侃侃杂谈篇 第6章 答同仁的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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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曰:“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新约·马马太福音·p5)
朋友!我在《侃侃杂谈》里只是聊叙人世百态而已。无论观点对与错那都是茶余饭后的闲聊。有必要断章取义如临大敌吗?哈哈哈哈!!!!!!!
再说是《假面》先不恭的。他偏要抓住“淫”子不放!再说“淫有几个义项?难道就是男女苟合才叫淫吗?你有必要大放厥辞吗?拍错了马匹屁!!!
你了不得:你说:“为求共同进步,请允许我将这恶臭的脓替您挤一挤。若是因这一刀划得恰到好处,臭脓挤得一干二净,从而使您得以痊愈,实为社稷之福,百姓之福。”先生若有如此本领何不早生几年?那样日本鬼子要不了八年才赶走!国民党四撑不了四年。四人帮早就被粉碎。本拉登要不了十年才被正法!狂妄之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