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东郡奇遇 七十七、花魁大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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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的事儿就交给金老大了,反正他答应做这次的金主,那么他得到地保那里把报名的五十两银子给人家送去。跟他一起去的人还有石头,怎么说也得有一个大家都认识的人代表绘春楼吧,平常就负责跑腿的石头刚好合适。
有我们在,绘春楼的生活境况总算是有了一点起色,最起码伙食有了很大的改善,那些面黄肌瘦的姑娘们脸上终于有血色了,每日里的言谈,笑声也不往常多了许多。这就对了,后面我还有事情指望他们去做呢!
我把所有的精力全都花费在小包子身上了,不对,现在他的名字已经是涓涓了。涓涓对自己现在的名字一百八十万个不满意,直嚷嚷着还没有叫小包子好听呢。不过,他哪里是我的对手,嗲声嗲气地叫上一声涓涓,他立马投降,我甚至好像看到他全身的毛都炸起来了,尤其是那几条尾巴上的毛都炸成了毛球,那表情,相当精彩。
时间短,任务重。虽然是花魁的比赛,可是俗话说得好,一个好汉三个帮,我可没想让小包子一个人站在台上耍单帮。合理安排人手,让每一个人都能够发挥作用,让整个绘春楼都动起来去参加这场选美大赛,这就是我的任务。
其实,我在见到绘春楼的状况后,原本所持有的好玩儿的参赛目的就已经改变了。绘春楼里这群本来就命运多舛的女人们已经不再是青葱岁月的水灵美人,当她们连最后的维持生存的手段都不再有力的时候,她们需要一条新的出路,去维持生计,继续生活下去。
如果我的计划能够成功,在这次花魁大赛之后,她们就能够有新的饭碗了。
*****
六天的时间,弹指一挥间,终于到了比赛的这一天。
主办人的确挺花心思,把比赛的时间定在了晚上。把比赛时间定在晚上还有一项好处,那就是只要用漂亮的灯笼把会场布置起来,就能省掉许多额外布置会场的钱,即便会场其实搭建的十分简陋,即便舞台只是搭在晨曦庭前的一个木头台子,只要有多彩多姿的灯光一照,也一样透着朦胧迷离的美丽。三天报名,三天布置会场,时间太过仓促,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达到预期的效果,实在是件不容易的事情。
也好,这样我们也能有机会搞些新鲜花样。
我躲在后台偷看了一眼,台底下来观看比赛的人很多。本来嘛,这个镇子最近就非常热闹,还有大量的武林人士滞留在这里。这个世界本来就缺少业余休闲活动,所以出来观看比赛对于这些武林人士来说也是闲暇时间出来消遣罢了。另外还有不少慕名而来的各地的散客,这几天其他那些报名参赛的妓院也没闲着,为这场比赛没少做宣传,大家都懂得利用这次难得的机会,还挺有商业头脑的。
台下的这些人果然有一多半都是冲着凡尘来的。所以排在前面出场的人,一点儿也不占便宜。
待客人们都安坐之后,比赛开始了,今天的赛场主持人正是之前提议举办这次比赛的地保。
“各位!各位!”
地保清了清嗓子,压下了会场里吵闹的声音。这个世界没有话筒麦克风,怪可惜的。
“诸位客官!各位楼里的妈妈、姑娘们!小人是本镇的地保,名叫贾非真。忝为这次大赛的主持人,现在,我宣布,本次花魁选美大赛正是开始。”
台下一阵叫好声,然后慢慢安静。这些人不懂得鼓掌啊?光是叫好?多不文明!
