆下慢慢煨着。野兔则拔了毛直接放在火堆上烤。
    离越就坐在一旁看拂晓动作娴熟地处理猎物。心里美滋滋地想,我家娘子真是贤惠啊!
    不一会儿食物香气四溢。引得大家口水泛滥起来,离越发觉,重生以后更加了解拂晓了,许多被隐藏起来的想法和能力慢慢在他眼前展现。
    史密斯看到他幸福甜蜜的笑容,理解不能地掉了一地鸡皮疙瘩,呜好肉麻!
    拂晓的厨艺是他娘亲生病的时候学的,虽说君子远庖厨,但为了尽孝却也管不了那么多了。那时母亲病入膏肓,食不下咽,拂晓心中痛苦,只能全心研读菜谱,绞尽脑汁地做出美食,只希望母亲能多吃一口。也就是那个时候他立志要学医,不求妙手回春、悬壶济世¬,只是希望重要的人伤病之时不会只能干着急,于事无补。那种无能为力的感觉实在太讨厌了!
    拂晓的手艺比起御厨也是不遑多让的,因此大家都吃得很过瘾。
    “哇!拂晓我太崇拜你了!你好厉害!真是太好吃了!”史密斯夸张地大叫。一边揉着肚子,吃太多了,好撑啊!
    拂晓嘴角不由翘起,略微得意了一下。
    德瑞心里说:哼,也不是太一无是处嘛!
    离越笑容明媚,得意洋洋地说:“那是,也不看看是谁媳妇!”
    “谁是你媳妇!”拂晓恼怒地喊。
    离越笑容越发灿烂:“哎呀!媳妇儿害羞了!”
    拂晓:“…………”真是拿这个人没办法!
    就这样走走停停,在调戏与反调戏之间,半个多月很快就过去了。终于到了一个较大的城镇,一行人都是风尘仆仆,几个人风一样冲进客栈。
    “老板三间上房。”德瑞上前道。
    “对不住啊客官,只剩两间上房了。”那老板停下拨算盘,抬头道。
    德瑞觉得这个老板长得有些奇怪。
    “两间就两间吧,反正两间也住得下。”离越无所谓地道。
    德瑞不想和别人共处一室,于是不死心地问:“不能再腾出一间?”
    老板很为难地说:“客官你们已经是运气非常好了,正好有两位客人退了房,你们才赶上的。但你要知道最近来我们凤来镇的客人非常多,不信您去打听打听别的客栈几乎都是客满的。”
    德瑞皱起眉头。
    史密斯心头一跳。他说:“我睡相很好的,不打呼噜也不磨牙也更不会抢你被子。”
    史密斯做出一付我会很乖的样子。
    德瑞一脸莫名其妙。
    像是下定决心一样,他说:“不要把我赶出去啊!”
    德瑞松开眉头,原来是怕我为了一个人住而把他赶出去,于是说道:“好吧那我就免为其难。”
    两个人说话的时候,离越早就拉着拂晓进门了。
    “凤来镇好大啊!”拂晓倚在窗边感叹。这间房的位置很好,在楼的最边上,一边的窗户打开后可以看到繁荣的街道,另一边窗户打开时手可以触摸到庭院里那颗老榕树的碧绿的叶子,让人心情很轻松。
    “凤来镇已经是英盛国境内了,这里客商云集是英盛国第二大镇呢。”离越把剑挂好,走向拂晓。
    这时,两个小二提着热水上来,“客官,热水来了。”
    离越应道:“嗯,进来吧。拂晓你先去洗吧!”
    “好。”拂晓去拿衣服走到屏风后面。
    离越的角度可以看到屏风后面拂晓隐隐绰绰的身影,想到拂晓美丽的身体,顿时有些心猿意马。
    “走吧!”德瑞说完就快步朝客房走去。我的热水!!!
    史密斯跟在后面小小声地碎碎念:“要是不讨好你,谁知道这个变态会不会把气撒在我身上把我半夜踢下床仍出门外啊?!”这办个月以来的相处他已充分认识了德瑞的双面人格:面对他家主子的时候那就是温柔体贴的二十四孝天使;没有离越在的时候,那家伙简直就是变态恶魔冷血恶毒压榨起别人来毫无压力。自从第一次打猎他空手而归被德瑞血淋淋地冷嘲热讽了一顿后,这个刀子嘴刀子心的死太监就无所不用其及地折磨他,还美其名曰‘特训‘!难道他会没见过特训的吗?有谁特训是人家骑马乘马车他就在车后跑;人家吃肉他喝汤人家煮饭他烧火;人家吃饭他刷碗;人家睡觉他守夜;人家休息他喂马;人家……呜~妈妈我要回家!你的宝贝儿子被虐待了……
    “还不快跟上?”见史密斯走路慢吞吞地,回头说道。
    史密斯条件反射抬头挺胸立定:“是!”
    “你把房间好生收拾一番,我去沐浴了。”德瑞吩咐一声就拿着衣服走了。
    史密斯在擦桌子,“小白菜啊地里黄啊~~”
    史密斯在铺床,接着唱:“地里黄啊~~~二三岁呀~~不是、二十三岁啊被雷劈啦~到了异世德瑞骂我~大家都笑我~~”
    “你怪腔怪调的唱些什么啊?”只见德瑞只着一件火红的亵衣披散着头发从屏风后走出来。
    德瑞顿时三魂没了七魄,哆嗦道:“没、没什么!”
    也许是洗了热水澡心情舒畅,德瑞好笑道:“怎么吓成这样?”
    德瑞笑了!!!!!!老天爷你要不要这么惊悚啊这个大魔头居然也会有这么美丽的笑容的吗???
    不过仔细一看,这家伙变化好大啊!半个月前德瑞就长的很阴柔,但还属于清秀的范畴。这半个月来也没有十分注意,没想到现在一看简直惊心动魄啊!及腰的秀发湿漉漉地披散着,称得一张精致的脸越发纤小,一身红衣的衬托下显得五官越发艳丽,气质更加冷艳,气势凛然让人不敢侵犯。
    那一瞬间间,史密斯心跳的无比快速,仿佛看到了爱神丘比特在向他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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