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清凉楼的老板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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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传,老板是个女子,美貌堪比蝶恋花;
    相传,是清凉楼的老板说服了蝶恋花,拯救了奄奄一息的饥民;
    相传,老板来自月湖森林,一个魔物遍地跑、人人膜拜的的神之地;
    相传,老板不是伽罗王国的贵族,她的口音带着东方大陆的味道;
    ……
    日子久了,大家都认识了这个传说。
    宇姑娘,清凉楼的老板,一个妙龄女子,蒙着面纱,穿着不露肌肤的丝绸,肩膀上总是趴着一只雪白的狐狸,蓬松松的尾巴绕在她的脖子上,在这个人人穿着清凉的城里显得独立特行。清脆的话音中带着一丝沙哑,月牙的眉形下面露出的双眼清澈、明亮,像一湾湖水,带着漩涡深深地吸引人的目光,又像是天上闪烁的星辰,晶亮地如同璀璨的钻石,对上之后让人自惭形秽。
    有人说,谁娶了宇姑娘等于握住了黄金。黄金价值多少?一千重可以买一座城池。
    有人悄悄地低语,宇姑娘不是嫁人是要娶人的,你没看见我们冷面的副城主天天往楼里跑?你不看蝶恋花面前的红人落涧大人眼巴巴地盯着三楼看吗?
    二楼的一个包间里,落涧懒洋洋地半倚在墙上,朝着房中那个寒气逼人的人抛了个媚眼,道:“萧,你听他们在说什么?”
    “没兴趣!”冷冷的声音扇走一丝热气。
    “他们说啊,我们想要嫁给宇姑娘,天天来清凉楼里缠着她。嘻嘻……”落涧自顾自地说着,仔细打量萧的一举一动。
    萧挑了挑眉,抿了一口茶,道:“清者自清!”
    “这么说,你对宇姑娘没兴趣?”落涧欢呼起来,绕着萧转起圈来,“我喜欢她哎,娶媳妇当娶宇姑娘。虽然她很懒,爱睡觉,爱吃零嘴,不会打扮,还非常喜欢跟几个丫头八卦别人的私事,缺点一大堆,可我就是喜欢。喜欢她的眉、她的眼。那双眼睛啊,望到我的心坎里去了。再说,她和我们一样来自天星皇朝,多么理想登对啊……”
    听着落涧呱噪的声音,虽然每天都被梳洗耳朵,但萧却是第一次觉得他很讨厌,闷闷地喝着茶水,忽然觉得淡而无味,身上散发的寒气越加寒冷起来。
    他的举动落在落涧眼里,乐得他像只偷腥的猫,瞳孔中散发着就知你会如此的了然神色,越发地鼓噪起来:“也不知道我的小宇怎么想的,这里不好吗,吃喝玩乐一点不比天星差,干吗对回去那么上心啊?瞧瞧现在,害我在这里苦苦等她,望穿了秋月,不知道这小妮子有没有想我?不知道她现在是不是又在沙漠里哪个犄角旮旯里躲避风沙呢!”
    “再等半年,你会跟着走吗?”萧淡淡的话飘了出来,将落涧兴奋地情绪打回了谷底。
    是啊,还有半年的时间,天星皇朝的商队会从岩沙城中的码头离开,宇姑娘也会跟着离去,到那时,天各一方,或许永生不得相见。
    落涧气愤地瞪了他一眼,好端端地净惹人伤怀,开心可以大笑,悲伤可以痛哭,他觉得自己过回了自己,忽然间却发现什么都不是了,杯子里盛满了哀愁、离别,猛地灌进嘴里,原来才知它的味道是苦的,苦到眼中有泪,却想大笑。
    一时间,房间里只剩下寂寞萧索的两个人的身影。一个在那里喝着茶水放着冷气,一个端着杯子痴痴地瞧着,时而迷茫、时而高兴、时而悲伤……
    飞花城坐落在伽罗王国的北部,在向东北快骑独角兽大约两天左右,便会走到沙漠和绿洲的交界处,滚滚黄沙热浪滔天,无人敢入此地十里之外。沙漠的深处被人称为魔鬼地界,与魔鬼接触,有去无回。
    穿过沙漠,人们说那是一个桃花盛开、安详宁和的国度。地域和天堂,一线之隔,千百年来无人跨越。风沙侵蚀了人们的勇气,以至于沙漠中的地图有价无市,或者说宇姑娘出了千金也难得一幅。
