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章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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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见任子墨的时候,我才六岁,那一年的光景因为一个男孩的出现,使原本的惨淡无光透露出些许颇为温暖的感觉。
    六岁那年,在大多数孩子还那样不通人事的时候,我已经能够从容的知道,自己是个没有爸爸的孩子,尽管我并不疑问这些,可是从小就像女孩子一样的男孩,每天被指着鼻子嘲笑是个娘娘腔的野种,无端的受到欺负,使我对父亲这个东西的存在产生出某种超乎我懦弱本质的憎恨。
    尽管那时候,我妈总是告诉我,他们只是嫉妒我比较可爱,尽管多么不相信,我也渐渐开始学会不再作出无谓的反抗,因为,尽管只有六岁,我也知道,妈也会受到那些邻里的欺负,可是她从来就不哭,也不会像我那样抱怨。
    我一直以为我的个性并不应该称为懦弱,我只是比别人更懂得忍耐,因为无力反抗,所以要学会忍耐。
    又被打了,尽管那天我只是如一个正常的六岁孩子一样,嘴馋的看着吃包子的那群孩子,是又香又热的蒲肉包,散发着扑鼻的香味,我远远的看着,猜想或许过生日的时候,可以任性的让妈妈买一个,想着就觉得很开心。
    多少年过去后,我一直在猜想是不是我当时的笑容太过满足才会让那群本和我无冤无仇的孩子打了我,才会那么不经意的让那个叫做任子墨的男孩开始注意我。
    “这个给你!”我一直记得那个瞬间,空气中飘着淡淡皂角香的下午,阳光柔和的洒在男孩的侧脸,8岁的男孩,一头乌黑的发丝,邪长的双眼,并不高级却干净整洁的衣物,像天使一样伸出手,而浑身是伤痕和污渍的我,卑微地趴在地上,微微地昂着头,那时只有六岁的我,幻化出王子来拯救公主的想象。
    可是事实上我是男的,所以这个想象带着鲜明的讽刺色彩。
    尽管挨打的时候知道有一双眼睛在不远处冷静的观看着,可是即使只是等到被打后伸出一双手,递上一个想吃的包子,我就那样被轻易的虏获了,并万劫不复。
    我开始知道有一个叫做墨墨的男孩,他有着漂亮的眼睛,漂亮的头发,不喜欢说话,总是很严肃的像个小大人,尽管和我一样也没有爸爸,可是也不会有孩子欺负他。他会在我被打了之后,出现给我擦擦伤痕,可以在我一个人的时候跑来和我玩,尽管他连话都不和我说;他会教我写字,那是他唯一和我说话的时候;他甚至会给我好吃的包子和葡萄,尽管我提出分着吃的时候,他摆出一副谁要和你分的样子很让人受伤。
    我悲惨的童年突然被那种冷漠的关怀搞得鲜活起来,散发着某种叫做温情的感觉,恩,就这样,已经很幸福,很满足了。
    有妈妈,有墨墨,就满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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