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章阎王面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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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阎王面
    我是不是又死了,不然为什么又遇见他,对,我准是又死了。可是,人中很痛哎,有人在拍我的脸,还听到小秋在喊我,哎哟!是谁在偷掐我?准是红袖。(红袖:是我,怎样?某傻:不、不怎样,只是说说啦。)再不醒,我真的要被他们折腾死了。
    “青衣,现在天黑了吗?”我死也不肯睁开双眼,最好告诉我刚才是幻觉。
    “少爷,离天黑还有一个多时辰。少爷,你怎样?呃——公孙公子他们很担心你呢。”呜,青衣好可恶,干嘛加后面那句,我、我不认识什么公孙小白及其兄长,不认识,不认识,真的不认识啊!
    耳熟的声音又响起:“叶公子好像被我吓到了,我——很吓人吗?”
    开玩笑,岂止吓人,是吓死人!请问诸位看官:你复活之后再看到阎王,是什么感觉?虽然他很俊美,可毕竟是阎王啊!我、我恶寒!
    “不会吧?大哥,怎看你也不会是吓人的人啊!我猜,叶贤弟是太惊艳了。”小白同志揶揄道。
    小白真会猜,我还惊艳呢,我惊恐是真的!
    无奈的睁开双眼,红色!映入眼帘的是血一样的红色!妖艳!绝美!我无力的呻吟,一个男人穿着红色怎么如此的蛊惑人心!望着眼前那举世无双绝美的脸庞,“阎王大人,大哥,老大,帅哥,美男,偶像,我好像没惹到您老人家吧,您怎穷追不舍呢?我都已经被你扔到这儿倒霉地儿了,呜——放过我吧!”不知先采取哀兵政策好不好用?
    美男皱眉,脸部有些抽搐,与在地下一个模样。他与小白快速对望一眼,“叶公子好像认错人了,在下任逍遥,我与叶公子好像从未见过。”
    啊?这是什么情况?他叫任逍遥?没见过我?明明十几天前是他下令把我扔到这儿的呀,他怎这样健忘?看下他的身旁,有影子,难道他是活人?可为什么与阎王老大长的一模一样,连声音也分毫不差。“你真的不是下面那个阎王老大?”
    小白一惊,连忙笑道:“叶贤弟说笑了,阎王哪会长的像大哥这样俊美。”
    呜——,怎么不会?一模一样呀,简直就是一个人啊!
    我小心翼翼的看着自称‘任逍遥’的阎王,“那、那能不能让我摸摸你的额头?”我要看他有没有体温,如果没有,就绝对是阎王了。(红袖:色女,就说想揩油得了。嘿嘿!红袖还真是了解我。)
    任逍遥眉头轻皱,这时耳边响起小白的绝密传音:“大哥,你不好奇吗?暂且让他摸一下,看他耍什么花招。”
    任逍遥点头。
    哈哈,他同意了,我可以感受一下绝世美男的如玉肌肤了,呵呵呵呵——,“那——不好意思,失礼了。”
    右手轻轻抚上他光洁的额头,耶?热的?再摸摸我的额头,差不多诶!好像比他的还凉些,难道、难道他真的不是阎王?我还是无法打消心中的疑虑,低头不语。
    对了,会不会是阎王老大本来很难看,看人家长得比较正点,所以就变成了任逍遥的样子,嘿嘿嘿嘿!不排除这种可能哟!嗯,越想越是。(阎王:你这白痴,你下辈子别想再投胎了。判官在一旁提醒:大人,她本就不想投胎的。阎王晕倒。)
    “呵呵,对、对不起,任大哥长得太像我的一位故人了,所以、所以——实在不好意思。”我以傻笑打诨,希望任美男不会生我的气。
    “哦?叶公子的这位故人,高姓大名?”啊?任美男开始查户口了。
    “任大哥见外了,小弟与小白兄刚刚交了朋友呢,叫我叶离就可。”看着他那么执著的望着我,在等我的回答的样子,我、我、哎!也罢!直说了!“我这位故人,他——他姓阎——名王!!!”总称阎王!你信不信?
