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花坟 Chapter 2 佩花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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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2佩花节
红圆乡有个流传千年的习俗,叫作佩花,更有佩花节,定在阴历二月二十。所谓佩花,就是寻找属于自己的花,选玫瑰,就象征爱情;选牡丹,象征富贵;选择兰花,象征典雅高贵;选择百合,象征美丽……这里是选择你最爱的花,选择之后,它将会永远陪伴你。这就像是认领,每个年轻女子去找寻属于自己的花,它将属于你给你带来好运。这是一个属于女人的节日,这一日,所有的女人放下农活休息,年轻女子相携着去深山找寻属于自己的花朵,在那些曲折的道路上撒下银铃般的快乐笑声,比起佩花,这更像是女孩子放松玩耍的节日。似乎对于女人,这里的传统有着过多的偏爱。
当然,佩花并不一定要在佩花节,你可以选择任意一类花,如腊梅,荷花等等。
花坟片区高速发展,佩花节竟演变成一种时尚,邻近几乡竟相模仿。花坟镇将其传统推广,在二月二十日,举办庞大的佩花仪式,再也不去山里田野里踏青,所有年轻女子都集聚在花坟镇的小广场,观看、参与政府举办的娱乐活动。如此多的年轻貌美女子,当然引来许多的单身男人前来观光,有些男人顺带家人和媒婆,若是遇见中意的女子便赶紧去人抓住说媒,免得让他人前来争夺。在那日,更有县里或者其他乡镇跑来看热闹选媳妇的人,将小小的花坟镇围得水泄不通,大大刺激镇上的消费。在这绵延的大山里,这样的热闹真让人快乐。那些年轻男女本早就要外出打工,但一定要等到佩花节结束,因为佩花节本是选择属于自己的花的节日,在这里变成了相亲大节。佩花佩花,如若这花变成男人,不知道“佩”的这个男人可会如佩的花一般永远陪伴在女子身边?
这一节日竟也如电影一般,逐渐变得商业。
佩花节不再是属于红园乡的节日,它已经被发扬光大,并为单身男女制造幸福。
有人提议,将这佩花节推迟到冬天举行,那时外出打工回来的人更多,大家又忙着置办年货,多热闹。镇长连忙摆手,到时的喧嚣定将这花坟小镇掀个底朝天,这个小镇更没有强大的警力来维护秩序,保障大家的安全。况且,这千千辈辈留传下来的节日,怎可随便更改日期?此镇长就是当年要将花坟镇改名的北大学生。
只是佩花节不再是专属红园乡的节日,也不再是单纯的佩花。佩花节被称作是花坟镇的节日,很多人不知其源自红园乡。
佩花节的来历,也无人说得清。红园的一个113岁的高龄老人,他说他祖父告诉他,红园的佩花节是这样来历的。
有一个叫红袖的女子。(且容笔者娓娓道来。)
“小姐,你不能出去,你这风寒岂是两三日能痊愈,切不可再出门。”丫鬟美芹捉住红袖的衣襟,不让出门。
