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卷  第二十三章 昔年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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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其实不清楚,我到底有多么惧怕戚樱。
    就像我也不清楚,我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一旦发现自己再也逃不出他的手心,就会无法控制地咳出血来。
    请不要把这理解为我的软弱,我已经拼上了我的全部,我当了逃将,我杀了很多人,逃出扬州,逃到唐门,我甚至和灾民为敌,把自己卖给沈维汜。
    可惜到了最后,还是空忙一场。
    他是我手下出来的人,他的能耐,我比谁都清楚。
    我斗不过,就是斗不过,和我是谁没关系。
    我只不过恰恰是安司凤而已。
    这个世上,能斗得过他的人不多。只不过很多人幸运的是,戚樱对他们手上的东西没有兴趣,例如祈熙的皇位。
    而我,是他这一辈子永远不会放过的人。
    永远不会放过。
    他想毁掉的,始终只是我这个人,所以我是齐安王爷也好,我是凤翔将军也好,都挡不住他的步伐。
    何况我现在是逃将安司凤。
    如果告诉十年前的安司凤,十年后的今天,他会惧怕一个人到无缘无故吐血的地步,他是绝不会相信的。
    那时的安司凤多么得意啊,车马衣轻裘,俊美无双惊才艳艳,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尽长安花。
    我像是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的前半部分很好,快意恩仇,放浪形骸,梦的后半部分很短,却足以让我后悔在人世间来了这一遭。
    我的身上,十种药物,有续命的,有上瘾的,有让你死也死不了的,有让你生不如死的。
    就算没有沈二,他找到我,也是早晚的事。
    这半年的漂泊,我永远不敢在一个地方永远停留,永远不敢说出自己真实的名字。
    京都原来的人都知道,我的名字寓意其实其实很好,安司凤,字希谙,京都呼之,凤翔将军。
    司凤,是指掌管关系北祈国运的天下最精良的十万凤翔军,希谙,是希望我能明白父辈对我的期望。凤翔将军,是当年大破贪狼军,我班师回朝,彼时我十七岁,以八千精锐大漠追击三万贪狼军近百里,全歼于鸣沙山上。朝野惊为天人。
    那时的京都三月暖春,我们去京郊踏春,桃花正好,赏花人正少年。
    此时一切都过去了。
    我做了一个很长的梦,终于醒来,睁开眼就看见帐顶明黄流苏,连生进来,告诉我紫衣侯带兵围了芜湖,现在正挨家挨户搜人。
    我并不惊讶,戚樱最擅长做的事就是带兵围城,当年我父亲死于沈庄刺杀,我是朝臣不方便出面,他却出手围了扬州城。
    我只是不知道,我是怎么回来的,是沈二大发慈悲,还是被唐锡捡回来的。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了。
    我叫连生给我拿把刀来。我说过,我不是擅长用暴力解决问题的人,我身上也很少带刀。
    连生听话地把刀拿来了,他担忧地看着我,他只是个孩子,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是从我决绝的神色中隐隐感到不安。
    他大概不知道,我是那种不可能轻易死去的人。
    银柄的匕首,带着唐门兵器特有的血槽,这样的兵器放血很快,被刺中的人不会有太强烈的痛感。
    我用刀锋贴着脸颊皮肤,冰冷的匕首像蛇一样蛰伏着,这气味我十分熟悉。
    我闭上眼睛,可以感觉到尖锐的刀尖划开皮肤,伤口被拉开,温热的血液争先恐后的涌出来,连生尖叫着要上来阻止我,被相思门的主事青莲拉住了。
    我痛得脸上都麻木了,仍然可以感觉有什么东西争先恐后地从眼睛里涌出来…
    黏糊糊的血,我几乎要握不住刀柄了,闭上眼睛,仿佛可以看见那年行军路上路过的昆仑央嘉泉,藏北的天蔚蓝得刺眼,鲜艳的经幡乱飞…
    俊美如天神的少年,骑着白马,安静地走在我的旁边,笑着,眉眼狭长如狐。
    他转头的时候,侧面上流转的阳光,叫我的时候,叹气一样的尾音。
    他说:“司凤啊,我该拿你怎么办呢?”
    是啊,你该拿我怎么办呢
    戚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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