    我偷偷抬眼望他,咦?我看错了吗?任美男与小白同志的脸色,皆是变了数变,周围的空气也有些异样,好像——有杀气,不会以为我在故意逗他们的吧?算了,还是不要说实话了。
    “那个——不好意思,我开玩笑的,他叫、叫张无忌,早几年过世了。”哼哼,你们查去吧,累死你们也查不清楚。
    “哦——抱歉,叶公子是京城人士?”天啦,有完没完?索性一次告诉你算了。
    我微笑:“是,也不是。小弟祖籍山东,自幼父母双亡,承伯父收留,五岁起随伯父在京城生活,已经十年了。我伯父是户部尚书叶船洲。”看,我多乖,什么都说了,只是没一句是真的。(红袖:她还真行,生生把自己说小了五岁。)
    “咦?好像叶尚书没有兄弟呀?”
    小白,你反应那么快干嘛?
    “是远房的,我父亲的祖祖爷爷的爷爷和伯父的祖祖爷爷的爷爷是亲兄弟。”哪一辈儿,你自己算吧!累死你!
    看着小白同志真的在那里掰手指头,我心里乐翻了天。
    “看叶公子像要出远门,不知要去哪儿?”这任美男,还真没完了,全告诉你,看你还有啥想法。
    “杭州,我想在西湖荷花开前赶到杭州。”眼睛余光瞄见青衣和红袖,只见两人脸气得铁青。(红袖:你跟人家很熟啊?什么都说?某傻:他们问我嘛!红袖:我倒!问你你就说啊!)
    那双绝美的丹凤眼若有所思地盯着我,“叶公子是去游玩吗?”
    呜——不要这样看着我,我的心跳加速,已达240,我受不了了,会死人的!
    “是啊!我想看荷花,有诗云:‘毕竟西湖六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适时拽两句古诗,别让古人小看了咱现代人。
    任美男惊讶:“这诗是叶公子所作吗?”
    “啊?啊——呵呵!游戏之作,游戏之作。”我说是谁他们也不认识,索性全算在我身上,反正这儿与我那儿不是一个时空,不会有人知道我胡诌的。
    “呀!想不到叶贤弟小小年纪,就有如此文采。叶贤弟,这个朋友,我小白交定了。大哥?”小白同志看了眼任美男。
    “是呀,我们也是去杭州,叶公子与我们结伴同行吧?”
    呵呵!正对我心!有绝世美男陪着耶,虽然有点恐怖,可是,就是要这种心跳的感觉。
    “好呀!”我把自己卖了犹不知,而旁边青衣二人的脸色已不是铁青了,看样子要吐血了。
    任美男又‘好心’道:“叶公子想在西湖荷花开前赶到杭州,以你们的马力,恐怕有些困难。不如这样,我们这儿有两辆马车,叶公子与我兄弟共乘一辆,你的随从乘另外一辆,如何?”
    小白也很热情:“叶贤弟,我正好想与你好好聊聊,共乘一辆吧!”
    当然好了,看他们的马车也很舒服的样子,“叨扰两位兄长真是不好意思,那小弟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转头对青衣:“青衣,你们把行李整理一下,搬到任大哥他们车上,咱们的马车放了吧。”
    显然青衣很不赞成,皱着眉:“少爷!”