李家以茶叶生意发家,是这红园的大户。可这李文良老爷只得一女,取名红袖。
“恁好的天气,出去散心多安逸,说不定病都因此消去一半呢。”有钱家的小姐,大多总是娇气又刁蛮,所谓大家闺秀,或许只是在人前做做样子而已呢。
院子里,桃花开得艳丽,阳光丝丝缕缕洒落在落有花瓣的碧绿草坪,两三粉红花瓣在空中飘舞,垂柳吐出浅浅绿芽。
红袖将一只细长的珠花钗插如云的发,几缕青丝垂在胸前,望着铜镜里自己美丽的容颜,扬起唇角浅笑,不知那个满脸须发的高个男子是否还会去红园河垂钓,上次便是在那河边偷看他扯钩的笨拙样子,害得自己吹了河风,染上风寒。红袖不禁笑出声,赶紧伸出白玉指遮掩咧开笑的红唇。
丫鬟不敢多阻拦,毕竟这是主子,即便你是为她好,也不可多罗嗦多冒犯。
红袖轻提粉红色纱罗裙,露出绿色刺绣花纹红底儿的小鞋,双脚轻跳,越过门槛。俏皮的眼睛闪烁,四处张望,见无人,便蹑手蹑脚奔出院子。丫鬟只得苦着脸跟在身后,等到老爷回来,抑或等夫人午睡起来,不见小姐人影,这挨骂挨揍的依旧是小人物。
俏丽女子提着裙襟在一片春花里奔跑,衣袂翻飞,发丝飞扬,笑声泠泠。那美好的容颜抵过所有斗艳的花朵。
小丫鬟喘着粗气在身后追赶,一声一声唤着小姐,小姐。
这小姐哪听得进,一个劲儿要奔向河边,她对某人的思念远胜过春雨之后的河水上涨,随着这万物一起发芽的还有一颗少女的芳心。
且寻了半里河边,依旧不见那个满面胡须的中年大汉,红袖折一根柳条抽打清澈的水面,心一阵阵急,不停咳嗽起来。丫鬟赶紧将早就准备好的深紫色毛绒大披肩披在小姐娇弱的身子。
红袖暗暗骂,死大汉竟叫我好等,等我捉住了让你好看。活像一个幽会不成的怨妇。暗骂够了之后,又觉得好笑,自己与他又无约定,他又不知道我在等他,何必生这样的气。
笑笑,欣赏河边春色,总觉得无趣。心不在此地,再好看的风景也不入眼。
红袖裹紧披肩,召唤丫鬟美芹打道回府。丫鬟欢喜,今天也许不必挨骂呢,全都是小姐听话,下人就好做。
打开侧门,悄悄溜进去,青石板铺就的小径两边,香花争春,好不热闹。小姐弓腰在前开路,丫鬟跟在身后将脑袋偏来偏去搜索可疑目标。一脚踩下去,刚巧踩住小姐粉色裙角,小姐向前探身,裙角却被踩住,力道控制不稳,向后翻扬,主仆两人摔倒在小径上,压倒一片鲜艳繁花。
“哎哟”声连天,两三用佣人奔出来,唤“小姐,小姐”。正厅里走出一中年男人,脑门上的发髻已斑白,面黑眼细,不怒也威。这就是李家老爷,老爷身后跟一个男子,身材魁梧,一身紫色绸缎长袍,眉目间气宇不凡。
“红袖,你为何不在房间识字?又偷跑出去玩!”
佣人已将小姐扶起身来,红袖赶紧蹭鞋上的泥,却已来不及否认,赶紧撒娇认错:“爹爹,女儿知道错了,爹爹不生气好不好?”抬头望父亲的脸,却看到父亲身后的大个男人,满面的胡须掩饰不住眼里的一片儒雅温和。
“爹爹,您身后是?”红袖的脸却已涨红,这个男子怎会在自家里,早知就不出去了,在家等着多好。他不会是来提亲的吧?
