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章 何种相思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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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天睡得多了,夜里就睡不着。李默命人在房里点起灯,坐在床头拿着一本书细细地看。
    他识字不多,也是这两年为了打发时日才开始学。初时看的是《三字经》,当初找书可是让他颇费了一番心力,又不好意思直接与一众伺候的人说,毕竟年过而立才要拾起一般人幼儿时读的书本,着实让人难堪。后来实在憋不住,他也不打算要这张老脸了,恬着脸跟锦初说了意思,果不其然锦初呆愣了好一会才回过神来,匆匆离去找书时连头也不敢回,留下李默烧红了脸站在树下任风胡乱吹着。
    一本《三字经》看了近一年,然后是《百家姓》,这两日才开始读手上这本《千字文》。
    他看得极慢,每个字都要细细辨认一番,遇到一个不认识的,还要起来到书桌前将它仔细临摹下来。宫里奴才多不识字,他平时遇到不懂的也问不得别人,只好摹下来,想着总能碰到个认得的人,不想后来让宣帝瞧见了,主动讲解与他听,他学识好见识又广,简简单单一个字都能让他讲出花儿来,李默再不乐意与他亲近,却也挡不住这些知识的诱惑,每每只能面上绷着脸,故作不喜。
    他看了两行,又碰见个不识得的,只好起来,在纸上歪斜着写出个‘闰’字。
    锦绣端着灯盏从外头进来,站在书桌旁看他写。
    李默问她:“怎样了?”
    锦绣知他说的是锦初,便道:“膝盖青紫一片,倒也无甚大碍,明日就能下地了。”
    李默点头,又照着书写下一个‘律’字,“屉子里有化瘀活血的膏药,你拿去与他。”他直起身看了两遍那字,因为手上的伤,那两个字自然不端正,他也不在意,摇头喃喃:“自己的身子也不知爱惜。”
    锦绣应了,侧头看见快要燃尽的蜡烛,她拿起剪子剪去一小截烛心,道:“时候不早了,公子也早点歇了吧。”
    李默点头。
    锦绣看他这样,便知道他没将话听进去,又道:“陛下今晚定是不来了,公子又何必等。”
    李默正看得入神,随口应了一句:“嗯。”
    锦绣无奈道:“陛下今儿又歇在颍宝林那了。”
    “哦?”
    锦绣埋怨道:“您只道自己不小心摔了,这宫里人又不是瞎子,哪里不知原委,陛下心里自然也清楚,可他如今这般做法……”
    李默终于抬起头来,挑唇笑道:“难不成还让我与一个小姑娘为难?”
    锦绣忿忿道:“可也不能便宜了她,她如今只需罚三个月月钱,又为她主子出了头,这什么好事全让她主仆二人占尽了!”
    “三个月月钱?”李默一愣,面上淡淡的,只是想起锦初,便有几分不值,“果真好大的责罚。你也不必愤慨。倒是我当了一回小人,拿着鸡毛当令箭,不知让多少人笑疼了肚子。”
    锦绣看他冷冷的笑,又不安道:“公子若是委屈——”
    “我有什么好委屈,咎由自取还能怪得了别人?倒是最无辜锦初,白白跪了一上午,这罪魁祸尚且能安然无恙,却让他担了罪。”
    锦绣咬唇道:“锦绣也是自愿。”
    “自愿?”李默反诘:“若能避免,谁愿意平白受皮肉之苦?不过这样也好,就当是给你们一次教训,可要记牢了,别下次又自告奋勇要将自己如何如何,你家公子可不是被人捧在手心的玉娃娃,经得起摔。”
    锦绣惴惴站着,绞着手指不说话。
    李默丢下书,瞥她一眼,懒懒打个哈欠:“得了,更衣,你也好早点歇息。”
    “是。”
    李默走到床边,察觉才这么几步路,脚踝上似乎就疼得厉害,看来伤口有异,只是他并不在意,只管躺下睡觉,想起什么,又交代锦绣:“让下边人把嘴巴闭严了,别嚼出甚么舌根来。”
    “是。”
    夜已深。
    太极殿内依旧灯火明灭。
    宣帝正于灯下批阅奏章。
    刘庸在边上伺候,困意上来,他忍不住打了个小小的哈欠,微微的气息使得烛火骗了几分,宣帝手上一顿,唬的刘庸忙不迭立直身体,什么瞌睡虫都给吓跑了。
    宣帝闲闲斜他一眼,换下一本奏折,漫不经心道:“太医怎么说?”
