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榴花  第四十八章 西山(一)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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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子突然间就有了盼头儿。我心里期待着那约定的日子,每每想起来,心跳都要加速一番。
    锦娘一日突然来了。我见她的时候当真是惊了一下——她剪了齐耳的短发,正是摩登的发式,真真是个时新派的女子。见她的时候她坐在一棵老刺槐下面,婆娑得树影儿静静地洒在她月白色衣服上面,斑斑驳驳的。“锦娘!”她回过头来笑着道,“格格!如是竟是好久不见了。怎的?皇上选妃这京城里穿得沸沸扬扬,你可把照片送上去了?”我脸一红,道“你这蹄子!见面儿净说些浑话。”“说真的。你可有把照片送上去?”“还说呢!自然是没有送照片上去的。幸亏年岁小,家里又没兵权的。况且阿玛在端康太妃的眼里应当算得上是和新派的人太近的人,纵然额娘与太妃交好,我断然也是不在太妃的推荐之列。”我虚抚了抚胸,“若是当真照片被送了上去,我定然天天祈祷落选。”我朝着她眨了眨眼睛。
    她轻轻一笑,点点头。这一日,她絮絮地说了很多趣事儿,说到了自己曾偷偷跑去国立北京大学听辜鸿铭先生的课。“辜先生的课当真讲得好,虽说先生并不看好白话文。”我惊讶于锦娘的勇气和她对一切新事物的追求。她渐渐成为了我眼中似是西洋镜儿里的人了。锦娘说完后,别了别齐耳的短发,微微一笑,笑出了她的两颗小虎牙。我蓦然觉得我们两个人依稀已经是两个世界的人了,她渐渐迈入了和艾伦一样的世界里面,那个推崇民主和共和的世界。恍惚间,我想起了很久以前暮春的一日,我们两个人在窗子前举着皮影儿扮演着我们编的故事,时间是那么柔软绵长,有点儿像庙会上买来的麦芽糖,一抻一拉便拽出了琥珀色晶莹的丝儿。府外纵然早已换了一个红尘人间,府里依旧可以波澜不惊地沉睡在自己的梦里面,梦里依旧繁花似锦。
    我望了望被高墙围成的,规规矩矩的长方形天空,叹了一口气,道“锦娘,阿珲要大婚了。端康太妃赐的。”锦娘瞪大了眼睛,一脸茫然。她哑然了,不知是要向以往说吉祥话儿还是应当说些宽慰的话来。
    良久,她缓缓说道,“敬成少爷要如何才好呢?我分明知道若是在往日,这定是要恭喜的,可是我当真无法为这个祝福。”
    “我并不知道……”我低着头,手上仔细地摸着袖子上一针一针绣的细密的花纹儿,手上因为汗而有些黏腻,于是更加觉得那针脚愈发显得有些刺手。“我只能企盼阿珲或许能够喜欢嫂嫂,这样会是一个最好的结局了罢……”
    我与锦娘又聊了片刻,二人皆觉得有些兴意阑珊,她便找了个由头告辞了,院落如是又寂静了下来。我听到了远处有喜鹊在墙外喳喳地吵着,似乎正上演着一出值得玩味的喜剧。夏末初秋,蝉鸣渐杳,蛐蛐儿的叫声也逐渐开始变得无力起来。面对日益萧瑟的秋风,他们无能为力。
    礼拜二上午十时傅振勋来了。我同额娘说与好友去香山她便允了,只叮嘱说要早些回。这多少令我有些惊讶,兴许是额娘忙着张罗着准备阿珲的婚事便也没空儿来顾我了。
    我出府的时候儿傅振勋的黑色汽车就停在了府门口儿,而他站在府门旁,一身的竹青罗纱大褂儿,外套藏青坎肩儿,上面是墨翠的扣子,为他添了些书生气。我甚少见他穿长衫,仿佛他一直都是西装笔挺,系着领结或是阿斯科特领巾,一如其他西洋绅士。他见我出来颔首示意道,“容格格。”“傅三少安。”我道。我竭力想抑制着我那再次见到傅振勋的欣喜。我感觉到我的心脏噗噗地,有力地撞击着我的胸膛,我的手亦是覆上了一层滑腻。他为我开门,尔后跟着我上了车。
    汽车夫一路向西开着,窗外的景儿兀自向后退去。“三少这次又是去英格兰么?”我问。
    “是啊。”他干干笑了两声,“算是’浑浑噩噩’地玩儿了那么些年,终也是要把书读完的。下次回京的时候,我便从剑桥毕业了。”
    “今儿怎的想起来去香山了?若是赏枫叶可还是需要再等些日子啊!总不是想看西山晴雪罢?”我戏谑道。
    “一走又要很长时间留在英格兰了,想把故乡的草儿啊,叶儿啊的记在心里,到时候倒也是可一解思乡之苦。”他顿了顿又说,“我一直很喜欢西山。总觉得那是京里面一处绝佳的清幽之处,闹中取静之地呵。”
    我听了点了点头。
    “仿佛很久都没有在诗社看到过敬哥儿了,格格仿佛也不常去的样子。”
    “阿珲不知道何时迷上了昆曲,镇日在戏园子带着。至于我……呵!我曾是与阿珲一同去的,写诗也是自己玩儿,不曾录过册。你如今是常去了?”