“这是爹的客人,前来谈生意的文老板。还不拜见文老板?”那人从老爷身后走出来,一脸随和笑意,三十岁上下的年纪,一副事业有成的悠然。红袖懊恼,原来不是来提亲的呢。
文老板。红袖微屈膝,低声喊:“文老板”。
那厢笑笑,有礼地说:“早闻李家小姐生得貌美如花,今日一见,果然。幸会幸会。”他当然不知,李家小姐那日偷窥他钓鱼的事。
“爹爹,我先回房读书。”嘴上这般说,心里却在反驳,古书有言,女子无才便是德,读那多死人的书干甚?还不如自己操笔写一套“大闹红园记。”
丫鬟扶小姐进屋,红袖侧首偷觑那个男人,他身上的紫色长袍与自己的紫色披肩真是般配,心底涌出一滩甜蜜,两朵红云又爬上脸颊。
懒懒躺在床上歇息,这一躺又是好几天光景。
大夫开药,日夜煎服,丝毫不见好转。好好的红袖像是去阎王殿闯了一遭,面色蜡黄,眼皮松弛,嘴唇龟裂。一俏生生的女子,竟遭如此的罪。
只有红袖心里明白,原来这相思病会害得如此厉害,却又不知如何与外人道。
老夫人平日里就疼爱这宝贝女儿,此时早已急跳了脚,将丫鬟美芹关进柴房,先饿她三日三夜让她长长脑子。
“娘,娘”,红袖虚弱地唤,夫人赶紧坐到床沿,握着女儿纤细的手回答:“红袖,娘亲在你身边,不怕,不怕,啊。”
此刻红袖心中挣扎,是否将心事告诉母亲?她咬咬牙,平日里最喜欢武侠书的“江湖儿女,快意恩仇。”此刻,她也要快意一下,否则一定得害相思病而死。
“娘,女儿想嫁人。”
“什么,女儿,你这是什么话?”李夫人心里诧异,又想到女儿正生病,事事都依她最好,“婚姻大事不可儿戏,你若想结婚,娘亲明日里就为你招亲,一定选个有钱有势有样貌的男子给你。”
“母亲,我就喜欢文老板,你去求亲好么?”红袖半撑眼帘,楚楚可怜。
“谁是文老板?”夫人问。
“爹爹的朋友,你去问父亲便是。”红袖将头侧向里面,合眼睡觉,实在太累,脑袋里总是那个高大的身影在徘徊,折磨死人。
李夫人赶紧出门,前去找老爷问个明白。
李老爷正在与几位老大夫讨论女儿的病情,那庸医们只是摇头,束手无策。
李夫人进屋,招手让所有的人告退。坐在老爷身旁问,“老爷,文老板是谁?”
“一个外地生意人,最近正与我谈生意。”老爷回答。
“这人可与红袖有渊源?你可知红袖口口声声要嫁与他呢。”
“什么?”老爷气得站起来。
“看来,女儿得了心病,得要这文老板来医呢。”夫人叹气。
“那文仲民都是半大老头了,且有妻室,这红袖莫非吃了迷魂药?要不得!”
“可是,老爷,女儿现在很虚弱,我怕她有事……”
一小厮跑来禀报,文老板求见。
“赶紧让他进来。”老爷甩一把衣袖。
一中年男子进来,拱手道:“李老爷好,这位是李夫人吧?李夫人安好。“
如若往日,李老爷一定走上前去还礼,喊声“文兄”。可如今,女儿要嫁他,而他又如何勾到女儿的心?这称呼是不能乱喊的了。
夫人已沉不住气,怒道:“文老板,我得问一下,你对我女儿下了什么蛊药?她从遇见你之后,便一病不起,且定要嫁给你!”
文仲民愕然,说:“我正是听说李小姐生病,故送来良药。不知李夫人的话是什么意思?”一片好心,别人不领情。
“文老板,今日府上不便待客。”李老爷语气生冷。
“在下告辞。”文仲民命下人放下药品,离开。心里却是一团疑雾,这李家的人,今天都有病不成?
又过去几日,李家的小姐依旧不见好。
文仲民收拾行李,准备回家。在此地要置办的货物已置齐,多留无益。
刚要上马车,李老爷追来,一脸憔悴与焦急。
“请文老板到敝府一坐,在下有要事相求。”李老爷抱拳。
文仲民是天生的好人,只得下车,前去李府。
红袖的香闺,见李夫人在床沿啜泣,一小丫鬟跪在地上哭着喊小姐。李老爷领文仲民进来,俯身对虚弱的女儿说:“红袖,快看谁来啦?”