    今日太医从广庆宫离开,就马不停蹄地到了刘庸处跟他汇报,李默的情况他是一清二楚。
    “只说是皮肉伤,抹些膏药,再吃几服药即可,无大碍。”
    “皮肉伤?”确实不碍事,只是疼罢了。
    “这……太医原话便是这样。”
    “让太医多下些功夫,别留了疤。”
    “是。”
    宣帝又拿起奏折飞快浏览,再不说话。
    刘庸缩着脖子站在御案边上,可不敢再犯瞌睡了。
    都说君心难测,在他看来,这姜家的男人不管为不为君都是让人看不透的。
    他入宫早,三十年前那会现今陛下都还未出生呢,他就已经在文帝爷身边伺候了。文帝时期后宫最受宠爱的要数当今太后,那时她也还只是宸妃。传闻宸妃艳绝天下,被纳入宫中后更是宠冠后宫,一连为皇家诞下两名皇子,贵不可攀。只是极致的荣宠背后,究竟有何真相,外人便不得而知了。当年知情的几人除了当今太后,其余皆已西去,那其中,便有刘庸的师傅,那时太极殿总管,亦是他如今这个位置。
    皇家血脉稀薄,文帝爷只两位兄弟,一位已逝,另一位如今远在边疆;而到了当今陛下这里,便只剩下他一人了,其余的不是早夭便是暴病,至少史书上如是说,真正是如何,谁敢知晓。
    说起那位在边疆的睿亲王,倒也是个传奇人物。他虽为皇上皇叔,却只长了宣帝不足十岁,今年才是三十有五,倒是与文帝长子同年。他生于民间,传闻是战时皇帝与一奇女子春风一度所生,后皇帝驾崩,被新帝文帝从民间找回,并立年仅三岁的孩童为睿亲王,其宠爱之深不下皇太子。后武帝时期,帝王好战,睿亲王主动请缨,屡上战场,立下赫赫战功,可谓百姓心中之战神。再及宣帝继位时,睿亲王却抛下都城不尽的荣华富贵,请去边疆守城,新帝苦劝无果,只得由他,此后其回朝次数寥寥可数。
    刘庸心里掐手指将皇家家谱挨个数了遍,最后也只得出一句,人心莫测,皇家的人总是与一般人不同的。
    便只拿他身前这位爷来说,上午得了底下人来报,说是广庆宫李公子受伤了,他当时可是看得真真的,陛下的脸一下就变了,刘庸甚至已经瞧见他抬脚欲前去看看了,结果转眼他又平静下来,依旧看书批折子,若不是比起往日略微潦草的笔记,刘庸真要以为陛下是一点不在乎了。
    到了晚上,他朝颍宝林如今居住的白露苑去了,刘庸想,这该是去算账了?结果随行的小元子回报,陛下只是稍作惩戒,居然是信了颍宝林那番‘婢女看花迷了眼,不小心冲撞了李公子’的话。这可实在不寻常,刘庸思附,莫不成陛下对那位颍宝林也是青眼相加,存了心思的?广庆宫那人独宠这么久终于有人失势了?
    可方才陛下的问话分明不是这般意思,且他在白露苑只待了不到一时辰便早早离开,到如今为止,陛下还只在广庆宫留过宿,这可不是一般的宠幸。
    只是说来说去,最不一般的要数那位李公子了。
    那样的外貌,那样的身体,还是个半残的,脾气也不见得好,刘庸不敢说别的,只单单是外表,这宫里随便拉个人出来都能胜他几分,更别说后宫的娘娘主子,新近宫人,都是连他这样的阉人见了都忍不住失神的绝色啊,可偏偏陛下就只把他一人给宠上天,不得不说,那人的手段着实不凡。
    刘庸想得入神,宣帝唤了他两次不见回应,便有些不耐烦,提声道:“刘庸!”
    “哎?是!”一见宣帝乌黑的脸,刘庸腿一软,险些跪倒,小心翼翼道:“陛下?”
    宣帝冷冷一哼:“前日献上来的冰肌雪骨膏找来,给他送去。”
    “是。”刘庸弓着腰,轻拭额上的冷汗,心里终究是纳闷的,这样不放心,怎的就不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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