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三章 十里景同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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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人小,我腿短,我一路小跑也跟不上他。楼公子走走停停,终是无奈地抱起我。我抓着他的衣服,软软地唤了声“哥哥。”
    他眼带笑意,拿出丝帕擦了擦我额上的汗,“这小丫头。”
    从村子里到小镇上,好像很远。他的额上布着密密的汗珠,白皙的皮肤透着淡淡的粉,越看越诱人。可惜老牛不吃嫩草,我对娇柔的花骨朵不感兴趣。
    “楼公子来了。”一个老妇,拄着一根拐杖,笑眯∕眯地看着他。
    他点了点头,“魏婆婆,前些时日配的药,可有效?”
    “有有有,要不是楼公子医术高明,老婆子这条贱命早埋在了黄土里。”魏婆婆说着,眼望着我,“呦,这谁家的孩子,长得真周正。”
    楼公子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脸微微有些红,他局促地看了我一眼,“这是舍妹。”好在他没再问这镇上谁家丢了孩子,略略寒暄了几句,抱着我匆匆离去。不过一会儿,我就知道他为什么没问。遇到的每个人他基本都认识,那条街不过百米,也就是说这个镇比起那个小村落,根本大不了多少。我期望的货摊,热闹非凡,此刻全部烟消云散。
    他抱着我走进一家布店,说是布店,整个柜台上也就摆了一匹布。掌柜支着脑袋正在打盹。“掌柜的。”
    掌柜一下子惊醒,看见来人,惊喜地搓了搓手,“楼公子来了,快请进,快请进屋里座。”
    他温和地笑了,“不用麻烦,掌柜,这店中可有她穿的衣裳?”
    掌柜看着被他抱在怀中的我,有些不确定,“楼公子,你也知道,小店只卖些长衫,您就是转便这宁河县,也没有卖这小孩家家的衣裳。”想来也是,这地方这么穷,哪家不是截了长装改短装。哪像现代,什么孕妇装,婴儿装,童装…应有尽有。“楼公子,这孩子是谁家的孩子?”
    他放我在柜台上,歇了口气,“这是舍妹。”
    “哟,长得跟楼公子真像,别看这年龄小,长大后肯定是这方圆百里的美人胚子。”
    掌柜家的端着一碗清水走了出来,“楼公子,喝水。敝舍寒酸,也没什么好招待的。”
    掌柜忙用衣袖擦了擦屋中的凳子,“楼公子,请坐坐。”
    掌柜家的拘谨地站在一旁,“楼公子若是不嫌弃,家中还有些旧衣服,如今孩子们也大了,用不着。”
    没有新衣服就算了,还让我穿别人穿剩下的,那还能穿吗?掌柜见我撅着嘴,“这孩子还不…”
    掌柜还没说完,掌柜家的轻轻推了他一下。“楼公子家的,吃的用的自是跟咱们不一样,这小姐好模样,身子娇贵着呢。”
    掌柜一听忙改口,“是是,小姐身子骨金贵,我这就让人赶紧缝几身新衣服,赶明给楼大夫送去。”
    他掏出一块银子,放在桌子上,“那就劳烦掌柜的。”
    掌柜连连摆手,“使不得,使不得。”拿起银子就要塞给楼公子,却也不敢碰他,只是局促地说着,“楼公子,这怎么使得,使不得,使不得,我怎能收你的银子。”
    “你留着吧。”他抱着我,一阵风似的冲了出去。我趴在他肩膀,咧嘴笑了。看不出他小小年纪,倒是挺受人尊敬的。他见我在笑,敲了敲我的小脑瓜,“小丫头,你笑什么?”
    我抽了抽鼻子,指着不远处的小柜台,“肉,肉。”自从穿越到这里,每天不是青菜白面,就是白面青菜,连个肉香也没闻到,馋死我了。
    他挑了挑眉,“你要吃那个?”我使劲点了点头。
    他刚走到肉铺前,肉铺的掌柜挥刀砍下了一大块瘦肉,用绳子穿好,递给他,“楼公子,楼公子,你可来了,拿着拿着,给妹子家补补身子骨。”
    他忙掏出几块碎银,放在案板上。肉铺的掌柜挥舞着刀,觉得不妥,忙把刀藏在身后,“楼公子,这可使不得,俺咋能收您的银子呢,你拿着,你拿着。”
    布店掌柜提着一袋红枣,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我说楼公子,你咋跑那么快,这红枣拿着拿着,给小姐吃。”布店掌柜举着红枣,递到我面前。我毫不客气地拿了一个,在他的衣袍上擦了几下,放进嘴里咬了一口,真脆,真甜。布店掌柜一见眉开眼笑,“这就对了,楼公子您瞧小姐喜欢着呢。”说着把枣子硬塞进他手中,扭头就跑。
    肉铺掌柜一见急了,“楼公子,你咋能只收他的,不收俺老牛的东西呢,是不是看不起老牛,嫌老牛的东西不好。”
    他接过那块肉,放下银子,转身就跑。我目瞪口呆地看着身后一大堆男女老少,个个手里拿着东西朝他涌过来,什么鸡蛋啊,枣子啊,梨子啊,花生啊…乖乖地,够开个杂货铺了。
    一手抱着我,一手提着肉和红枣,他跑得飞快,竟是面不改色。直到看不见身后那群人,他才放缓了脚步,回头对我说了句,“小丫头,我这可是第一次拿人家东西。”
    我眼巴巴地盯着那一袋红枣,嘿,这怎么算拿呢。明明是别人送的嘛。他拿了颗大红枣给我,我拿着红枣在他胸前的衣服上擦了擦,眉笑颜开地看着他皱了皱眉,将枣子递到他嘴边,“哥哥吃,哥哥吃。”他抿唇一笑,有些羞涩,我硬将枣子塞进他嘴里,嘿嘿,有福同享,有罪同当。
    在我把那块肉左翻翻,右看看,啃了数十遍之后,仍是没法下口。我终于知道他为什么平时不吃肉了,他不会煮啊,半生不熟的,他以为这是面条啊。我重重地撂下筷子,不满地瞪着他。
    他好像没有味觉。“小丫头,你怎么不吃?”
    “咬不动。”
    他看着那个沾满我口水的肉块,无奈地端起碗,走进了厨房。
    自那以后,经常能听到他半夜起身出去,那些村民摸黑送过来的东西,又被他一一送了回去。再后来,那些人就专找他出去看病时来送东西,任凭他医术百般高超,能看出孩子是谁家的,也看不出鸡蛋是谁家的。偶尔被他发现,那些村民憨厚地指着我说,“给小姐的,给小姐的。”我也乐得一一接受,这年头,要想活下去,就得脸皮厚,反正送来送去也是还他人情。
    布店掌柜隔天果然送来了我的衣服,换上一看,再给我个篮子,整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算了,我也不计较了,有得换总比没得换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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