    “常去倒是算不上,最多算是去附庸风雅……”他到后面不由得笑出了声儿来。
    车很快穿过了西直门厚大的城门和那宛若隧道的城门洞,直向着香山而去。一路上巨柳成行,招摇着柔软的枝条,柳树下有露天的茶座和喝茶的百姓,路上有人赶着驴车进城,亦有在路边儿上歇着的骆驼。到了山脚,汽车夫为我开了车门,又扶我下车。香山的叶子如今仿佛红得比我想象中的多一些。黄色与星星点点的红色和绿色交织在一起,层层叠叠的,似那西洋油画里面用砌刀将浓稠的颜色一样一样堆砌起来。这日天上的日头正好,天空湛蓝湛蓝得宛若一方洁净的琉璃,映得香山枫叶的颜色更加鲜艳。
    “马上就是吃午饭的点儿了,不知道格格是否想先吃饭?”他问道。
    “既然到了香山就是来逛山的,哪儿有不去登山的道理?想来半山腰儿的景儿也会比山脚儿上好看很多……”
    傅振勋微微一笑,他遂让汽车夫拿来了车上的绸面儿洋伞,为我支开,道:“虽然前面的台阶大多都在林荫里,天气终究还是有些暑热的,还是撑着伞好些。”
    “多谢三少了。”
    风穿林而来,仿佛变得格外清凉。傅振勋举着伞,为我遮掉从树枝间漏下来的日光。蝉声仿佛在林间也显得更加悠远。石阶很平整,一磴一磴向上蜿蜒。一瞬间我希望这一段路,我可以永远就这样和他缓缓走下去,走下去……我贪恋着和傅振勋相处的每一分每一秒,但是又害怕举手投足见会流露出我小女儿的心思,仿佛是愈加爱慕振勋,便要愈加矜持、愈加疏远。
    这一日我穿的旗装并不适合登山。较于登山来说,其实更加适合骑马。一身儿穿得可以说是有些迫不得已,因为府里面并没有适合活动的衣服,若说有,便也只有这一身儿骑马的衣服算得上宽松一些了。虽说衣服的袖子早已是改良过的,比以往的稍短,只略比肘部稍稍长个一两寸,可下面的摆依旧是盖过脚面的,又加上天气暑热,身上不由得出汗,便更加显得这衣服越来越沉。我不禁放慢了脚步,拿绢子来擦汗。
    傅振勋见我放慢了脚步,亦停了下来,道,“走了恁久,可是累了?”
