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一路江湖万里遥 第十九章 有鬼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945
滚屏速度:
保存设置 开始滚屏
“程雷,你为什么在这里?”
被问话的人一脸茫然外加萌到吐血的看着我,我果然已经扭曲了么,这种熊类生物竟然被我冠以萌的词汇。天,肯定是侮辱这个字。
“程雷,你为什么出现在这里?怎么刚刚白素雪才莫名其妙的刺杀我,现在你又出现在这个地方?”
被问话的人真的是程雷吧,我扯着他的脸发现并不是披着人皮后,我点头。这孩纸不仅是长得像熊,现在看智商也回到熊类生物的高度了。泪流满面,这是好事,我真是喜极而泣啊。总要个熊孩纸顶着人的下游智商过日子,你不仅在考验他,也在考验我们这一干无辜群众啊。
程雷听到我的问话一点反应也没有,就连我扯他的脸也只是傻笑,唯一的变化就是在我说白素雪的时候,眼神出现了波动。但是波动不大,要不是不经意的抬眼,几乎捕捉不到。
是发生什么事了么?为什么他会被吊在那个樟树林?越来越多的迷惑困扰着我,这时我才得以打量四周。
也幸亏寻人这件事,扁鹊同意让那个丑不拉叽的面具暂时去见鬼。于是我那短暂的、极不容易的光明回到了我的眼前。黑夜给了我一双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我能酸到这个地步,足可以证明,我这几个月都不用吃醋什么的。文人,就是剩醋啊~
这里是江府,一点也不用迟疑,我敢保证,特别是我闭着眼睛。一股撞墙和柱子的心酸感扑面而来。除了江府,我实在想不到那个地方给我的身体造成如此诚实的反应。
“别问他了,他失忆了,什么都不记得。”
扁鹊端着药从门外走进来,我眨巴眼,再眨巴一下。然后飞扑过去领着程雷的衣服对他狂吠:“有没有搞错!失忆可是女主角才有的特权,你这路人甲乙丙丁居然敢比我先失忆!信不信我连龙套的机会都不给你!”
扁鹊扯着我的衣服,将我生生从程雷身上剥离下来。并把我和程雷隔绝,不得相见。
“闹够了没有?”
扁鹊问我,我看着他的脸,呸,好一口茵绿色的浓痰啪嗒在他脸上。反正黑就当土上长植物就是了。
然后,一路的尘土飞扬。扁鹊化身超级赛亚人,方圆十里尽是他愤怒的火焰,生灵勿近。他手指间的银针之粗大,长度之长,这一辈子我也不想看第二次。
“夏青衣,你给为师站住!今天我要清理门户!”
开玩笑,你要我站我就站,那我岂不是很没面子。刚扭头准备做鬼脸,发现扁鹊笑的阴险。心下一惊,暗呼有问题,还没来得及反应就撞上院子里一颗两人合抱的树干上。眼冒金星什么的都不能表达我当时所见,我为什么看到扁鹊手里操着一把狼牙棒?救命啊!开挂呢这是!
我知道我被扁鹊修理的很惨,但我没有想到体无完肤这个词居然是为我准备的。可怜我纤纤玉体,就这样,就这样与我诀别,终是离我而去。
身上缠满了白色的布裹,关于颜色问题,我想我是反应过的。表示我对这个颜色没有好感,我想用青色的布缠。闻言,扁鹊又是一棒子,嗤鼻:“有的缠就不错,还敢挑三拣四,又皮痒了?”
真的,我想当一次主角,你说我起码受尽那么多折磨什么的,现在拍个木乃伊变异也不过分吧。可恶,这些个人竟没有一个能懂我。
“师父,你也修理完了我,说说那天在樟树林的事吧。”
对于那天樟树林之后的事我是比较好奇的,我要是没猜错,那个吊在树上把我吓得半死的男人就是程雷。
可是为什么?一直忘记说,那天想杀我的女人就是白素雪,我简直快疯了,完全不能理解到底发生过什么事情。可是所有的事情都在我身上发生,一点一点的慢慢纠结成一团,等到最后我能将它斩开。即使是知道这是个阴谋,可是对发生的事却是无能为力。
“樟树林?我听到你的叫声走过去的时候,你就已经昏过去了。而程雷还是保持着那个样子吊在树上,我也奇怪,看的出来他还没有死可是居然出现那种呆滞的神情,再一探脉搏,发觉他什么都不记得了,而且体内的气息很紊乱。”
“你是说他是被人袭击后导致失忆的?那我们离开镇上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不对,”扁鹊否决我的询问,“他不是被人袭击而失忆的,是自己选择失忆的。他应该是看的什么让他很痛苦的事情,在遗忘的过程中,将所有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都忘记了。”
“那可以让他重新记起来啊。”
这个是没有问题的,选择性失忆的人可以通过催眠让他回忆起来所有事情。但是扁鹊看了我一眼,“要是你想杀了他,你就强制性让他记起来吧。”
怎么会?还是说,他的身体现在就像一个封闭的容器,在他自己没有松动前,外界出现助力让他从内部开始松动,这样不仅不会帮到他还会让他在接受海量的负面记忆时,心灵溃散,最后结局无非两个,一是疯掉,二是死掉。
我摇头,现在还不能轻举妄动,但是可以肯定只要找到白素雪,一切就会水落石出,真相大白。可是——
“师父啊,你有在樟树林里面找到江家姑爷的凭证?”
