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夜  第六十二章 想做妖魔的孩子 二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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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孤儿来着,不被期待但还是不得不生下来的孩子,命中注定了要被遗弃。
    我的人生的道路会是什么?会有什么样的结局?最后又应该通往哪里?阡陌,千交百错,无数的希望,无数的可能,也可以是无数灾祸的源头。
    对于我的父母,或者说将我带到这个世界上的女人,唯一需要感谢的一点就是——将我带到这个城市。
    或许说这也是命运吗?
    命运特地的安排我成为孤儿,命运特地的让我逐渐长成一个不知道如何与人相处的小孩,就是为了那一天与那个男人相遇。
    决定从阳光孤儿院离家出走的我,也是在这样的夜晚吧!
    下着雪,路面糟糕极了,有过路的大叔将我撞到,然后将我抱起来,说:“小朋友,你没事吧!这么晚了不要在外面乱逛哦!这个小镇可是会不好的妖怪出现的哦!”
    那时的那个叔叔一定是一个很有趣的人,因为可以听得出来,他是想要吓唬一个素不相识的迷路小孩。并且瞪大着眼睛一副惶恐的样子张牙舞爪的说:“妖怪专门吃夜晚到处游荡的小朋友哦!”
    那时的叔叔真的是可爱极了!可以看到他眼里有光在一闪一闪的。他一定也是一个热爱这些神神鬼鬼的东西吧!所以在路边碰到一个小朋友也不愿意放过任何机会,让自己也能过瘾的说。
    只是大叔一定不能想到吧!
    我看到了!就在那个时候,大叔身后出现的一个高大的黑影,然后啪的一声,有温暖的血液从大叔的身体里面掉落到我的脸上。
    大叔真的是个很温暖的人呢!
    当时是这样想的吧!
    那个时候的阡陌亲眼看到低等邪恶的妖魔将人类的心脏挖出来吃,有撕扯身体的声音,有血管崩断的声音。
    痛苦,恐惧,厌恶,还有发自肺腑的恶心。
    这个世界上隐藏起来的存在,让人畏惧且想要躲避的存在。
    邪恶的妖魔!
    还只是五岁小孩的我,五岁小孩的阡陌。是啊!那个时候害怕也没关系!那个时候觉得厌烦也没关系!至少现在的我不会觉得害怕和厌恶了!因为需要这股力量,因为想要和那个男人成为一样的存在。
    、、、、、、
    就在低等家伙吃过了大叔的肝脏的时候,将自己的獠牙和利爪对准自己的时候,原本以为真的完了!自己的路走到尽头居然是个死胡同。
    “啪嗒——!”
    一声清脆的响声。
    阡陌睁开眼,月光下,带在地上的妖魔和吃的粉碎的血肉,纯白的积雪,还有逆着月光站在淡蓝积雪上的妖怪的男子。
    啊!
    啊!多么强大而美丽啊!高贵而庄严的那个男人。银色的长发,束起长发的那根素色的缎带,都在凛冽的北风中飘荡着。他身后的那轮明月仿佛有了魔法,他一定是从城堡里骑着白马拿着长剑前来保护自己公主的王子殿下!他是要来解开附在公主身上的魔法来的!他一定已经打败了邪恶的巫女,看透了肮脏的世界,他现在救起自己公主于危难之中,他马上就会伸出手,然后用他无比纯粹而磁性的声音说:“我来晚了!抱歉!我的公主!”
    这个时候我应该羞涩的将自己的手放在他的手心里!然后向每一个童话故事里写下的一样!
    我将回到原本属于自己的城堡!得到原本属于自己的地位!成为幸福的化身,我的生活应该不在拥有任何苦难了!我的路终于可以不是荆棘,终于可以一边慢慢走,一边好好欣赏我的人生的风景了!
    是这样的吗?
