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梦,胭脂扣  第25章 集体欢庆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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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沉逸来了之后,进病房探望林歌,没几分钟也出来了,林晨璟看着我,又是忍不住大笑。病房外,我们三个人都有点无奈了,上帝作证,我的腿都站麻了,最后不客气地坐到林晨璟身边去。
    等到林歌和楚良寻终于聊累了,楚良寻出来的时候,我都快睡着了。他看上去精神很不错,欢欣鼓舞地说:“既然林歌回来了,我们都齐了,不如找个时间去集体庆祝庆祝啊?”
    “大哥,你不想想你自己几天的假,明天你就要滚回学校去了,怎么有时间跟我们一起集体庆祝呢,我看这件事就不要把你自己算在内了好不好?”我无耻地打击了楚良寻,一方面是显示自己每周有半天假的优越感,再怎么说读书也是有那么点好处的嘛。
    楚良寻挤到我身边来:“你就那么希望我不能去啊?大不了我就不回学校去了,旷课几天没什么大不了吧,哼,那东西枯燥死了,我都不想学了。”楚良寻抱怨着,还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
    “什么啊,这不学那不学,以后你是想饿死呢,还是回到林氏集团做你的大少爷,那你就能跟他一样悠闲了。”我翻着白眼说,身边闭目养神的林晨璟不乐意地哼了哼:“你是不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啊?你不能做大小姐悠闲,你就歧视我们大少爷?”
    “随便你怎么说吧啊,这么大的喜事,怎么可以就这么回去呢。哼,你就说你去不去吧?”楚良寻不服气地说着,好像是铁了心要旷课了。不过对于他的心情我还是可以理解的,现在都回来了,也不必为谁提心吊胆的了,这样多好呀。
    “我去我去,不过请问谁买单啊,不要跟我AA制,姐姐是去白吃白喝的。”我笑着,一下子把目光移到罗锦南身上,一下子移到楚良寻身上。
    “这个当然南哥请了,哇哈哈,现在他可是最有钱的人,我们不蹭他蹭谁呀。不用客气大家尽管吃,我就不信能吃穷他们罗家了。”楚良寻笑嘻嘻地看着罗锦南,罗锦南无奈地说:“聊完了?转院。”楚良寻就傻眼了:“在这里好好的为什么要转院啊,我看这里的空调还蛮凉快的。”
    “……这个医院是林氏集团的,所以罗锦南说要转院。”我无奈地解释道,楚良寻这个脱线的家伙,果然还是长不大。
    林晨璟在一旁听着,伸了个懒腰不咸不淡地说:“转吧,反正迪定跟我家没关系的医院也少了,可别被我的气氛给搞死了病人。”
    这下子不但我傻了眼,估计罗锦南也没想到了,不过他依旧坚持着他淡定的作风,打了个电话叫韩淡衣去准备转院的事情,他这个人还真是说什么就是什么,雷厉风行,一点也不含糊。林晨璟坐了一会儿,看着无聊的我们:“哎呀,坐够了,回家睡觉去。许般若,记得还我的衣服,你可别想白白穿了我的T恤,还不肯承认昨天晚上的事情……”那暧昧的语气分明是在煽风点火,我身边的楚良寻腾的一下就站了起来:“你,你和他……”
    我气结:“你要是听信他的话呀,还不如直接去自杀呢。那就是个不折不扣的骗子。”说着还使劲跺了跺脚,以示我的悲愤之情。楚良寻还是痛心疾首地用一种看奸夫淫妇的表情看着我:“许般若啊许般若,你不看看你自己身上穿的衣服,我以为你很纯洁的,没想到你竟然,你竟然……”
    “竟然个屁,滚一边去。”我愤怒地拍着楚良寻的头。
    之后,罗锦南果然很迅速地给林歌转了院,楚良寻也坚决执行了不去学校的话,没几天林歌出院了,我们约定晚上到酒吧去庆祝庆祝。有了上次的教训,这一次我们决定去伯爵酒吧。其实不是我们决定,是罗锦南决定的,他说那里虽然名声有点吓人,但是治安是最好的,因为一般没素质的人根本就进不去。
    为了这一次集体欢庆,我特意找出一件没怎么穿过的百褶裙,在上学的时候我通常都是穿校服的,裙子更是少穿。所以在我穿着百褶裙出现在他们面前的时候,几个男生都直接表示了他们的震惊,罗锦南淡定一些,只是眼里掠过一丝讶异,楚良寻则是直接“啊”地叫了出来,林歌恢复了他话痨的作风把我全身上下跟这条裙子一起点评了一遍,最后总结:“许般若,你终于进入青春期了!”