    雪羽静静地伫足着,滚烫的沙迷红了双眼。她知道,过了沙漠就是天星皇朝,幼时的她也曾如这般,站在沙漠的另一头朝这里眺望,猜想着这一方水土人情。
    现在,连她自己也不清楚为什么非要来到这里,再过半年就可以随着天星的商队从海路回去,也许潜意识里是想在最近的地方遥望天星。幼时的欢声笑语、凄凄惨惨,仿若过眼云烟,转瞬间在脑中过滤了一遍。离开已经十年了,千言万语化为一声叹息,消散了,蒸发在大漠边缘。
    雪羽轻轻一跳落在独角兽的背上,这可是伽罗王国独有的代步工具。形似马,性温顺、腿短而粗壮有力,最重要的一点是耐热。独角兽的品级是按毛色来区分的,颜色越单一越纯净则是越名贵。她的这只是在月湖森林里遇到的,毛色纯红,色泽艳丽,眼睛大大的,水汪汪的,让雪羽一下子便喜欢上了。
    静静地走在回去的路上,还有半年的米虫生活,时间过的真快,想走也想留,目光不自觉地望向月湖森林的方向,心中却被这莫名的气氛纠结地痛起来。
    “羽儿,别想他了,有我呢,我可是天下第一、玉树临风、飘然寰宇的美男子!”心中一个清脆、响亮的男孩子声音响了起来。
    “嘁,小毛孩子,等你变身后再说吧!”雪羽嗤然一笑,她怎么这么倒霉收了只赖皮、自恋的宠物啊,而且,脸皮极厚。
    “我不管,反正我把你预定了,等我变身后你要嫁给我做妻子!”那个声音不依不饶了。
    “咦,小狐狸,你本事见长了啊,怎么在月湖森林里对着青玉面不敢露、气不敢喘的?”雪羽打趣着。
    “哼,此一时彼一时。还有,别叫我小狐狸,我有名字的,叫我凌云。叫我亲亲相公我也不介意啦!”凌云刷地凭空冒出来,蓬松松的尾巴绕上了雪羽的脖子,歪着脑袋看着雪羽,目光迷离。
    “色狐狸!”雪羽笑了笑,喜滋滋的把玩着凌云的尾巴,柔软舒适地让人打盹。
    “我只对你色!”凌云眯缝着眼睛,慵懒的趴在雪羽的肩膀上,静静的呼吸着雪羽身上散发的清气。
    “你简直无可救药了。再对我胡言乱语,我把你关在玲珑玉里关一辈子。”
    雪羽抚额,有点无奈了。一起这么多年了,小狐狸将她吃的死死的。暗道,是不是自己太宠它、惯它了,让他目无尊长了。按理,宠物不都是该叫主人的嘛,偏偏他,左一声“娘子”右一声“亲亲”,叫的她脸红心跳,最后不得不威逼不认他了,这才退了一步,改叫名字了。
    凌云此时装深沉,睡过去了,发出小猪才有的“呼噜呼噜”声。
    唉,雪羽摇摇头,心中充斥着感动,也只有凌云一直陪着她,不离不弃,她,知足了。
    雪羽,就是宇姑娘,清凉楼的老板。她的身份是多重的,她来自东方大陆的天星皇朝,曾经在人们传说中的月湖森林里的神之地一住就是六年,更有一点,这是她的第二世,她是转世重生的,带着前世的记忆,踏足于这片陌生的土地,慢慢的探索着。
    前世,似乎久远到她已经忘记了。那时的她,一个青春无边、风华正茂的大学生,每天自由自在的,上课打哈欠,下课玩游戏,隔三差五就和一帮狐朋狗友去K歌、大餐,也时不时地发着找白马王子、英俊小生的春梦。
    天可怜见,就在她发誓准备努力备考英语六级暂时告别过去的荒诞日子时,却惨遭了车祸,英勇地与阎王报道了。虽未见着阎王的面,与孟婆擦身而过,就稀里糊涂地投了胎,还可以再次重温小时候的日子,多过一次双十年华,但是一想到家里的双亲,白发人送黑发人,该是多么地悲痛欲绝,不知道多久才能抚平心上的伤痛,而她却只能在这异时空的世界里默默地想念、祈祷,愿着他们下半生平平安安,最终留下了属于前世的遗憾。
    而这一世,她生在一个官宦世家,一个被历史架空的朝代。幼年的事情,她不想也不愿再去提起,一个从小就被父亲抛弃的人,早已忘记亲情的温暖。时间久了,她不需要甚至还有些嫌弃鄙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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