    “倒不是真的累了。只是这衣服着实有些不方便。”我喃喃。“想来如果家中有西装,不知道是否会好些。”
    他笑了一笑,将他的右臂半曲起来伸到我的面前,“很快就到了……离半山腰的那家菜馆儿还有约摸五分钟的路吧。你瞧那里的楼阁便是了。”
    我迟疑了一下,挽起他的手臂。想来,这是第一次我与他在外并肩走得如此之近,近得可以闻见他身上科隆水的味道,直直令人有些心醉。他的肩膀甚为宽厚,走在他的身边便有一种安全之感,仿佛一切事情都毋需自己操心而他会打点好一切。
    在香山半山腰上的那家菜馆儿的屋子并不大,青瓦灰墙地半隐在枫林之中,显得颇为齐整。傅振勋选了里面靠窗的一桌,为我拉开椅子,待我坐下后,他便坐在了我的对面。“这个地方赏山甚好,远山层叠的,视线也开阔。若是远眺,也能看见圆明园的断井颓垣、残砖碎瓦,还有颐和园亭台楼阁的明晃晃的琉璃瓦屋顶。”他笑道。
    “的确。当真是风景如画。真真正正当得起picturesque一词。”我回答。
    店小二把菜牌儿端了上来,他随即递给了我。我道“三少随意好了。”
    “何须如此客气呢?”他道。
    “我对这里的菜式并不熟悉……点菜的事儿还是烦请三少做主了。”我这样说傅振勋亦是没有什么可言语的,只把菜牌儿转向了自己一侧。
    他看了一会儿菜牌儿,随口问了一句,“榴儿,你觉得哪一道菜好,是清炖蟹粉狮子头还是鸡油烩蒲菜?”这是他第一次叫我的小字,而这场景却都是那么得自然,仿佛只是家常琐事一般,没了一切一切的繁文缛节也没了一切一切的头衔地位,我只是榴儿而他只是振勋,仅此而已。
    话一出口,他方觉察到了自己的失言,他抬头向我道,“抱歉……我……我无意……”
    我摇了摇头打断了他的话,“菜要清淡的就好。说句实话,我并不是很饿。”我复又望向傅振勋,看着他乌黑的眼眸,道,“我很喜欢这样……你并没有冒犯。”这句话本是壮着胆子说的,可是话说了出来便声如蚊细。
    “榴儿……呵!如此甚好。既然这样,你便也别一口一个三少了……听着也是生分,不如随了敬哥儿称我学名儿,或是称我的字叔文。”他朗声笑道。
    傅振勋随即呼了小二来,点了单。许是因为这整个店里只有寥寥几桌儿而已,菜便上的很快,大煮干丝、文思豆腐、鸡油烩蒲菜、水晶肴肉,皆是典型的淮扬菜,最后亦是上了造型煞是可人的船点鸭子。
    “不知道你的口味,就照着清淡的随意点了一些。”傅振勋说着为我把茶盏满上。茶是香片,有一股子茉莉的清香,随着氤氲一股脑儿地蔓延开来。
    “好香!”我望着盏里面的茶,颜色微深,里面上下翻浮着几片细碎的茶叶,像是一汪流动的琥珀。
    “你喜欢就好。”
    “我现在越发喜欢西山了。现在倒是思忖着,若是在香山有一处别墅倒是当真好。然后再仿洋人的行径,每周末都到这儿来——倒也不为了别的,只为了‘小构园林寂不哗,疏篱曲径仿山家’。”
    “呵!你这是还没有入世便要出世了么?”
    “本就身在京里面,也算是耳濡目染了吧。不觉得一床书,一把琴,得一知己便也足矣,不是么?”
    “曾经就听闻过榴儿与其他小姐截然不同,如今倒是真是见到,果真与众不同。”
    “叔文谬赞了……我这也只是把以往不敢同阿玛、额娘说的,在你面前说出来了罢了。”我嗤嗤地笑着说。
    这家馆子的菜做得不错,刀工极好,调的高汤也颇为入味,不一会儿便也就吃了大半儿。傅振勋见我停了筷子,便会了饭账。我与他并肩出门,他掏出怀表看了一眼,道“现在一点一刻,那边路平坦一些,人也少。我觉得算是一个难得的清幽之地。”
    我点点头,便随着他走着。路愈往前走便变得愈加得窄,到后面便也只两人并行的宽度了。林子倒是愈发得密,红的叶儿,黄的叶儿,密密匝匝地混在一块,再也辨不清晰,只觉得满眼皆是纷繁的跃动的颜色。在这里可以隐隐约约听到有泉的声音,叮叮咚咚的像是某种仙乐,悠远而空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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