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见不如不见 第2章 浅溪(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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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后。
“小姐,小姐!”
苍瞳快步走在前面,脸色苍白,单薄的身子仅用一叠大摆红裙包裹着,并没有过多的装点。墨黑的零碎短发伏在脸颊,交杂着淡淡光辉,那双透亮的眼睛内,黑暗处仿佛有火焰在跳动,说不出的灵动。
她的侍女被抛得老远,好不容易才赶上她的步伐,“小姐,我们回去吧。要是离洛少爷知道我带小姐出门的话,小喜会被骂死的啦~”
自称小喜的丫头,是离洛从森林中带回的一只小狐狸,她见喜欢便收为丫鬟。那时未修成人形的小喜干瘪干瘪的,毛发稀稀拉拉,还以为活不了多长时间,哪知后来在灵气浓密的灵山上她竟修成一个十五六岁的丫头。算不上漂亮,是那种丢在人海里很难发现的类型。如果小喜是人类,她这种姿态勉强看得去,但作为一只以媚术著称的狐狸精,她的确是太太失败了,山野上随便找个妖怪都比她出色。
提起离洛,苍瞳就气不打一处来。手腕上的招魂铃叮叮作响,摇得她心烦意乱,“我啐,别跟我提这个讨厌的名字,否则我再把你甩回那破老窝去。”
小喜立刻不吭声了,小心翼翼地跟在她身后。人类中有以貌取人的,而妖怪中这种心态就更直达巅峰了,她可不想再一次被妖怪们欺负。那种苦日子,她真是受够了!
“那……那小姐为什么要到浅溪来呢?离洛少爷就是在浅溪遇到小姐的啊。既然要离家出走,为何不找个偏远点的地方,居然跑到少爷的眼皮子底下……”见自家小姐板着脸,小喜的声音到后面渐渐没了音。
一听这话,她就为自己的英明决定感到自豪,立马笑着答道,“安啦。有没有听过一句话,越是危险的地方越发安全。那个家伙,就是聪明过头,所以变成天下最大的笨蛋了。他绝不会想到我在这里的。”
小喜歪着头细细想了会儿。“恩,那么我们也就在这儿定居吧。”
“自然。”
她立刻就笑开了花,连蹦带跳地欢呼,一副怎么也不怕被捉住后痛骂顿的没心没肺的模样,“太好了!!小喜还从来没有在人界游玩过呢!”
苍瞳只是笑而不语。
很快,她便用灵力在靠近城镇的空地化出一座中等规模的庭院,斗角飞檐,雕刻有龙凤戏珠。朱红门匾上龙飞凤舞刻着云亭两字。她推开门,在屋内闲闲游逛,看看有什么不足之处需要修改,而小喜则乐滋滋地忙着收拾屋子。“哇,原来凡人的屋子就是这样的啊!只不过黑洞洞的,没九重天的宫殿亮堂,不如变点琉璃灯吧。”她的话音刚落,苍瞳动动手指门沿上便挂上一排又一排晶莹的琉璃灯。虽说是普通人类,她学法的天资倒也不差,简单几招倒是沾手可来。
完事后坐在大堂正椅上,她拿起茶杯品了口上好龙井茶,“小喜,你去做饭吧。”
小喜转过头呆呆地用手指向自己,“我?”
“废话!要不然还让我下厨啊。”苍瞳挑眉说道,连声催促她行动快些。说着,她放下瓷杯走向内室,不仔细一看,还真想不到这小小的庭院闺房书房一一俱全。推开房门,一股浓重墨香味迎面扑来,她拉开椅子坐下,摆摆手,眼前变多了笔纸等文房四宝。
咬着笔杆苦苦思索了许久。
她提笔在白纸上细细画出那人的面容,每一笔,都是说不出的动情,恰到好处。窗外花团锦簇,不是同一个时节的繁花纷纷争艳,阳光落在画中少年的瞳孔间,为他镀上一层金色星点,如星辰熠熠发光。小喜不知何时站在她身后,一身狼藉,先前鹅黄的衣裳变成黑灰色,就好像一只黑不溜秋的乌鸦。她端上一盘烧糊的菜饭,也不知到底是什么菜,看着就让苍瞳顿时胃口全无。
“你没被烧死吧?”她问,似乎已经对此习以为常。
“差点。”小喜带着哭腔回答,忽然瞧见那完成大半的画卷,一溜烟窜到桌前好奇地翘首打量,舌头惊讶得都快掉下来,咋舌道:“天……天啦,小姐,你你居然喜欢离洛少爷,难怪你专门与少爷对着干,原来是想引起他的主意!可是、可是不可以的啦!!离洛少爷可与天帝幺女凉烟有婚约的人,你不能破坏别人的姻缘的。就算是我主子也不行!”小喜一副大义凛然的模样,这让她哭笑不已好半天。
“错了。”她连声说,“全错了,我怎么会喜欢他?”
“可是,这是离洛少爷啊。”
苍瞳微笑着摇摇头,“这是我的一位故人。他温雅灵慧,待人友善,可不是离洛那个恶霸可以媲美的。”“长相不都一样嘛,有什么区别。”小喜嘟嚷着,小心翼翼看着她的表情。
她不再解释。小喜永远不会明白,他,对她有多么重要。就算离洛与他有一模一样的面容,却永不可能代替他在她心中无与伦比的地位。那个人,说好了要守护她一生。是她经不起风暴,将他独自留在风霜的人间。
她命令小喜出去。一个人,安静度过阳光透明得可以看见灰尘的午后。
一杯清茶,一抹回忆,便足以她醉个今朝。
她依稀从这具身体原主人的回忆中记起,这张脸曾经倾倒了整个京师。最后却以为情自杀而死。
她复生在此后,醒来第一眼看到的,就是那个斜靠在床边锦衣华服的少年,脱俗俊美,眉目清越,肤色白的近乎透明,薄唇勾起一抹浅笑,墨色长发随意地用发箍束起,美得不似人。
“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