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一路江湖万里遥 第十一章 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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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想早起去看看日出。
可能是太久,久到自己都快忘记那一瞬间从地平线冲出来,厚积薄发。整个天空的云彩仿佛女神的水袖,颜色艳丽的鲜活着。
三更时分正是睡觉的好时机,我叫醒夏天,和他一起去爬山。无限风光在险峰,所以能看到日出最好的地点是山顶。夏天连被人扰了清梦的嘟囔都没有,这个少年现在给我的感觉就是成熟稳重。这不应该是一种天性是后天形成的。我握着他有薄茧的掌心,带他绕过路前面的一个豁口。
有些事不知道比知道好。
“姐姐,”夏天永远在这一点上和白胜不一样,白胜喜欢直话直说,语气强硬。夏天喜欢欲言又止,语气犹豫。单从这点来看,白胜肯定是攻,夏天撑死是个女王受。鉴定完毕,我回头看夏天,“什么事?”
“你不是说睡觉比天大,为什么今天起这么早去看日出?”
我捏捏他的手掌,少年独有的稚嫩和羞赧让他有点不好意思。“笨蛋,一年之计在于晨嘛。”
夏天点头,隔着有点模糊的天色。我看不到他的脸和表情但却能看到他璀璀生光的眸子。你是真的懂那是什么意思吗?为什么要和白胜阿政一样,明明不清楚我这些奇怪的话是什么意思却都是一副我知道的表情?是想告诉我你们不是小孩子,不需要我特别的关心,你们可以挡在我身前?还是只是因为信任我,就算不是同一个时空也单纯的信任我?
山间的风轻轻的吹来,带来一阵潮湿的触感。这时我感觉夏天穿的衣服还是少了,将他抱到怀里。
“小天乖,这样就不冷了吧。”
过了很久,可能对夏天来说是一个世纪。在他嘴里终于传出一个单音字。“嗯。”
山底下住着人家,这么早就已经有些小贩开始收拾起东西准备做生意。曾几何时,我也是这种专职业一族,可是在赶上穿越的最后一班大潮后。我悟了,人生,惊喜TMD无处不在!
太阳冒了一点苗头,启明星的光芒隐去。林间偶尔传来几声鸟鸣声,我几乎是目不转睛的等着太阳日出。看我的注意力完全被那吸引的样子,夏天咬着唇轻声问了一句,“真的不想知道吗?”
我拍着他的头,“小天,要专心。快看太阳要出来了!”
火红的日头冲开枷锁从地平线以下跳出来,夏天也被这气势宏大的一幕震撼到,久久无话。
“夏天,你是我的弟弟。”
吐出的字眼仿佛叹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体内原本已经死绝的煽情细胞竟然全部复活不说,还有点膨胀发酵的意思。
夏天浑身一震,垂下头。我站起来,转身回去。
“小天快点,程雷今天要去迎亲。”
夏天站起来,跑着追上我,和我并排向前走。
来时我牵你,是因为我叫夏天的弟弟还没有在我心中长大他还是个孩子,需要来自大人的保护。去时我不牵你是因为,看完日出后感受了力量的你已经长大了,知道什么要自己面对。我不管最后你会犯什么样的错,但你要清楚我不会放弃你,同样我也不会太珍视你。你不想说的,我不会去追问,我与蒙恬不同他当初说这句话时,是因为胸有成竹就算我不告诉他他依旧知道。而我对你的保证是,只要你不说,就算知道的东西我也会装作不知道,不去干涉不去阻挠,一切顺其自然便好。
程雷看起来很高兴,真的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瓢。在这个婚姻包办的罪恶社会程雷居然能找到心中真爱?而他所爱正好爱他,果然老天是有所偏颇的,给了你智商夺走了你的幸福;给了你幸福又去拿走你的智商。
程雷一身臃肿的红色新郎装备,他的新娘子在喜房里面。程雷招呼我和夏天落座后,又去招呼其他人。一整个上午我就和夏天在吃喝中渡过。程雷的父母早逝,唯一的亲人就是他舅舅,镇长吴邦。吴邦整个人精神奕奕的坐在堂上。
战国时期的婚礼并没有后来的复杂只是简单的见面喝酒吃饭。但是新娘子要呆在别的地方倒是真的很电视上一样。只要翻翻历史书,就会知道除了武则天时期女性地位得到提高,其余的都是将女人作为附属品。更何况是我现在身处的时期?
那个叫白素雪的女人就是程雷的妻子,名字一目了然就知道是冬天大雪的时候生的。长得也是清秀可人。可是和程雷站一起我就会忍不住扶着额头,在心里哀嚎,上好的白菜给熊拱了!
和周围的三公六婆乱扯了一些话题在哪里胡嗑。程雷这个时候才想起来有我和夏天的存在,连忙带我们去见他媳妇。
白素雪是个典型的大家闺秀,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让我有赏心悦目的感受。
“我说,程雷同志,你说说你是怎么把素雪骗到手的?没看出来啊,你长得一副木头样,居然还是个情场好手。”
程雷嗔怒的扫了我一眼,对于我这种拆台的行为很是愤慨。
“胡说什么!我和阿雪是青梅竹马。”
耸耸肩膀我转头对坐在旁边的夏天说:“小天,程雷的成功教育我们,媳妇,要从小就预订。”
白素雪掩唇轻笑,程雷尴尬万分。我又打趣夏天,“小天,老实交代,上次和你一起从门口走过去的小妮子是不是你预定的?”
夏天扳过我的头,“姐,小松是男生。”
男生?!我先是不可置信的尖叫,接着是伤心的捂住胸口,这叫我情何以堪情何以堪。小天撑死也就是个女王受,现在突然出现个比他更受的人算不算间接在告诉我,夏天的属性是攻受兼备?坑爹呢这是!
程雷一横腿将我和小天送出门外,这熊孩纸果然是有了媳妇忘了哥们,重色轻友的货。在赶我们出去的时候,还不忘废物利用要我们去清点贺礼。我是全自动智能的还是怎么地?这么给你使唤啊。
送礼是自古就有的风俗。这点完全不需要查证就可以证明。
管这些礼品的人在看到我们来的时候就出去喝酒了,现在承担搬运工作的只有我和夏天,不,严格来说只有夏天。
我翘着二郎腿翻着送礼的清单,翻到最后一页时我呆住了。上面还未干的墨迹告诉我刚才送礼的人要么还在这里要么刚走不久。
夏初。
送礼的人是夏初,而送来的东西是一尊铜人。
我一转头,夏天手里拖着之前消失不见的针灸铜人,以同样惊疑万分的目光对视着我。
“小天,快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