“本次比赛旨在选出附近几个镇子最受大家欢迎的花魁,所以没有特别邀请什么人来做评判,在座的每一位客人都是评判。每一位客官可能都在自己的座位上找到了一条红色丝帕,这就是大家评判花魁的依据。每一位花魁出场、表演后,各位客官如果喜欢,就可以将自己手中的丝帕举起来。由小人我清点丝帕的数量,并且将这个数字当场告诉大家。全场一共一百八十九个座位,也就是说最高分一百八十九分。接下来我想大家公布抽签的顺序………………”
一共有十家青楼报名参赛,绘春楼抽到的出场顺序是七号,排在我们前面的刚好是嫣红楼。
前面五位选手的一号和二号出场,实在是乏善可陈。说是花魁那五官容貌充其量也就是中上之姿,除此之外无论是衣服、化妆还是行为上都透着品味上的不够水平,最终得分也在四五十票左右,不分伯仲。
三号是前面出场的五个人里面最有突出性代表特点的一个人。她一出来,满场皆惊。三号今天穿了一套绿色的套装衣裙,全身缎子面儿的绿色本身就透着俗艳不说,她居然在头上顶了一朵大红的牡丹绢花,脸上的两个大红脸蛋儿好像走得是高原红的路线,口上的胭脂也是实心儿的石榴红。不是说咱对高原红有什么意见,人家那毕竟是特殊的地理环境造成的,是天然生成的自然美。可要是平白无故把脸画成那个样子,那就是东施效颦,有故意吓人的嫌疑了。还有她那张嘴,分明就是刚吃完死人的血盆大口,纯粹就是出来吓唬人的。这副妆容一出场便得到了嘘声一片。
三号绕场的方式也比较特别,从前台的左侧出发,迈着小碎步,双手举着兰花指,口中还自己敲着锣鼓点儿,‘锵锵锵锵锵锵……’的绕着会场飞奔了一圈儿之后,回到前台的右侧,并从此处登台。上台后朝台下的客人福了一礼,然后用含糖量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九的嗲声向座下的客官们问了一声好,然后又用含糖量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九的嗲声唱了一首小曲。
客观的说,她的这首小曲儿没有唱跑调,真的没有跑调儿,可是那唱词的内容却是和《红楼梦》中薛蟠唱的‘一个苍蝇嗡嗡嗡’水平不相上下。还没等她唱完,台下就已经是嘘声一片,喝着倒彩撵她下台了。
即便是这样,到了出分数的时候,仍然有好几个人举起了自己手中的红丝帕。估计这些都是这家青楼的老鸨自己花钱买的托儿。
平心而论,前半场出场的五个人中,最出彩的是四号。
四号是一个十三岁的小姑娘。一身粉红色纱织的衣裙,头上梳了一个三环髻搭配着一串桃花头饰从一侧斜坠下来。她的小脸儿上还透着少女稚气未脱的婴儿肥,配上桃红的胭脂,水粉的唇色,尤其在眉间特意还用樱桃红的胭脂仔细描画了一朵小小的桃花。整体来看,这孩子就像是刚刚成熟的水蜜桃,散发着诱人的清甜味道。
她绕场的方式并不是很特别,步伐稳重,举止端庄,水汪汪的一双大眼睛老老实实地看着前方的地面,眼神也不敢四处乱飘。她的身后,跟了两个十岁左右的小丫鬟,一样的水灵粉嫩,却都是一身白衣烘托出了粉衣少女的娇艳。
在舞台上,少女一动不动地定在台上唱了一支小曲,她的声音清澈甜美,略微带了一点紧张的颤抖,却更加显得青涩诱人。两个白衣丫鬟在她身后伴舞,身姿轻盈,也同样博得了满堂喝彩。这歌伴舞虽说算不上什么新鲜创意,可也已经是前半场唯一的亮点了。其他人根本就没有想到这些好办法的。
粉衣少女在前半场的分数最高,一共有一百一十人举起了手中的红丝帕,也是前半场唯一分数过百的一个了。
有了四号的高分基础,五号无论是妆容还是才艺都被压得死死的,没有半点出头之地,虽然的票比三号那个怪物多些,可还是没能上百。我估计底下的客人们对她的印象可能还没有对三号的印象深刻呢。
不,应该说今天的比赛,三号能给大家留下的记忆恐怕是再过个三五十年都不能忘记的,这一点粉红色的四号都不能比得上她,怎么说,这也算是一绝了。
众人瞩目的六号,嫣红楼的花魁凡尘终于要出场了。会场内简直是群情激动,凡尘的身影还还有出现,会场内就不断有口哨声出现,此起彼伏,煞是热闹。
凡尘终于出现了,他一身白衣飘飘欲仙,长长的衣摆和袖子将他的手脚包裹得严严实实,更不用说他头上还戴了一顶及腰的白色纱帽,就连容貌都被严密地遮挡了起来。不过他那款款的身姿依然惹得不少人为之迷醉。
没错,他不是她,是个货真价实的男子,就连衣服也是男装的款式样子。他身上一点多余的装饰物都没有,哪怕是一块玉佩,这样的素气透白,如同天上被贬落凡间的谪仙。没有人质疑他的性别,就好像他拥有这样的美丽是天经地义,没有任何异议似的。
我在后台偷偷叹气。是我思想太过腐化,还是这个世界太疯狂?今天的这场花魁选美大赛注定最吸引人眼球的两个人全都是男的,这是不是有点误导大众什么倾向的嫌疑?真的很容易让人想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