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孤单夜行人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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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1年5月,地点至远路89号思凡酒吧。叙述人:我=伊凡
    伊凡曾经去过不少酒吧,那些都是那种灯光昏黄,悬挂着彩灯,装修以木制桌椅和沙发为主,为突现特色会很注重装修和装饰的地方。
    思凡,是在思念自己么?他不禁为自己的想法感到好笑。可是他心里就是有那种感觉,有一种被人思念的幸福。所以,只是因为这么一个名字,他就喜欢上了它。只想过平凡的生活,到处走走,也不枉来人世一趟了,他一直都这么对自己说。
    来到思凡酒吧,这里的灯光要明亮许多,墙上的画居然是人工手绘的水墨画,一条长长的河蜿蜒在墙壁之上,如果仔细看去,你会看到河边坐着一个洗脚的少年,分不清是男是女,他背对着观众,抬头凝望着夕阳,若有所思。几乎每一个来到酒吧的人都会在这幅画前伫立欣赏。酒吧内空间宽敞,装饰性的东西并不多,器皿全部以透明的水晶为主。木制的桌子和椅子,搭配的简单而协调。就像他的名字一样简单而不凡。
    伊凡曾经问过其他同事,他们对灯光的解释是亮一点可以让人的心情好一点。
    孟卓然对水墨画的解释令人不可思议,“那是老板花了三天三夜的杰作。我们曾经也问过他那个少年是谁,当时老板只是摇头”。
    在天秤座酒吧工作了近半年的伊凡,是最新的员工,这半年来,他从没见过这家店的老板,他没问过,也没有人主动告诉他老板是谁。而其他的时间,如果有事情要宣布,都是由这里聘请的会计师或是律师出面来说,要不,就是峰哥来说。
    在工作的间隙里,伊凡很喜欢趴在吧台上,侧耳细听酒吧里那架老式的点唱机里传出的音乐。有一首名叫《ben》的歌曲,他都听了好久好久,可是永远都听不够。
    Ben,thetwoofusneedlooknomore
    Webothfoundwhatwewerelookingfor
    Withafriendtocallmyown
    I‘llneverbealone
    Andyoumyfriendwillsee
    You‘vegotafriendinme
    Ben,you‘realwaysrunninghereandthere
    Youfeelyou‘renotwantedanywhere
    Ifyoueverlookbehind
    Anddon‘tlikewhatyoufind
    There‘ssomethingyoushouldknow
    You‘vegotaplacetogo
    Iusedtosay
    Iandme
    Nowit‘sus
    Nowit‘swe
    Iusedtosay
    Iandme
    Nowit‘sus
    Nowit‘swe
    Ben,mostpeoplewouldturnyouaway
    Idon‘tlistentoawordtheysay
    Theydon‘tseeyouasIdo
    Iwishtheywouldtryto
    I‘msurethey‘dthinkagain
    IftheyhadafriendlikeBen
    LikeBen
    LikeBen
    伊凡的英文很好,没几天他就能和着音乐唱出来。那是一个倔强的少年,一个孤独的不被人理解的少年。伊凡在想,那个死去的杰克逊,曾经也是和自己一样的孤独呢。
    思凡酒吧里有一个小小的圆形舞池,来这里半年,伊凡并没有见到过客人在此跳过舞,可是,偶尔会有一个男歌手来唱唱歌,大多时候客人直接在点唱机里点歌。
    这架点唱机据说是老板在美国淘来的,有点老有点旧,可是从他里面发出的美妙的声音总是让人自然地闭上眼睛,沉醉其中。是什么样的人,竟舍得把它卖掉呢。
    没有客人点唱的时候,机器会自动按照程序播出轻柔的音乐。
    每次第一首歌都是一个清亮的男低音,似乎在倾诉着一种孤独。直到有一天伊凡在网上找到了这首歌。原以为是英文的,却是法文。Noёlsanstoi,……今天,又听到了。
    酒吧内的客人来来去去。不知什么时候,酒吧里的女性客人越来越多起来。以往,都是男性客人为主,并且,时常有一对一对前来的。有时是异性情人,有时是一对男人,有些是朋友,但伊凡能看得出来,有一些是同性恋人。自己,就曾经喜欢过一个男孩,对此,早已见怪不怪了。他只是惊讶于,来思凡酒吧的男性客人,一个赛一个的长的英俊不凡。
    而自己,虽然不难看,但也是相形见绌了。
    今天晚上的人比往常要多。而今晚注定了会是一个热闹的夜晚。
    “谁跟我去开房?”一个打扮妖艳的女人说这话时,她已经醉了。她跟全酒吧的男人喝酒。拎着酒瓶子,摇摇晃晃地跟男人碰杯,拽着男人的领子,逼人家把杯底的酒喝干。
    舞池中央新来的男歌手风骚地边唱边跳。女人忽然来了兴致,摇着手,晃着肩,扭着臀,飞着眼,跟男歌手跳辣舞。她穿着长旗袍,枣红色的,镶了一枚枚的暗花,开叉到大腿。她的长发甩起来,那旗袍包裹的女人身体,竟像长满了花朵的树,蜿蜒着,恣意地生长着,说不出的妖魅。
    她喊了几嗓子,但没人应声,只有噢噢的喝彩声。男歌手有些轻佻地抚摸着她的臀。她笑嘻嘻地打掉他的手,说:“急什么,有胆子跟我去开房。”歌手就跃跃欲试。
    旁边有人在歌手耳边说了什么。歌手向一个角落看了一眼,又看了一眼。眼里那些风骚的情欲淡了下去。她再喊开房时,歌手不知道说了句什么,大家哄堂大笑。
    伊凡就这么静静地看着,对于这样的情形,他早已是见怪不怪了。
    这个物欲纵横纸醉金迷的世界,到处充斥着荷尔蒙甜腻暗浮的气息,城市,是个让人无法逃离的石头森林,男人女人,缺乏的是温暖,否则你也就看不到午夜那些游荡的孤影了。女人,从来都渴望男人给予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这样忠贞不渝的爱情承诺,可是谁又能得到?即使得到了,又能坚持多久?