    我摆手,“这里我做主,忘了吗?”(红袖:对,你自己做主把自己卖了。)
    青衣无奈,只好从命:“我与红袖骑马随侍。”
    不是普通的忠心,我都让你偷懒了,都不会。“你喜欢受虐,别带着红袖。”红袖是美女呀,我会心疼得,可看红袖好像不领情。
    忙乱一阵后,又重新上路。
    坐上任美男的马车,根本感觉不到车的颠簸,那感觉真不是盖的,舒服!非常舒服!!那是相当的舒服!!!宽敞的超豪华车内飘着淡淡的薰香,物品一应俱全,不论是你想到的,还是你没想到的,他全有。恐怕在现代也比不上呢!靠着舒适柔软的靠垫,品着不知名的香茶,赏着三名风格各异的美男,哈哈哈!谁能说我的选择错了?哈哈哈!。。。。。
    “义父,你有没有觉得他笑得很白痴?”这小美男冷冷的声音与青衣有得拼。忘了介绍,这小美男是任美男的义子,名任心,才十一岁,却也出落得俊美非凡,想来不假时日,必也是倾城倾国、容冠天下的主儿。只是不知名字谁起的,有失水准,亏了任美男不姓狼,要不岂不成了‘狼心’?(外加‘狗肺’)
    (红袖:我拜托你,能不能别总用形容美女的词儿来形容男人,行不行?我要吐了。某傻:没办法,谁让他们长得这么女人。红袖:那——形容我的时候,怎么没用这些词?某傻:红袖你美是美,但照任美男和小心心还差个档次。红袖:无语问苍天!)
    “心儿,不得无礼,叶公子算是你的长辈。”任美男呵斥道,“叶公子见笑了,在下教养无方,得罪之处请海涵。”
    “呵呵,没什么,大人不记小人过,何况我们已是朋友,这算不了什么。”哼哼!小心心!你这个‘小人儿’,敢得罪我——这个小女人,等着接招吧!
    “哼!”小心心不屑的扭过头去。
    见任美男还要教育小心心,我连忙说:“任大哥和小白兄也是去杭州游玩的吗?”现在换我查户口了。
    “不,我们在杭州居住。”这老狐狸,连一句都不肯多说,再问。
    “哦,真是太好了,我正愁到杭州人生地不熟,不知如何是好呢,不知到时任大哥和小白兄可有空,给小弟做个向导?”也许连住的地方都有了,省钱了。
    小白同志接口道:“好呀,不过,大哥可能会忙些,就由我来尽地主之谊,陪贤弟好了。”
    最好不过了,小白同志开朗健谈,也比任美男好忽悠,是个好玩伴,要是真让任美男陪我,我还真后怕呢!阎王面耶,与死神同行,可不是一般的刺激。
    “那小弟在这里先谢过小白兄了。”
    接下来我又拽了几首诗文,忽悠的小白同志晕头转向,只是任美男好像不为所动,一脸的讳莫如深,也不知他累不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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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刚黑,我们进入京城外第一重镇,栖霞镇。
    这栖霞镇是通往京城的咽喉要道,朝廷派重兵把守于此,所以,过了戊时三刻,是要实行宵禁的,如到时发现有人在街上行走,格杀勿论。呵呵,恐怖政权!
    我们住进栖霞镇最大的客栈——高升客栈。俗不可耐的名字,全天下大概有九千九百九十九家高升客栈。不过,名字虽俗,设施服务却是一流。片刻工夫,房间已安排妥当,简单洗了把脸,来到前面用餐,饭菜俱已备齐,当然少不了酒,呵呵,不知我现在的这幅身体对酒有没有感觉。
    “叶贤弟,快来坐下,就差你了,今日咱们不醉不休!”小白同志真是豪情万丈,我看他是想把我灌醉了套话吧。
    我依言坐下,看任美男的哼哈二将杵在他身后,笑道:“任大哥,咱们吃咱们的,让你的手下和青衣他们也去吃饭吧,他们饿着,我于心不忍呐。”我都不怕被他们谋害,难道他们还怕我一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不成?
    任美男向身后二人使了个眼色,于是青衣他们又在旁边开了一桌。
    “来,叶贤弟,为兄先敬你一杯,能与贤弟结识真是三生有幸!”小白同志也太虚了吧?我无权无势,也不是有名的文人墨客,他有幸什么呀!应该是我有幸才对,毕竟找到免费饭票了嘛!