红袖依旧合着双眼,不去理会。
“李小姐,李小姐……”文仲民探身向前。
听得这一声呼唤,红袖有了反应,挣扎着撑开沉重的眼皮,“文老板,是你么?”声音虚弱却满是惊喜。
“正是。”
“文老板,你快娶我吧。我日日思你念你,快要疯了。”红袖挣扎着要坐起来,李夫人赶紧去扶。
文仲民一时不知如何作答。
李老爷附在他耳边说:“你姑且先答应她,等她病好之后,脑袋清醒了就好。”
文仲民点头,俯身对红袖说:“李小姐先将病养好,我过几日便差媒人来提亲。”
红袖苍白的脸上绽放出笑颜。
这心病一消,不几日,红袖的病便好了大半。文仲民按李老爷吩咐,每日前来与红袖聊天。
“仲民,我想去院子里走走。”红袖已改口叫他仲民,自然李老爷再不会称他文兄。
“好,来我扶你。”文仲民替红袖穿好披肩,拥着她走出房门,院子里的花依旧开得绚烂,阵阵香气扑鼻。红袖合上眼,缩着肩,狠狠地吸了一鼻子香气。
真是一个美少女呢,这样的女子还怕找不到好相公?偏偏要挑我这样的半老头。文仲民发神。
“仲民,你何时娶我过门?”红袖拉着文仲民的衣袖,笑容羞涩。
文仲民犯难,他只是应李老爷演好这场戏,可这小女子竟然如此发问,她还有着大小姐的娇态和专横,恐怕是一时冲动,等玩腻之后早就忘记你姓甚名谁。她不过是未长大的小女孩,万万不可谈婚论嫁,等到以后,自有成群的公子上门求亲。
文仲民轻轻拂去衣袖上红袖的手,俯身摘一朵粉红色的花插在红袖的鬓角说:“红袖,等你插遍了所有的鲜花,我就来娶你。”这当然只是一句敷衍的话,文仲民想,等不到她插遍所有的香花,便会爱上别的俊美男子。那些插在鬓角的花,自有别人来欣赏。
红袖痛快地答应了,她说:“我每日插一朵花在鬓角,代替金簪银簪桃木簪,仲民,你万不可忘记你的承诺。”
文仲民笑笑,不再说话。心里却在想,这个傻孩子。
红袖病好,文仲民要离开红园,红袖哭着闹着要跟他去,文仲民擦掉她脸颊的泪,说:“红袖,等我明年就来娶你,到时你把四季的花都戴遍了,我送一箱珠花钗给你。等到明年,你刚好十七岁,我率一个马队来接你去我的家乡。”
红袖点头说“好”。
文仲民带领下人运着货物离开。
第二年他却没有回来。
红袖每日换一朵花插在如云的长发,她相信仲民会来娶她。
所有的人都知道李家小姐疯了,每日插着漂亮的鲜花,化好妆容等那个男人来接她。
没有人知道文仲民到底住在哪里,他不过是个走南闯北的生意人。如若知道他的住所,李家早就派人去找文仲民,求他娶了红袖。
红袖啊红袖,为一面之缘而如此痴情的女子,向来少有。
大概过了五年,一个商队来到红园。红袖站在路边又哭又笑,她说:“你们看,仲民来娶我来了!仲民回来啦。”
她奔过去拦住为首男人的马,喊到:“仲民,仲民!”
那中年男子低头看见一个美丽疯癫的女子,拦在马前,一脸泪水融化了胭脂。女子鬓角插一朵鲜花。
那中年男人顿时泪流满面,跳下马将女子揽入怀里。
那中年男人就是文仲民。他没有料到,红袖竟是如此痴情的女子。
…………
他们重逢的日子是阴历二月二十,万物花开的时节。这便是佩花节的由来,那时女人相信只要她们找对了属于自己的花,那么她们就一定会幸福。
后来,人们大多遗忘了这个故事,只是记得只要找到属于自己的花,这花就能带来好运,带来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