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七章 轩垣之行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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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在庭院中,瞧着孤立于半山的独屋,不感慨,不悲伤。我本就是是异空的一缕孤魂,漂泊在哪里都一样。
    这半旧的木屋风里来,雨里去,竟也屹立不倒,想着我生存那个时代的楼垮垮,豆腐渣,到底是哪个时代的人聪明。
    眼角扫过一旁栽着梅树的空地,这里原本有几座精致的屋子,可惜我看着烦…
    当年做FBI犯罪心理学测试题,二十道我竟然答对了十九题,导师看了试卷以后,直呼我是个人才,自此对我青睐有加。我想不是因为别的,而是我想象力比较丰富而已。活了那么多年,总是兢兢业业,奉公守法,也从没干过伤天害理的事。这只是对法律,对道德的一种尊重。
    所以当虎牙仔在他老爹的粗木棍下狼嚎时,我捂住了眼睛,心想真疼。楼公子看着那几座屋子在火舌下化为灰烬,只是抿唇一言不发。
    我不会骑马,也从来没骑过马。窝在楼公子怀中,紧抓着他的衣领,什么你是风儿,我是沙,缠绵个毛啊。风大不说,还真吃了一口沙。浑身上下像是被拆开又组装起来,怎么都不舒服。
    楼公子僵直着身子,环在我腰上的手臂又紧了些,“雪儿,你坐好,别摔下去了。”
    声音听起来有些沉闷,我才发现他的衣领快被我拽成了绞绳。忙松了手,换个姿势,搂着他的腰,偎依在他怀中。他身子一僵,面色微红,马速也放缓了些。好在撑着最后一口气到了驿站,总算没累倒在半路上。
    进了驿站,连饭也懒得吃一口,倒在床上唉声叹气。早知道是这一路荒凉,还不如守着我的半亩屋子,好歹还有个桃红柳绿。
    门外有人敲门,我四肢无力地趴在床上,“进。”闻着有饭菜的香味,随是如此,可仍懒得动一下。
    “雪儿,起来先用些晚膳。”楼公子将饭菜放在桌上,立于一旁。
    “哥哥,我这身子骨快散架了。”平时也没见他骑过马,怎地就不见他喊疼。
    他扶了我起来,“我已让人给你准备了香汤,在里面加了些药材,明早定会无碍。”
    拿起碗筷,看着色香俱全的菜肴,食欲大动,迫不及待地尝了一口,“哥哥,这个菜比你做的好吃。”
    他面色微讪,拿起筷子夹了些菜肴放在我碗中,“多吃些,吃完了早些歇着,明个还要赶路。”
    “哥哥,轩垣是什么地方?”这些年跟着他也学了不少字,只是关于这个朝代的事,他却只字未提。
    “轩垣是吾国的国都。”
    “那哥哥此去轩垣所为何事?”
    “看病。”
    我问一句,他答一句,虽知他有问必答,也懒得问下去,给谁看病和我又没有关系。见他似是也未曾用膳,吩咐店小二又添了副碗筷进来。菜式简单,却也可口。这些年他的厨艺见长,不再是难以下咽,只是算不上美味。
    宁河县距离轩垣几千里,一路快马加鞭甚少停留仍是费了不少时日。每天晚上身子骨像是被拆散,早上又被组装起来。我觉得我就像蒂姆•伯顿镜头下的南瓜王子,支离破碎唯剩下灵魂。这一路下来,倒是楼公子的话比我还多。
    “吁”走在最前的严侍卫突然勒马转身,脸色凝重。“楼公子,前面就是左丘。此处强盗横行,多作奸犯科之徒,还望楼公子小心。”
    楼公子点了点头,将披在我身上的披风又往下拉点遮住我的半边脸,“雪儿,等会莫要出声。”
    眼瞧着前面有只商队在缓行,个个面色不甘却又是无可奈何。一旁搭着个简易的木棚,棚内一人侧躺在一根绳子上,一身粗衣看不出灰白,脸上盖着一把羽扇。棚外蹲着两个农夫打扮的男子,一人面前放着一个大大的背篓。躺在绳子上的人不时伸出一个手指,随即有人往背篓里面丢金子。
    严信带着人马往棚子前面一站,棚内之人伸出一只手指。左侧一身蓝衣,脸色黝黑的男子头也不回地喊了声,“十两。”
    严信微怒只是忍着,从马肚侧掏出一只小木箱,手腕轻转将木箱抛至背篓内。背篓被强劲的冲力撞的歪了些,却是不倒。蓝衣男子探头看了眼,“过。”
    我瞧着倒是有趣,这不就是古代的收费站嘛。可惜又不给收据。楼公子骑着马正要从棚前走过,棚内之人突然伸出五根手指。蓝衣之人喊了声,“五百两。”
    严信调转马头,“大胆,刚刚明明是十两,为何又变成了五百两?”
    一旁的灰衣男子面无表情地说了句,“刚刚收十两银子是诸位官家和这位姑娘的,这位公子要从此过,须收五百两。”他的语调很平,所有的话只有一个音调,听起来有一种说不出的诡异。
    严信大怒,收按在腰间的佩剑上,“大胆狂徒,你可知今日你打劫的是何人?”
    蓝衣男子也不理他,依旧喊了声,“五百两。若是没钱,先留下此人,尔等取回钱来,我们自会放人。”
    那蓝衣人说的极为认真,似是真相就是这样。原来古代人就是这样打劫的。好在我只值十两,和那些官家一样。不知怎地,突然想起了一个笑话:婚礼前,新郎问主持人:“主持一场婚礼多少钱?”主持人说:“新娘子越漂亮价格就越贵!”新郎不好意思的给了主持人一块钱。主持人一愣,回头看了一眼新娘,然后又找回了5毛。原来古代人也会以貌取人,只不多现代人的美貌可以卖钱,而古代却是要付钱。这队骑兵所到之处,迎接之人无不恭恭敬敬,想来身份也不低,为何碰到这几个人却是如此的低三下四。
    严信身旁一人甩出长鞭,猛地抽向蓝衣人。蓝衣人伸出两根手指夹住长鞭,长鞭竟是纹丝不动。而马上之人差点被拽下了马背。
    严信脸色微变,迟疑了一下,“严钟,严方带楼公子先行一步。”
    “是。”名作严钟,严方的两人从队伍中走出,护在楼公子身旁。
    楼公子纵马先行,刚走了几步,马头高高跃起,差点将人摔下马背。楼公子挽住缰绳,在原地转了一圈,将马稳住,冷眼看着面前两个一摸一样的小侏儒。身形似孩童,脸庞却是干枯如树皮。
    严信大惊,“合树二老?”随即有些不屑,“左丘竖子,莫非尔等真想和安阳王作对。”
    “非也,非也。”躺在绳子上之人摇摇晃晃,从羽扇中露出两只眼睛,“是安阳王想和吾等作对。”那羽扇本就参差不齐,此举看起来很是滑稽。
    “夏侯墨,你好大的胆子。”严信拨出腰间佩剑,指着棚中之人。
    一旁的灰衣人站了起来,有模有样地学了句,“严信,你好大的胆子。”可惜他的语调甚是平平,让人忍俊不禁。
    躺在绳子上的那个人一跃而起,“莫非安阳王连区区五百两黄金也拿不出,如此拮据又怎养得起你们这些废物?”
    严信骑着马往棚中冲去,严方见状,“楼公子快走。”说着和严钟两人一人拦住一个侏儒,斗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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