    “哪里,小白兄,这话应是小弟说才是,这酒也应是小弟敬才对,不过小白兄这杯酒我先喝了。”比豪气,我也不输他。举杯送入口中,哦,天,好辣,这酒真是很烈,还好用的是小杯子,不然,我直接倒下就可以了。偷偷吐了吐舌头,赶紧挟了几口菜,空腹喝酒,很快就会醉倒的,这是经历若干次惨痛教训得来的经验。
    看小白又要举杯,我赶忙道:“小白兄,这杯由我来敬,不过这杯之后,咱们慢慢喝,你——不会想这么快就把我灌醉吧?”
    小白同志没想到我这么直白,连忙打哈哈:“哪里,哪里,人家只是太高兴了,想与贤弟多喝几杯嘛!”恶寒,一个大男人居然在撒娇的感觉,难道他真是任美男的男宠?
    举杯看向任美男:“任大哥,小白兄,小弟敬两位兄长一杯,小弟嘴拙,不会说什么,只是请两位兄长以后多多照顾小弟了。”眼瞟向小心心,“小心心,要不要一起喝一杯?”
    臭小子居然不给面子,哼了一声,把头扭向一旁,也不知任美男怎么教育的,家教很差。
    淡淡一笑,心想;小子,看我以后怎么收拾你!“来,小弟先干为敬!”再次一饮而入,旁边青衣虽然在吃饭,却也没放松我这边,脸上有些惊讶的表情,想来是没想到我这么敢喝吧。呵呵,这算什么?我活着的时候,(嘿嘿,别误会,我现在也活着。)喝酒还没怕过谁,虽不知自己到底能喝多少,但总不能让人家吓着吧?
    任美男虽是喝了酒,却是一言不发,满脸的高深莫测。
    呵呵,玩儿深沉是吧?少爷我奉陪到底!
    放下酒杯,赶紧攻向桌上的山珍海味,不吃白不吃,吃了也白吃,小平同志说过:吃饱才是硬道理!要不哪有和他们拼酒的本钱。于是,——冷场了!
    小白见状主动担起了活络气氛的责任,“来来来,叶贤弟,光吃不喝酒没意思,贤弟与为兄再喝一杯。”
    我见自己已吃的差不多饱了,也不推托,与小白同志一同干了,只是我与现代一样,能喝,但不喜欢喝酒,实在是难以下咽呀,最好能——速战速决!
    进攻才是最好的防守,我要把主动权握在自己手里,与其让他们把我灌醉,不如自己灌醉自己。(红袖:我晕,我还以为你要把他们灌醉呢!某傻:人家都是武林高手,喝酒不跟喝水似地,我灌他们?我还想多活两年呢!)
    再次将酒杯斟满,装出一些醉意,说话舌头有些打卷儿,“两位大哥,好事——成、成双儿,小弟再——再敬两位一杯。”不再废话,直接干了,举着杯子看着他们,身体有些打晃,他二人自然不好不喝。等他们把酒喝了,我身子一歪,醉倒了。小白同志真是快,左手迅速扶住我的身体,右手直接搭上我右手的桡动脉,(职业病,见谅)想探我会不会武功吗?对不起,让你失望了。
    “叶贤弟?叶贤弟?”小白装的挺像回事儿,“才四杯而已,怎就醉了?”
    这时,红袖接过我,冷声道:“我家少爷不会饮酒,请恕先行告退。”说完,也不等人家有所表示,径直抱着我与青衣小秋回房了。
    小白同志有些无奈,自言自语道:“这个叶离是主子吗?不太像哎。”(某傻:我当然是,只是当得比较凄惨而已。)
    “怎样?”任美男此时才出声询问。
    “没有,他一点内力也没有,应该也不会武功,否则不会让我抓住脉门的,那是习武之人的大忌。可——如果不是江湖中人,他怎么知道你是‘阎王’?就算是江湖中人,也没人知道你是‘阎王’啊!”小白的脸上充满了疑问。
    任美男猛然抬头,“除非——”
    “除非什么?”
