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三章 妖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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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情,你自己说你会些什么,不要让人看笑话!”隐隐话里有着威严,看起来,要是我说不会,大概不会是个好答案。
其实说实话,我根本没有什么才能。相比古人,我不会吟诗作对,不会弹什么古乐器,更不会跳什么舞。而千疏墨天也从来不会要我做这些,毕竟,他的妃子不乏会这些的。
但是,我会倒真会一样才艺,甚至可以说是唯一的才艺。
那就是唱歌,呵呵,其实说才艺,说它是钓人的工具更正确。小鬼不知道,思卿不知道,千疏墨天也不知道。知道的人都在前世,每天,上完班之后,我都会去‘夜色’——gay吧兼职,那的歌手。
说起在夜色当歌手,其实是很意外的事。那时,我看上了一个年轻的男人,为了与另一个人争夺。于是,我站在了那台上,而谁知,那一站,就是站到了我死前。
我会接受,不仅是因为钱,还有那个面具,在舞台上,我可以戴着面具,没有人认识我,我可以在那里宣泄着我所有的不满与不甘。
而重生后,我并没有隐瞒我会唱歌的事实。只是,到了这之后,我没有想唱歌的欲望。在这里,我没有那么多的不满与不甘,因为那些,我都已经留在了前世。
既然想看笑话,那就看吧~我会在意些什么呢。跪下,将两手放在地上,俯下身“臣,实在是惶恐,如果,各位真得想看无情的表演。那么,无情在这就献丑了。”
“怎么会呢,倒是我们有眼福了。”释禹岩依旧温柔的笑“只是,不知道应公子要表演什么,可是需要乐器?”
我连翻白眼的力气都不想浪费,难不成他以为我的歌声,有好听到轻唱就能把他们唬住。我可没那个自信啊~叫人去借了古琴,但我却是不准备弹的。
在我收了思卿之后,我才知道他是真正的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连武功和医术也是在行的。那时,我甚至是怀疑过的。
思卿,就像是受过良好教育的贵族子弟。根本不像是需要出来卖身为奴的人。但,一想,又觉得自己是多虑了。应无常没有利用的价值,应无情更没有。我不觉得有谁,会浪费这么好的一颗棋子,就为了对付我。
借琴的空档,我把音谱告诉了思卿,琴是要由他弹的。我想了很多歌,但都不适合,我在夜色唱得大多是暧昧色情的歌。看着一个个正人君子,我知道那些歌是不能唱的。
抬头看了看千疏墨天,脑里灵光一闪,开心地笑了起来。有首歌是及适合唱的,越想越适合,笑得越发开心了。
古琴在思卿的撩拨下发出了动听的弦乐,随着伴奏,我抬起手,抚摸左眼下的泪痣,唇微微张启,一声声清冷的声音缓缓流出:
道不尽红尘舍恋,诉不完人间恩怨,世世代代都是缘。留着相同的血,喝着相同的水,这条路漫漫又长远。红花当然配绿叶,这一辈子谁来陪。渺渺茫茫来又回,往日情景再浮现。藕虽断了丝还连,轻叹世间事多变迁。爱江山,更爱美人。那个英雄好汉宁愿孤单,好儿郎,浑身是胆。壮志豪情四海远名扬。人生短短几个秋啊~不醉不罢休,东边我的美人哪~西边黄河流,来呀来个酒啊,不醉不罢休,愁情烦事别放心头。
我该说,应无常不仅长得美,连声音也是极其惑人的。一首爱江山更爱美人,从嘴里唱出来,极尽情感,极尽缠绵。比我原本的声音,有过之而无不及。
占了这个身子,倒是我莫大的荣幸啊~
那一年的桃花开得异常的美。但,那一年,在参加四国聚会的人心中,那桃花下唱歌的桃花精,更美。
桃花飞舞,一身淡蓝长袍,乌黑的发丝随风飘扬。眼里的水雾在桃花的映照下,似乎染成了红色,暧昧而缠绵,眼角的泪痣艳过了桃花红,还有那嘴角,妩媚的笑。真真是个桃花妖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