扁鹊摇头。
“那你怎么还好意思来江府?”
扁鹊笑曰,“江府的人都等着你醒,再接再厉呢。”
不行,让我酝酿一下情绪,我再晕会。
过了三日,又是出发的时机,我抱着门柱子,不肯前行。然而,纵有千般不舍万般无奈也敌不过扁鹊一句,“程雷,将夏青衣扛到肩膀上,咱们出发。”
还是那个特别蛋疼的樟树林,还是那一股令人作呕的腐烂气息,还是林间偶尔闪过的魅影,还是一阵震惊山林的高亢叫声。
软绵绵,软绵绵。地上无时无刻不再告诉我这片腐朽的土地埋藏了多少不为人知的尸体。无论男女老少,飞禽走兽。只是轻微一声咯吱,我都要吓的面色苍白。
“你刚才踩的是枯枝,不是人骨,你不要再露出那种表情,你把程雷吓到了。”
扁鹊苦口婆心的劝说着我,然后咯嘣一下,我听到他脚下踩碎了某些骨质的东西。僵硬着脖子,朝那边看去,是骷髅啊……真的是骷髅啊!
那白白的,木有眼眶的,上面还扒拉着几片破布的,骨头,眼神犹如实质的看着我。我拔腿狂奔,却被程雷死死拉住。
“放开我,放开我!”
考古是一回事,撞鬼,踩骨头又是另外一回事,尼玛,老子罢工,你让我一个人风中凌乱去吧。
“等等,徒弟,你看,这个是不是江家小姐说的那块白纹玉?”
我眼神略一扫过去,“废话,你看着色泽,不是白纹玉是什么!”
嘎,我顿时将神马恐惧害怕,神马尸毒细菌抛到一边,将白骨身上吊着的玉佩扯下来。
丫的,还真是那个倒霉姑爷生前最爱的白纹玉。好嘛,这下可以交差了。
荒诞的寻人事件告一段落,那江家的小姐再一次哭的昏死过去。你说是不是犯那什么嘛,明明就知道绝对不会有好消息,可是就是抱希望。等到最后把自己打击的死去活来,这才觉得爽了?评价完毕,收拾行李,准备出发去下一站。
至于程雷,扁鹊的决定是让他跟着我们,因为他现在确实很危险,再加上完全是婴儿的状态。那就更危险了。自古以来民以食为天,熊掌什么的连孟子也心驰神往,更别说普通大众了。好吧,我忏悔,从一开始我就没把他当人看。
与江府告别,总觉得阴谋诡计的已经是一段过去了,应该不会再出现那种无聊的事情妨碍我们赶路。
可是那天晚上,留宿的客栈里,突然传来一阵破空声。闻声赶下去,却发现空无一人。“阿飘”这两个字印在我的脑海里,我久久不能忘怀。印象太深刻了,导致我现在已经神经质,只要有一点轻微的声响却见不到东西我就会莫名其妙的想到“阿飘”。
“呵呵,”我干笑着,拼命忽略眼角余光看的到的地方隐约的红色光芒。很微弱,但是我却能很清晰的感觉它是在盯着我,被野兽盯到的错觉,让我不敢轻举妄动。直到程雷出现在我面前,那抹光景才消失不见。我抹着头上的冷汗,太可耻了,我怎么能被一个小小的“阿飘”骇到。简直是在丢二十一世纪所有文明人的脸嘛。
可是当回到房间,一个什么东西直直的倒在我怀里的时候,那熟悉的血腥味和滑腻感还是让我止不住尖叫。
“有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