    看惯了物欲横流的繁乱,也就习惯了一个人的世界,习惯了一个人静静地想命运该怎样去安排……
    角落的那个男人似乎看她闹得差不多了,他叫一个服务生把她送走。
    女人被搀扶着离开了舞台,她脚步踉跄地绕过众人走向那个角落,用指尖指着那个背影:“是你害死了我的姐姐,你们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酒吧又一次安静了下来。
    那个男人握着手里的空杯子,为自己点了一杯勿忘我。伊凡知道,勿忘我,很辣。辣的会让人流泪。
    凌晨一点,伊凡从酒吧出来。酒吧到他居住的地方,几乎是由一条主干道横贯的:只是需要拐一个小弯。此刻它在两边路灯的照耀下依然灯火辉煌,就像一个长长的舞台,等着一个步行的人登场。是的,这次步行因为时间和长度的特殊而似乎带有表演的性质。那么谁是它的观众呢?也许是道路两旁默默无语的建筑,也许是习惯了城市白天景象的人们的梦。
    一路走过来,都是熟悉的事物,熟悉得无心再看它们。似乎每一个在城市里生活的人,无法每天都对一座建筑的独特外形保持兴趣。况且这些建筑也都大同小异。偶尔一个更繁华或者更高大的建筑出来,人们经过一次惊艳之后,就会迅速适应它,然后在内心遗忘它。除非这座建筑与自己有关,经济上,情感上,等等。
    几个酒店依然灯火辉煌。在西亚大酒店前,伊凡曾见过一对男女在这里拥抱。男的高大,女的漂亮,很让人羡慕;但这拥抱又稍显牵强,让人猜想其中的故事。但此刻,这里空无一人。索菲特银座大饭店他曾进去过几次,一次是去看在这里举办的古玩收藏鉴赏活动,但因为有事,没有开始就走了;还有一次是和一个女记者去吃自助餐,她说这餐券是一次新闻采访后经理给的。而蓝色寒烟酒店则是许多朋友开玩笑说让谁请客吃饭的首选地点。它算是这个城市比较高档的酒店了吧。此刻它仍然那么高大,楼顶不断变幻的激光束,像在探照这个城市里是否有在空中飞的幽灵。
    而在街道一侧,一个流浪汉正安然入睡。他就那样侧身躺在街边的水泥路上,把头缩进自己的衣服里。如果路人不仔细看,还以为这个人没有头。他的确把头缩进了自己的衣服里,也许这样他就能躲闭外面的世界。在这个大街上,他唯一能拥有的自己的空间,就是这能蒙住头的衣服。有了这一点点空间,车来车往,人来人往,争吵,拥抱,偷盗,斗殴,都已与他无关。而伊凡的路过也与他无关。
    路过他,走没多远就可以看到另一个流浪汉。他经常在一家店铺的门前休息,高出人行道几级台阶。这个高度比横卧街边显得更加安全一些,而且这里还能遮雨避风。他在硬硬的瓷砖上面铺上厚厚的褥子,自己躺在上面,显得无比安祥。每一次路过这里,都能看到他舒服地躺在上面。白天这里顾客盈门,台阶上不知留下多少人的脚印,晚上这里只属于他。这就像是他与这个城市达成的协议,白天的喧嚣与他无关,他只在乎这夜晚的静谧与安祥。
    伊凡徒步走过城市大街的午夜,似乎想要证明这是可以属于自己的城市,然而却只能证明自己是它的过客,它也不属于白天那些拥挤忙碌的人和事。真正拥有这夜晚中城市的是这两个流浪汉。他们与这城市大街的夜晚如此亲密,就像它的白天与我们的亲密一样。在这个城市里,夜晚与白昼是分裂的,它属于两种不同的人,有着完全不同的表情,不同的故事。谁在诗中写道:“我在到达终点之前/还需要经历过重重历史/才能到达黑暗的中心/才能摘到一颗星星/让自己安然入梦”。
    伊凡就这样背着背包,慢慢踱着步,时而仰头看看天上的星星,时而低头思忖。偶尔有一辆出租车驶过,伴着尖锐的呼啸声,和晚来的风。
    在皇家假日酒店前面路口的指示灯发出了绿色的光芒。伊凡迈开脚步,不久,在睡梦中的人们听到了一声尖锐的刹车声,紧随而来的是一声沉闷的物体撞击声,然后一切又归于了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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