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八章 意外发现与探索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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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的飞行课被用来训练格林森比赛了。可怜我一点斗志都没有的混迹在一群激情洋溢的热血少年中。虽说从某种角度来说,我也是个热血女性,但我热血的对象只限实力和光芒四射的功勋榜啊!这与在一个临时的人造森林里满地、满天、满森林的找瞎转悠的宝石无关!尤其是这样的寒冷,为什么他们就可以无视这种鬼天气,穿着短袖衫激动的上场呢?!
    唯一值得高兴的是,我不过是个学校迫使洛维参加的筹码,所以即使不全身心的投入也不会收到过多呵责。
    晚上我去图书馆前,夏洛对我表示了一点小小的同情,教了我一个稀奇古怪的咒语就和我挥手拜拜,远离她讨厌的图书馆了。
    天色尚早,被寒冬削弱的圣光发散着柔和的光芒打进干净透亮的落地窗。图书馆里有许多学生在书架间找寻自己想要类型的书籍,还有一些在大桌上仔细阅读。
    我在药水调制的书架上找到正在阅读的那本书。手指刚抵到书皮就注意到了它旁边一本厚厚的书籍。书侧上的文字已经完全模糊了,这不是属于这个书架上的书。
    我把它也顺道取下来。坐到每次都会落座的位置上,开始药水调制的补习。
    时间随一片片扉页的翻过恣意流逝。几个小时过去,图书馆的人就只剩我一个了。值得庆幸的是,我终于不会一看到药水调制的书籍就犯困了。不过相对于简约主义的自己,药水调制还是麻烦了点。
    至于我的‘简约主义’,按照夏洛的说法,那就是‘懒蛋’的代名词。
    抬手看了眼表,还有一个小时不到就是门禁时间,难怪之前来此自习的学生都没影儿了。
    我的眼神在桌上的书籍扫了一遍,看到一开始就被自己忽略的那本厚书。
    轻轻掸了掸上面的灰尘,我小心翼翼的翻开树的第一页。然后,眼前的图片让我一下子喘不过气来!
    这不就是那天密室里以整个天花板为脸的怪物吗?!
    努力稳住不受掌控的心跳和紊乱的气息,我冷静下来,偏头探看周围,确认无人后才继续阅读。
    图片下面的文字依稀可辨:紧忌之怪,以整个天花板为脸,只有一只眼睛,嘴可以可吞噬一切物体。反击可用火系、雷系、风系、光明系、木系魔法,水系攻击效果减倍,土系、黑暗系魔法无效。
    再次翻页,图片上是一个死灵僵尸样子的东西。
    一般人都容易误解,其实死灵族的僵尸和死灵僵尸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用人类世界来比喻的话,死灵族的僵尸是正常的人类,死灵僵尸就是怪物,它们和人类幻想出的僵尸样子差不多。唯一差别就是人类幻想的僵尸的蹦着的,实际的死灵僵尸是缓慢拖着腐烂的脚走的。
    图下的注解:禁忌之怪,已经死亡又被强制肉体控制出墓,浑身青绿,部分被腐蚀长蛆,周身散发着腐烂的异味,有严重毒素。反击可用火系、风系、土系、光明系法术,水系攻击效果减倍,雷系、黑暗系、木系法术无效。
    继续往后翻,看到图片上的怪物都是学校只字未提的‘禁忌之怪’和‘看守之怪’。或是无意,又许是刻意,我刚刚所看过的资料都牢牢地印在脑海,一个字不落。
    书翻到了最后一页也是最重要的一页。
    ……没了。那一页被撕掉了。
    我将书翻回到最前面的那一片,看到作者冒号后面是‘约瑟芬•吉拉’,书于普罗斯学院,圣元4703年。文字的旁边有酒渍和点心的油渍。
    我看后心里便有了底。
    既然是在学院书写,那他曾经一定是这个学院的学生或教授。在宿舍或图书馆里书写的话,食物和酒是不允许带入的,所以一定是在普罗斯学院境内的‘克劳斯小镇’附近。那里都是从学院毕业待业或是压根就没毕业的人去开家店维生的地方。里面也不乏一些差生消遣娱乐。
    也就是说,这个叫吉拉的人先前写书的时候一定去过克劳斯小镇的一家酒饭俱备的地方。那去那儿看看说不定就能了解些什么。
    ……
    打定了主意,我将其他书归还后,在原位放回这本不知名的书。如果是一般学生看到的话根本不会介意,所以把这本书放在这里的那个人才会安心的这样做,目的就是为了让自己看到吧?说不定我会去克劳斯小镇也在他/她的意料之中呢……
    虽然不知道那个人这样做是为了什么,但我明天的行动一定要小心就是了。
    ……
    有些忐忑的回到宿舍,我心神不宁的躺在床上。对面床铺的夏洛在复习咒语后一早就睡下了。
    闭上眼,脑海中那些怪物的图像又拨开眼帘。不知何时与我的梦境结合。我居然梦到自己就在那些书中的图片里奋力挣扎着和它们做生死的决斗!
