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三章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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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又要处理案子又要处理县务,直到蝶儿来叫申,申才从睡梦中醒来,看看已是不早了,赶忙起来洗漱完,过来吃早点,申老妈高兴的告诉申,
    蝶儿现在熬的粥挺好了,申尝尝虽不如老妈的好吃,但是已经很不错了。直夸蝶儿聪明学东西快。乐的的蝶儿眉毛都展开了,不停的给申盛饭。
    吃好饭后的申召集大家一起讨论李甲的这个案子。有的说是李乙为了谋财害命,可是有的人推翻,在那么短的时间他怎么在赌坊和李甲家来返。
    有的说有可能他是短跑高手。大家争论不休,申看丁峰一直没有发言,就想听听他的意见。丁峰说道:“我觉得李乙不大可能是凶手,就算他是短跑高手,
    跑回赌坊不可能没一定变化,经我了解一起赌钱的人没有看出他奔跑及杀人后的紧张。再说如果他是凶手就不会告诉我们他哥哥去当和尚的事,那么李甲之死
    也不会让我们发现时谋杀。”申听完丁峰的分析很是佩服,与自己分析的没有俩样。于是假设李乙不是凶手,那只有俩人现在有嫌疑了。
    那就是李氏兄弟的俩个妻子。申记起李乙说他嫂嫂是李甲8年前从外地带回来的,虽然过去很久了,也许能找到一些线索,于是让丁峰去李甲当年
    出家的寺庙调查,让招财再去看看李乙的妻子案发的行踪。自己拿出在灶台边没有烧尽的大木棒仔细端详起来,看见上面有一个个的小坑及头发,
    还有不细看不会发现的很少的血迹。看来这就是凶器。想着李甲为什么一直都不怀疑儿子的身份,现在怎么就这么固执的认为不是自己的亲生呢。
    到底这回他发现什么直接的证据呢。于是申就叫来李甲的妻子王氏想试探一下。
    被叫到县衙的王氏也只是告诉申是李甲听别人说的,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可是申看她的神情这回说话和以前有所不同,多少有些慌乱。就先让她
    回去让恭喜暗中监视着。丁峰回来后告诉申8年前李甲是一起和王氏离开寺庙的,可是那是王氏是和丈夫一起借住在寺庙,离开的时候,说她丈夫先
    走了,庙里的和尚不知道李甲和王氏现在成了一家。听回报,申觉得王氏的前夫凶多吉少。李乙的妻子没有什么异常的举动,每天还来监牢看她丈夫,
    恭喜回报说王氏要带儿子离开,已被他带回县衙了,问申怎么办?申想从孩子口里先看能套出些什么。就把孩子和王氏分开。问孩子他妈妈和他离开家
    后的一切情况,问的很细,小孩不会说谎,他告诉申他和妈妈离开家后先在家附近待了一会也没见李甲来找,于是妈妈让他等着自己回去取衣服了。
    等了很久妈妈才急急忙忙的回来并带他到离家比较远的客栈住下。从时间上来说李甲遇害时王氏并不在客栈,可是申记得当初王氏的证词是离家后
    直接住进客栈,俩天后回来拿衣服才发现丈夫尸体的。申让招财再去客栈落实王氏住店的时间。得到的消息是客栈老板多得了钱就说王氏多住了
    俩天,一开始以为没事现在听说是转成命案了害怕才说了实话。现在时凶器找着了,人证也有,就是缺少直接证据相连,怎么让凶手伏法,套出她的口供。
    突然想到凶器上留有血迹,虽说那是打击被害人的那头,留的是被害人的血,可是自己发现王氏的手好像包着也有一些伤,有可能是用力过猛伤了手。
    可以诈她说木棒上找到的血迹是凶手的,让她滴血验证,想到这些。申升堂审问王氏,拿出客栈老板及儿子的证词,又找到凶器,还在凶器找到凶手
    留下的血迹,只要验一下就可以知道凶手了。王氏心虚没验就交代了自己杀死李甲的经过。原来王氏与前夫的感情很好,在借住寺庙时李甲贪图她的美貌及
    他们夫妻的钱财,暗中就是用这个方法害死她前夫并悄悄埋了并威胁她说出去就杀了她,而且李甲根本没有给她接触别人的时间,回来后没多久发现怀孕了,
    更不能说了,再说和李甲回来后李甲更是吓唬她即使告官他也会拉她下水,是她勾引他然后杀夫的。没了主意的王氏这能这么和李甲一起生活了8年。
    王氏在李甲外出时就会拿出前夫的灵位求前夫原谅。自己也不是为了活命,实在是丢不下的孩子,只是这回在自己祭拜时没想着李甲提前回来听到了自己说的那番话。
    才发生了争吵并写了那份遗书,气的她离开,出来后才发现没带钱及衣服,回去拿时李甲已是喝的烂醉还骂自己和孩子,说什么也不留给她们。
    气的王氏想忍了8年到头来成了这样的结果。于是在李甲醉的睡熟时想到用同样的方法结果了他,自己杀人后把木棒扔进火里准备折回去找遗书,听外面有人
    进来急忙躲起来看是李乙,看他拿走了遗书。那样的话不就便宜了李乙吗?自己就想到了陷害李乙,这样自己和儿子也能得到李甲的财产了。不过王氏告诉
    申自己这样死了也是活该,孩子确实是李甲的,求老爷想办法证实也好给孩子留条活路,因为遗书中写的是由于孩子不是他李甲的才把财产都给了
    李乙。听王氏交代了这些并问出她前夫被埋的的地方。虽然李甲杀人在先,那也不能杀他报仇啊。申答应王氏尽力去想办法确认孩子的身份。
    申疲惫的回到后衙,蝶儿也听说了案子,就问他有什么好的办法去确认孩子的身份,申说他看到过宋慈的洗冤录中有记载滴血认亲。到时可以一试。
    只是自己担心如果验出孩子不是李甲的,那孩子以后的日子就没有保障了,不管怎么说孩子是无辜的。所以现在他也很矛盾。蝶儿安慰他,有些事不是
    人力所能控制的,如果有不好的结果自己会帮助那个孩子的。申欣慰的握着蝶儿的手,明白自己心思的只有他可爱的蝶儿。能娶她为妻真是自己的福分。
    万幸的是通过滴血,李甲和那孩子的血相溶了,李乙也答应照顾孩子到长大,申告诉他如果对孩子不好,就收回财产,让孩子自己分配使用。李乙经过
    这事后也觉得家庭对于一个人的重要,看妻子在这样的情况下也对自己很好很后悔以前的行为,决定痛改前非。一家人好好生活。从外地带回来的丁氏的
    前夫尸体虽早已腐烂的只剩骨头,可是在头盖骨上赫然有一个很深的细洞。怀有好奇心的申在丁氏前夫的骨头上滴了那孩子的血,让申惊讶的是血居然慢慢的
    也渗进去了。百思不得其解申就拿鸡血与别的动物的骨头实验了无数次,得出的结论是血在骨头疏松的地方就会慢慢渗透,而在比较硬而干的地方是
    渗不进去的。所以说这样的滴血认亲是没有道理的。所以申在洗冤录这个章节做了备注此法不可作为断案依据。蝶儿知道后吃惊的问那孩子的父亲到底
    是谁啊。申摇着头说那只有他娘知道吧,我们外人可能几百年之后也许有办法确认吧。至于对王氏的处置申交给了刑部去审核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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