    那个男子的鼻梁高而光滑,月光在他的鼻梁骨上投下淡蓝的银色。他的眼眶有点深,瞳孔隐蔽在那片刘海的阴影里出不来,仿佛是藏在井底的泉水,让人期盼和渴望。
    还只是小孩的阡陌一直在等待,等待王子伸出双手,可是她的王子却总是那么迟钝,让心急的人都煎熬成灰了!阡陌扑过去一把抱住男子的腿,听到他朴素的带着雪花的锦缎衣袍发出沙拉沙拉的声音。
    他的身体是寒冷的,散发一股逼人的寒气,似乎那些厚厚的层层叠堆的衣袍下面装着的是一个雪人,他无法释放任何温暖。
    即便是这样,一个五岁的小孩还是哭了!
    她是真的真的以为迎接自己的王子来了!
    真的真的以为自己的路总算可以还起来了!
    真的真的以为再也不用听其他坏心眼的小孩对她说,阡陌,你以后的路就是修罗场!是地狱的路啊!
    阡陌被自己一时的匿想感动了!
    抬起头看着男子的脸,突然笑起来说:“大哥哥!我要做你的新娘!以后就跟你住在一起!还要为你生好多好多孩子!你放心吧!没有一个孩子会被遗弃的!大家以后的路也没有一个会是通向修罗地狱的!阡陌保证!所以,大哥哥!带我回去城堡吧!”
    阡陌满脸高兴的看着男子,他俯视自己的神情,不知道是不是以为身高相差太多了还是其他什么原因,阡陌看到的两人之间的距离,那个男子的面相,总是带着太多太多的黑暗的雾,不能清楚!
    男子没有回应,而男子身后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一个女人,也同样是银白的头发,松松散散的绑在背后,穿着一个暗色的斗篷,她说:“祗鬼少爷!我们差不多该回去了!沲世大人已经等您很久了!”
    男子皱眉,从他的衣襟里伸出手来,推开阡陌。
    还能记得,他的肌肤散发出来的感觉,真的像是被冰雪接近了一般,寒冷!寒冷!
    玉石般美丽修长的手指,长长的带着淡淡白色的指甲,还有若有若无的飘渺的莲花的香味。那是当时的我唯一看清了关于他的东西。
    他将我推开,淡淡的看了我一眼,然后转身。
    消失不见!
    无迹可寻!
    束手无策!
    所以说,大哥哥!你的名字是祗鬼吗?
    祗鬼啊!我的亲爱!你怎么能忘记带走自己的公主就走掉了呢?
    多么的粗心!多么让人发笑的玩笑啊!王子居然忘记了自己的公主!
    是不是不可原谅呢?
    但是我原谅你哦!
    即使是这样我也原谅你!
    呵呵!
    阡陌淡淡的笑着,捧着手里的妖魔的内脏一点点的吃着。血液的腥味已经不再是那么让人恶心了!反而觉得无比的美味,比世界上任何一种香辛料都要引人入胜的血的味道。浓稠的咖喱般的酱汁的感觉。比起第一次吃的时候要好多了!
    对了,第一次吃的就是那个时候啊!那个被祗鬼杀掉的妖魔的心脏,阡陌费尽心思将它挖出来,一边抑制着自己反胃呕吐的冲动,一边流着泪将它吃掉。
    阡陌是要去找祗鬼的!我的王子!我的幸福和我的路,都是要靠自己找到的吗?
    阡陌任然流泪!
    那之后的一年,阡陌一直寻找着妖魔的心脏,哭着,抽噎着,将妖魔的血肉融到自己的身体里面。
    因为妖力的关系,五岁的身体开始像竹笋一般疯长着。现在的阡陌看起来十五六岁的样子,高,却过于的瘦。
    但是阡陌轻笑,说:“这样的话就好了!这样的话下次见到祗鬼一定能够够到他的脸,能够看清他的表情了!”
    阡陌微笑,擦干嘴角的血渍,淡淡的说:“我感觉到了!刚才跟着这个妖魔而来的奇怪的气息,出来吧!那边的那个人!”
    阡陌转身,突然对阿木发起攻击。
    阿木闪开,刚才呆过的地方狼藉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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