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第三十七章 桃之夭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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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军营的日子,似乎徒添了几分清闲,因为不会再有伤员躺在那,用狰狞似乎痛不欲生的表情看着她,感觉这不仅仅是身体上的一次解放,更是心灵上的一次喘息。
所以,烟花三月,是在栖息于枝头放声高歌的鸟鸣中清醒的,颇有几分“春眠不觉晓”的味道,似乎那段找不回来的花季记忆,又在眼前重现,清风轻轻滑过身旁,全是当初熟悉的味道。
清晨的气息凉凉的,那桃花,似是比昨晚月光下所见又纷乱了,永远带着落英缤纷的美。
良辰,亦是美景,看医术,似乎显得庸俗,于是拈枝紫毫,在宣纸上用飘逸的行书写下《诗经》中一些美丽的句子,也唯有此时,才能将心放得久远,去体会那些先秦人民生活中的美了吧。
还是不能说话的好处,几年下来,书法倒是练得炉火纯青,估计都可以独成一体了。
看到这句诗“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是祝福出嫁的新妇的,就像桃花那样美好。然而这个词,估计这辈子是不会用在她的身上了。
“陌非。”
恍惚间,似是听到有人在唤她,捻笔未曾放下,回头,却看不见那个理应在等她回眸的人,大概,时出现了幻听吧。
“陌非。”
再次回首,这次不是幻觉了,是真的有人,周瑜一身白衣,不似出自凡尘。
想到自己未曾梳洗,头发尚披散着,毫无礼仪二字可言,顿时一股热从脸上蔓延至耳根,但也只能死僵着,笑着问明眼前人的来意。
其内心之尴尬,无以言表。
周瑜依然带着一脸的微笑,那种似是可以让人安心的微笑,但陌非不喜欢它,因为太风轻云淡,似乎无论什么事物,与他而言,都不过是江面上轻轻滑过的波痕,最终都要恢复它原来的样子,都不能在他心中留下一丝一毫的痕迹,这个笑容,太好,太完美,却也太遥不可及。
其实来皖城,不去看看这个曾经在最困难时刻帮助过她,收留过她的桥府,是不合人之常情的,再者,小老头也许,是再也没有回来的机会了吧。她作为她的徒弟,去替他看看,表达一下问候也是应该的。还有小桥,那个曾经拉着她的手,说要看星星的女孩,现在也该出落成一个大美人了吧。
只是……周瑜和孙策的身份,总是太高贵,和他们一起去尽一个晚辈应尽的职责……这听起来多多少少会有些荒唐。可是,以后估计能让她一个人偷偷摸摸去的机会,也不会多吧。
于是,她点点头。
其实在梳洗这方面,陌非的确不像女孩子,因为一个女孩子可以对着水中倒映着得那面容涂上半个时辰的胭脂,再高高挽起她的青丝,画峨眉……而这些事,她似乎从来就没干过,人家用半个时辰才完成的梳洗活,她才用了半刻钟不到。
然后成功的从一个披头散发的江湖老流氓变成了翩翩公子。
穿的是青衣。
也许她,会更适合白衣吧,更显飘逸气质,就像周瑜,似是误入凡尘。
然而,凭心而论,她不喜欢白衣,倒不是因为白色怎样怎样,只是觉得那太不真实,虽然在行医的时候,无论如何也是要把那一身的白衣披在身上的。
孙策是早已在外等候了,一大群的人,带着扎着红绳的聘礼,果然是要成亲的人了,不必说话,都能让人感觉到他身上洋溢着的喜气,怪不得人家说,有了好事是瞒不住的,有了坏事也是瞒不住的,因为身体总是太真实,一切的情感,都早已流露在言行举止间了。
问好,以示礼貌,当然,于她而言,这又是省了一大串繁琐的东西,比如说平常人遇到,会说恭喜,然后紧接着一大串表达美好祝福的语言,这倒好,都不必费心思去想了,只要把那份心思表达到,似乎就行了。
也是最原始的方法,她微笑。
随后发现,其实在场的人们……都是在马上的。当然,除了那些扎着红绳的聘礼。
好不俊气的高头大马,仰天长啸,鬃毛飞扬,怕是乌骓,也不过如此吧。
不过,为什么这一切在她看来……就长得那么恐怖呢。要知道它是用来……要她拿个针给人针灸,那就对二话不说,马上就去了,给马针灸,当个半职业兽医,那勉强也行吧……也是,要骑在这样一匹高头大马上,那就对是她的职业列表中没有的,还不如让她直接死了算了。
汗,一身的汗。
那也总不能上去站在那堆聘礼的旁边,笑笑说其实我站这里就好吧。
身边的人似乎都很恭谨,也很耐心,看着她慢慢吞吞,都没说什么,也不催,反倒是她不好意思了,人家那么好,她又怎么能舍得耽误他们的时间呢。
到时候把缰绳抓紧点,就当是抓着绳子玩旋转,应该就没问题了吧,不会飞甩出去,反正马也不会带着她跳悬崖。
深吸了一口气,可是,即便是过程都像她想象的那么简单,那切实面对的第一步呢……这架势,她根本就上不去嘛。
试了一下,绝对不能再装专业了,于是放下面了,很不顾本人形象的在那么多人面前手脚并用的爬上去……为什么马要是个会活动的物体,不会动还好,这样就上去了,也不至于像现在这样,它动一动,她就得下来,还得倒退好几步才能站稳。
在那么多人面前做那么丢人的事已经很毁形象了,重要的是做了那么多丢人的事……还是上不去,上天还敢让她再丢人一点吗。
就在她缓口气,准备再接再厉,再继续往上爬的时候,终于来了一个声音阻止了她。
“神医今日身体不好,不宜独自骑马。”
好吧,其实这不失为一个好办法,毕竟身体不好什么的不是她的错,只不过……现在才说是不是有点慢呢。
再说,不骑马要怎么去,难道他们在面前骑着高头大马风姿飒爽,她在后面奋腿疾奔大汗淋漓。
这东西,怎么让她想象后面的,等她拼了老命要死要活的倒了目的地的时候……那还能站在这一片黄土地上吗,得率先和这个世界告别了。
正傻呆呆的站在那儿,一双洁白,纤长的手倒了她的面前,是左手,所以很细腻,毕竟它不是用来使刀使枪的,只是那指尖,多了点破坏美感的老茧,大概是那七弦在他身上留下的印记吧。
她的手上也有老茧,却不是因为弹琴弹的,是平时拿笔的时候练的,也许是她对自己“太残忍”,拿笔的时候总是太用力,丝毫不估计自己手指的承受能力。
有段时间,就是那段老茧增大的时间,为了缓解痛苦,还得往笔上包一层布。
如果她没看错,他的虎口处,零星朱砂嫣红如血。
不管什么了,当处在困难的时刻,有只手会愿意拉着她走出这个困境,无论是善意,或是存有恶心,怕是也没什么时间去思考“他为什么要帮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