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意 第五章 致,爱了七年的《何以笙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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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何以琛等了赵默笙七年。而我喜欢了这本书也应该是七年。
当别人要我推荐小说,推荐的第一本言情小说必定是它——《何以笙箫默》,接下来必定是那句,“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么一个人出现,那么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而我,不愿意将就。”突然记不清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是时候,高一,高二,亦或是高三?无论如何,一厢情愿的相信,我爱了这本书七年,正如赵默笙同样等了何以琛七年,正如我相信缘分和定数。
如今再一次阅读,心情依然激动,依然为了那些已经可以闭目成诵随口拈来的经典语句,甚至是以枚番外的那一句“一个人花开,一个人花落,这些年从头到尾,无人问询”深感戚戚。
这本书的最成功之处不在情节,而在于虽不是特别老道的用词但却真实精准的细节描写让读的人为之会心一笑,在于最纯真美好不掺杂物质性的对于爱情和永恒的向往。不是看中对方的财力物力地位而是因为拥有这些的人却能为自己改变的欣喜,不是拥有,而是分享。这不是传统意义上灰姑娘凭借被掩盖的美貌一步登天的故事,而是因为两个心中藏着别人看不见的巨大情感缺陷的人因为另一半而完整的故事。
以至于后来的文虽然继承了轻喜剧的风格不失为好看却少了让人悸动让人愿意一遍又一遍重复的东西。因为少了最原始的东西——对人性及现实的绝对相信或者说绝对无知。
相信一个人可以等待一个人中间没有任何别的插曲哪怕思想出轨都不曾有过,相信长时间的隔阂可以在一瞬间消解不管两人这七年巨大的改变。相信,爱,是无缘由的。正如顾漫大大所说,“世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经过漫长的七年等待,两个人最终还是可以走到一起,并且都一如当初般纯洁。
可两极往往相通,最极致的东西往往可以混为一谈,因为大多数人是分不清的。或者说两者在一定范围内从外面看本就没什么差别甚至连里面都会是一样。所以,也可以说是对现实的绝对无知。都说无知者无畏,我却一直知道其实无知者会是最幸福的,因为愿意去相信美好,而没有人是真正的无知。当不再无知,如果要再次幸福,只能等到放下和看透。
这是我唯一重复买了两次的书,最后却都以不同的方式弄丢。或许这就意味着,它从来就不属于我,因为我不会是其中的任何一人,因为我是一个相信这世界是在不断变化的人,相信一切既然有开始便会有结束的人。可是慢慢又发现,每个人身上却又都有我的影子,因为尽管如此,我却一心期待着永恒。
我相信缘分和定数。而现在,这应该是一个结束,也会是另一个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