    “除非他武功已练至出神入化,收放自如的地步,将自己的内力完全隐藏了。”呵呵,人太聪明了也很麻烦,他们就不能把事情想简单点儿?
    “啊?不会吧?他只有十五岁,就算从娘胎里开始练,也不可能达到那种境界。”小白好聪明!
    任美男斜了他一眼,“你就那么相信他的话?他身边的那俩个面冷的人可不是省油的灯。”为什么不相信?人家我说的都是——蒸的!
    “是哦!”小白傻笑。
    “长风,连夜回京,详细查明叶离这个人,最好连他的随从也一并查一查,明早辰时出发前赶回。”不容置疑,务必完成的命令!
    “是!”司马长风转身出去。
    “好了,今晚先不烦这些,如果真知道咱们的身份,谅他们也不敢怎样,明早就真相大白了。”小白同志很乐观的。
    “嗯,不过今夜还是小心点好。”小心使得万年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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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边回屋后,红袖直接把我扔到床上。
    “哎哟!红袖美女,你就不能轻点儿?”疼死我了!
    青衣诧异:“少爷,你没醉?”
    “当然,不过再来几杯就真的不行了。小秋睡一下,红袖警戒一下。”我的头晕晕的。
    “凭什么?。。。。。。。”红袖伸手一指,小秋哀怨的声音直接打住。
    “哼!凭什么?就凭我是你老大!好了,你们两个有什么话说,给你们发言的机会。”看!我多民主!
    青衣低声问道:“少爷以前见过那任逍遥吗?”
    天,这要我怎么说?咬咬牙——
    “见过,被红袖推下水昏迷的那几天,我的魂魄在地府见过他,他是阎王!可是他不承认啊!”言不惊人语不休!
    青衣和红袖皆惊异的望着我。呵呵,没办法,这是事实!
    青衣叹口气:“唉!算了,你知道吗?那任逍遥就是九王爷!”
    “你怎知?”
    “九王爷虽不经常在京城,但京城之内没有不知道他和公孙小白的,他们自从认识就形影不离,而且,九王爷自十五岁起,相貌已是容冠天下,无人能比了。我在两年前也见过他,当然——他没见过我。”
    这青衣,说了半天废话,只说见过不就得了?
    “哇哦——出门带两个男宠,一个才十一岁,真、真、——算了,我是淑女,不说那些乱词儿。”(小心心:我——不——是——男——宠!某傻:哦,哦,我听到了,不用那么大声。)
    青衣哭笑不得:“少爷,这不是重点。”
    “啊?那什么才是重点,快捡重点说呀!”
    “重点是:你说任逍遥是‘阎王’时,他们的表情有异。”青衣的表情霎时凝重起来。
    “嗯!然后——”青衣怎么这样啰嗦?
    “而江湖上,有个杀手组织叫‘阎王帖’,他们的头儿就叫‘阎王’,据说——”
    “停!停!等一下!”还据说呢,再说命都没了!“我们不知道杀手组织,不知道九王爷,他只是任逍遥!”我捂着耳朵急道。呜——管他是真阎王,还是假阎王,是地下的,还是地上的,爱谁谁!小命要紧呐!
    看着青衣和红袖一脸的不明白,唉!再次感慨万千,天才果然是寂寞的!
    “有个自大狂曾经告诉过我:知道太多,会被灭口滴!记住:我们什么都不知道!”
    他二人点头。
    过了一会儿,我消化完了这些信息,小心问青衣:“青衣,以你的功力,比那任逍遥如何?”
    “有少爷在,不敢保证全身而退。”
    “哦——你的意思是:我拖累你了,是不是?”郁闷!
    红袖:“本来就是呀!”矣——郁闷升级!红袖怎么这样诚实?
    “算了,避其锋芒就是了。今天早些休息吧,明日事明日再烦。”典型的享受今日这伙的!
    前面的改动不大,主要是改后面的,亲们支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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