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章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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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府太大了,所以不能怪我一个生人在这里迷路,迷路是被允许的能被原谅的,这能怪我么?只能怪柳扬这个变态把自己家建得太大了。
    好不容易在同事的帮助下来到了书房,我一看那紧闭的门就有一种不祥地预感。
    哎……虎落平阳被犬欺,我只能硬着头皮推开了书房的门。果然!里面背对着我站着一个人,瞅着那身影,莫不是我那仇人,还有谁?
    大约听到推门声,他转身,一看是我,原本柔顺地眉眼变得狰狞。
    “是你!?”
    我看他一脸诧异,诧异中又带着诡异,总之就不是和颜悦色地好表情。哼!什么态度么,打我没理由,我打你就得闯鬼门关,不见我就一脸温和,见我就满脸怒容。我又没得罪你!一个大男人也这么小气,亏还是个攻,不过就被我打了个嗝喷了口气到你脸上而已嘛,我不信我口气至于臭到让人地动山摇地程度。这人纯粹就是对我有偏见。
    总之,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我是作孽,好了伤疤忘了疼,一时气起,就冲他说:“难不成真以为我就这么简单死掉?”不弄死你我怎么甘愿去死啊?王八蛋的你!
    我的话让他的脸色变了再变,我看形式不对,很狗腿拿了一旁的鸡毛掸子在掸灰尘,胡乱的扫啊扫。
    识时务者为俊杰,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寒窗苦读二十载,幼儿园到学前班到九年义务到大学,不是白读的,这种道理还是懂的。何况我面对的可不是普通人,而是一个超级大魔王,无敌变态加古旧封建主义霸主,谁敢惹?我不过是个小小地倒霉穿越者,还是要保存实力之后再调查大魔王的弱点,最后趁大魔王不注意,攻其不备出其不意,这样才有机会赢啊。
    只要一想到我挥着鞭子踩着他的躯体在他屁股上鞭笞我就很爽,不由得心情也变得不错,完全可以忽略大魔王的存在,做到仇人见面不眼红的境界。
    我心情很high,所以鸡毛掸子挥舞得如行云流水,屋子里灰尘扑扑,那些颗粒分子在阳光下,发散着五颜六色的光芒,很是漂亮,我当然是很陶醉啦。
    “咳咳……咳……”
    我一听这咳嗽地声音就笑不起来了。
    转身看了他一眼,他正对我横眉怒眼,我露出假假的赔笑脸面,他见我笑,也不知道是更生气还是在发呆,总之我管不了那么多,眼不见为干净。
    我低头,鸡毛掸子挥舞的幅度小了那么些,可是心里却在怒骂:喵了个咪的,这书房本身就干净得很,我再怎么挥舞也挥不起多少灰尘啊!咳嗽?哼!明显在装,还以为你多娇弱呢,得哮喘啊还是鼻炎啊还是肺结核啊?切!
    大魔王见我安分了那么点,大概也确实是工作多,也坐在书桌前埋头对着他那些本本簿簿研究,没有理会我。
    我一见状,呼了一口气,气氛终于没有那么紧张了。要是他因为我之前那句话又打我五十大板,那我就真的见阎罗了,之前的伤还没好呢。
    不过,谅他也没那么畸形,打了一次再一次的。
    书房里,除了文房四宝书法字画外,无外乎就是一些摆满书的书架子跟角落里三三两两当装饰用的古董。不过他这里的藏书还真多。
    平常休息日我的嗜好不多,听听歌浇浇花玩儿游戏看看书,可是这里条件有限,唯一能干的估计就是书。
    从架子里抽出一本,是诗集,没有标注作者是谁。
    我对诗词歌赋没多大兴趣,平常看的书也都是推理惊悚悬疑之类的。哦,当然,还有一种,就是漫画。
    “你在干什么!”
    身后传来怒喝,我一惊,手一抖,手中那本诗集掉到地上。
    大魔王很生气,指了指书桌旁的砚台。
    “磨墨!”
    我扁扁嘴,切!磨就磨,小气鬼,动一下你的书又不会怎么样!
    “你白痴么!连墨也不会磨!”
    耳边一声暴喝,太大声了,我一个瑟缩,墨汁被拨出了一些在书桌上。大魔王的脸色变得更加可怖了。
    我又没磨过,大家都是用钢笔签字笔,要么就电脑打字,再不济用毛笔的市面上也有墨水卖啊,谁还会自己磨啊。
    “身为纪伟贤的书童居然没磨过墨?”
    我抬头就见大魔王一脸难以置信。
    我也难以置信,难道是来到这里打击受大了?我居然把自己内心所想的话说出来了?还被他听到了。
    疑惑,纪伟贤是谁?
    大魔王哼了一声,看也没看我,继续在他那些本本簿簿上写写划划。
    “慢慢磨,磨得均匀仔细些,不要有一点杂质,墨要不稠不稀,水跟墨的比例要掌握好。”
    我一听,傻眼,这算啥?教我磨墨?就算你这么说我还是不懂啊。
    大魔王感觉到我一直没动,保持着原有的姿势。
    “……”
    大魔王叹了一口气,从我手中抢过砚台跟墨条,自己在一旁细细研磨。
    “看清楚了!下次记着点!”
    我点点头,从他手中接过任务,学着他的样子研磨。
    磨墨而已,小意思嘛,干嘛那么斤斤计较?能用不就行么?
    我用眼余光看过,大魔王的手形非常漂亮,手指修长,握笔的姿势优美,看起来就是一副赏心悦目地画面。先不说大魔王的手以及握笔的标准姿势,他写的字,我只能说,很美,已经相容不出那种感觉。我的硬笔字写得只能算是勉强看得过去,要是让我用毛笔,估计字都写不了了。这点就算我再讨厌大魔王,还是不得不佩服的。
    大魔王停笔的时候,我赶紧收回余光,怕被发现,低着头努力磨啊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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