    醒来时又是满头大汗,时间是我的标准起床时间:五点三十。我下床洗漱更衣,不知在想些什么,有些分神,速度似乎也比往常慢了不少。
    照例晨跑过后的洗澡和早饭。我听课都心不在焉的,教授的十句话漏七句。一天下来的几节课里虽然在我淡然的表现下没有被点名,却是没有听进去什么新知识。意识到的似乎只有夏洛。
    我跟夏洛说自己是前一天没睡好,也的确是实话。然后和她说我晚饭不吃了,就回屋换上了一件黑色的斗篷把全身都罩住,直接低飞进了森林。
    ……
    飞速的穿越过一片森林,眼前豁然开朗。一座座被洁白的雪色覆盖的小山呈现在面前。无心欣赏,我又查看了一会儿地图,确定方位后继续飞速前行。
    大约十分钟的超高速飞行过后,我终于看到了这个有些破旧、到处扔着垃圾、在街头打着纸牌的小镇。
    我穿着把全身都裹住的黑色斗篷,在这个小镇上竟一点也不显眼,反倒正常。我想,如果我穿着正常的话,可能倒是会被当猴儿看。
    我压低声音,让自己的发音模糊些、自然些。
    “这附近有没有同时有点心的酒店?”
    经过很多访问,我从这里不算友好的人带着脏字儿的回答中找到了答案:麦克酒店。
    踏进了这家勉强算得上干净的酒店。还没走两步,我右手边的那桌子就被粗鲁的客人掀翻了,同桌的另一边的壮实男人见了,一脚踩在椅子上就破口大骂,随后就动上了手,周围赌博、喝酒的客人习以为常的该干吗干吗,对此视而不见。
    我收回‘勉强算得上干净’这个评论,尽量收起自己的气息,让一身黑的自己在这灯光昏黄的酒店里变得没有存在感。走到前台,斗篷上连带的帽子遮住了我上半边脸,同时也让下半边脸笼罩在阴影之中让人无法得知我半点的容貌。
    勾了勾手,我让眼睛闪着精光的年迈老板凑到自己旁边,低声问:“你知道约瑟芬•吉拉吧?”
    我注意到了那人的眼中闪过一丝错愕,但仅是眨眼的功夫就被沧桑和不解掩盖,仿佛从来就没有存在过,“呵呵,那人是谁啊?你问错人了吧?”
    “真的不知道?”我在语气中参杂了威胁的成分,声音愈加低沉竟真多了几分魄力。
    “不知道啊。”精瘦的老人的独眼里甚至没有一丝波澜。又或许是有的,只是我还没来及注意到的时候就掩饰过去了。
    我“切”了一声,在桌上扔下了几百贝拉姆,转身学着那些人的样子粗鲁的踹开门,走出这家酒店。
    而出门的第一时间,在大大的黑色帽子罩出的阴影的掩护下,我立即斜眼透过酒店大开着的窗户看向那人,见他仿佛低低的松了口气,拿出根烟抽,眼底渐渐流露出回想中的不安,这种眼神中的情感又是转瞬即逝,再去看时,便再也寻不着踪迹。果然,他知道什么重要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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