    “……”早知道他们一个个是这样的反应,我还不如穿校服呢……
    “嗨,罗少,还有般若,带朋友来喝酒啊,不要客气,我这里什么好酒都有。”花玉扭着纤细的腰肢举着酒杯走了过来,对着罗锦南和我说道。
    罗锦南听了,先是看了花玉一眼,然后又看了我一眼,花玉果然是个冰雪聪明的女子:“我是偶然遇见般若的哦,她是想到我这里来找你,正好被我看见,所以就认识了。好了,不打扰你们喝酒,我就先走了,璟少还在上面喝闷酒呢。”说完她就将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拜拜。”
    林晨璟也在这里?喝闷酒?难道是心情不好?我正在胡思乱想,楚良寻给我们一人倒上一杯酒,举起自己那杯说道:“我们几个终于又走到一起了,在今天这么喜庆的日子,先喝一杯吧!”我被他文盲水准的话弄笑了:“嘿,干杯。”
    罗锦南、沉逸、林歌和我一起举起杯子,五只杯子碰在一起:“为了重聚,干杯。”
    刚喝一口我就差点吐出来了,这就真是辛辣啊,林歌也皱了皱眉,拦住一个端酒的侍应生问:“这是什么酒?
    “先生,这是我们这里最有名的调酒师最新作品,叫做‘青丝如麻’,虽然名字很奇怪,也好像跟酒没什么关系,但是他说这是他最好的作品,很畅销呢。”侍应生说着,指了指吧台上一个年轻男人:“那就是我们这里最有名的调酒师ViVi,他是花小姐的男朋友。”
    “青丝如麻……”林歌念叨着,“这酒真是好啊。”
    楚良寻一边吐着舌头一边说:“什么好酒啊,好难喝,我还是喝我的啤酒吧。”
    “就你那个酒量,也只能喝啤酒了,不然啊,不用三秒钟你就醉了,那多没意思,还要我们把你弄回去。”我取笑道。
    林歌也是:“那是,你还别喝了,就喝点啤酒都能醉。”
    “这么说,你喝啤酒不醉的咯?”楚良寻不服气地问。
    “那当然,我号称千杯不醉,区区一点啤酒,怎么会醉呢。”林歌骄傲地说着,又倒了一杯青丝如麻,一饮而尽,颇有点古代大侠的风范。
    我好奇地看着他:“哇塞,原来你的酒量那么好啊,怎么练的?”
    “当然就是喝出来的了,吐多了就会喝了,像啤酒那种啊,怎么喝都不会醉。”林歌笑,那张叫人受不了的脸此刻更加魅力非凡。楚良寻不信地给林歌倒酒,林歌也都来者不拒,倒一杯喝一杯,没有迟疑和犹豫,动作迅速,很快就喝了两瓶啤酒。我又转头看了看罗锦南,他和沉逸在对饮,没什么话,一杯接着一杯,两个人腻在一起。忽然发现,只有我一个人是多余的!!这个可恶的单数,怎么让我一个人落了单。
    我们这里似乎是阵容太过强大,吸引了很多的人目光,也是,林歌那么妖孽的人也就罢了,还有一个倾国倾城的沉逸和白面书生楚良寻,罗锦南虽然没有他们两个那么能在外表上吸引人,但他是罗家的唯一继承人,酒吧里有头有脸的公子哥们也都认识了他,脸上又是忌惮又是疑惑。越想越觉得,我是多余的。
    我一个人喝闷酒,忽然听到前面的舞台上一个抱着吉他的帅哥用麦克风说:“下面这首歌,是林晨璟少爷送给许般若小姐的,也献给在场的各位:十年。”
    送给我?林晨璟?还是十年,呵呵,我傻笑着看着舞台上,林歌和楚良寻他们也被这声音吸引了过去,看着舞台上自弹自唱的家伙:
    “怀抱既然不能逗留,何不在离开的时候,一边享受一边泪流……
    十年之前,你不认识我我不属于你,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只是那种温柔,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情人最后难免沦为朋友……”
    其实我是真的不怎么明白林晨璟为什么要送我这样一首歌,这跟我和他有什么关系吗?但是这首歌叫人有点难过,情人最后难免沦为朋友,那么朋友呢,就真的能是永远的朋友么?我有点搞不懂林晨璟了,或者是一直没弄懂。我喝了一杯青丝如麻,然后怂恿林歌给我们讲在外面的见闻。
    这一夜,灯火迷乱,情欲与感性同在,只是一切都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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