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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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攻和受
攻和受是否能跟道家的阴和阳一样,在未来的思想界占一席位?只能用一句话来说:路漫漫其修远兮。
在腐女的眼中,世界任何事物都分攻和受。
“既有阴阳,何不能有攻受?”她说。
她还跟我论证很多奇怪的道理。比如,男男之道亦是正道,是人的动物属性的一种;比如,女尊之国比男权国度会更利于经济发展;比如,穿越是以爱因斯坦相对论为基础的一种现象……她不在意结果,所谓辩论,她只是随口说说,一点也不严谨。
那时候她才15岁吧。我大概13岁的样子,爷爷还在世。
她说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受。说这话时,她笑得很邪恶。就在之前,她已经用图片和文字很充分地让我了解到什么是受。
她坏坏地看我的反应。
我还没有意识到作为受有什么耻辱的。作为一个没有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和表兄弟姐妹的独生子女,我心里还挺高兴家里来了这么个人,说这些新奇的话。
不过,高兴只是到那刻。
我有时候会想,如果她不做出那样的事,后来会怎样。
她半蹲下来,手指捏住我的下巴,咬了我一口。
我一时反应不过来。
她擦擦我的嘴唇,说:“我是攻。”
关于她
人所表述只是他个人的见解,而且人不可能表述当时的东西。思想和语言再快也快不过瞬间,因此人的表述不可避免地带有回忆。回忆不一定是准确的,而且,回忆完全是主观的东西。
小的时候,我的意思是我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留着一头及腰的波浪头发,穿着公主般的裙子,扎着一个粉红色的蝴蝶结,像漫画里的美少女。
她像美少女一样会变身,解开那蝴蝶结,她变身成妖娆的女巫,俯身夺走了我的初吻。
后来,她剪了头发,不再穿裙子,只穿T恤衬衫牛仔裤。那时候,她常常来找我。周六午后的阳光洒在她脸上,让她看起来像天使般干净。
再后来,她开始走非主流风格。从那时候起,我没再见过她。现在,听说她出国了,有两年了吧,没再见过她。我也很想知道她变成什么样。
以上所有,都是我的回忆而已。
关于婚姻和人性
婚姻是否违背人性的东西?对于这个问题的见解,我略有不同。别人论证这个问题,首先要为人性作个定义,分主次,抓住一两点讨论婚姻是否违背人性。
这其实偏颇了。人性是没有主次的。人是贪心的。婚姻只是人性的其中一个选择。出轨是人性的爆发,坚守也未必见得违背人性。反正都是人做的事,横竖脱离不出人性。
“难道弈哥哥你还是不婚主义者?”慕容雪问。
“也不是,这只是一种客观认识而已。”
“弈哥哥这样花心,以后做你女朋友岂不是很惨?”
扯远了扯远了,怎么关系到我花心呢,这中间明明没有联系。
“弈哥哥以后会对你女朋友很好吧?”慕容雪睁着期待的星星眼看着我。
我一时不知如何作答,只得点头。
她笑,拉着我的手臂说:“陪我去练网球吧,不然进不了俱乐部了。”
通常哲学家的运动细胞都不怎么样。
对了,慕容雪是她的妹妹,异母的。
慕容雪比我小两岁,没少粘我。慕容雪还有一个弟弟,慕容迟。
关于墨菲定律
墨菲定律原本是西方世界的俚语,其大意是:事情如果有变坏的可能,不管这种可能性有多小,它总会发生。这么哲学的东西,提出者居然不是哲学家,而是一个工程师。
话说有一天,他画着画着图纸,想喝一杯咖啡,一边喝一边想,咖啡可别把图纸弄湿了才好。然后他手一滑,就把图纸弄湿了。后来还心血来潮,搞了一个试验去证明他突发其想的这个定律。
后来衍生出其他推论,比如,当你想见一个人的时候,你往往见不着她。又比如,当你想见一个人,但往往见不着她,你已经死心认定这个事实的时候,这个事实却未必正确。
当慕容斯出现的时候,我想墨菲定律不知道是否适用于现在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