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 元宵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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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下阿姐一声叫唤,把我从回忆里拉了回来。
    依着栏杆望下喊:“做什么?”
    阿姐在底下叫:“吃饭!”
    应了声,看看积了灰的装满纸鹤的盒子,自己倒觉得好笑了。
    回头与阿姐谈起时,阿姐道:“全吉?啊呀,是那个孩子,当年长得高高壮壮的那个。”
    我笑:“那是当年,后来哪里有我高。”
    阿姐拿筷子往我头上敲:“死小子,怎么老改不了自恋!”
    闹了一阵吃完饭,又暖了手来写春联。红通通的纸铺在地上,阿姐还在一旁念叨:
    “今年买的这种泥金的薄了些,怕是不经吹——你总捡好看的买,也不管是不是牢。”
    无奈收了笔,想了想说:“我再去买另一种吧。”
    外面风真大。我把围巾绕了几个圈,慢慢地又往街上挪。才走没见步,就又看见全吉一个人在路上了。
    还真是巧了。我笑一声,上前打了个招乎。他也有些诧异,面上讪讪的,也不怎么说话。
    “说起来……”我想了想,找个话题来跟他说,“琴子呢?怎么没见?”
    他怔了一下,带了点苦笑:“她……不在家。”
    我没马上接话,原以为他过得挺好的:
    “吵嘴了吧?”
    他没应我,半晌道:“那天回来也没见她在家,子其都哭得不成样了,也找不着她——你是要上街?正好一起走一程,有个伴。”
    不好再说什么了。一面往街上走,一面陪着他安慰几句。哥们两个久不见,话其实也多不到哪去。他知道我是个医生,便捡些话题来问我。问了在哪家医院,又问过得如何如何,再要往下说,便没了话了。
    幸好那家文具店到了,我松口气道:“我去买些纸,你有事就先走吧。”
    他点点头,冲我摆摆手。我躲进店里去,店里的人活泼得很,一天见了我两次便吱吱喳喳说个不停。好容易买好纸,出了门见他还在风里等我。
    我心里真的觉得好笑了。他还是老样子,明明知道我喜欢他,还这样温柔,就不怕我误会了么?
    我呵着气跑到他身边,笑了起来。
    他头一偏,带了几分奇怪的表情看我。他的眼睛还是黑晶晶的样子,一点也不像二十七岁的:“你笑什么。”
    我摇摇头,什么也没说。见他头上有点白霜,便伸手替他取了下来。
    他突然感叹:“唉,你小子后来居然长得比我高。”
    我应得飞快:“那叫后来居上——你自己不长,怪得谁?”
    他带了点怒的神情看我,倒真有几分孩子气了。
    又闲闲说了一阵,陪着他在江边走。风吹得沁人,我也醒悟过来,心里后悔起来。
    好不容易放下他了,再拾起来做什么。
    他突然指了江心一块陆地道:“那年和琴子一起出来,你还记得?”
    我一怔,想说怎会不记得?话到嘴边时却咽了回去。记得又怎么样?他想说的是琴子,我记得的却是他。
    便也学着他眺着远处,道:“今年水涨得比往年大些。”
    他没说什么。再走一阵,我便找了个由头回家了。
    我想,十年前的我,怎么也没想到,我和他会走到这一步吧。
    高二那年他来学校看我。
    我的高中一桂林的一所省级重点。虽说是好学校,离市区却远得很,往往要有一个小时车程。全寄宿制的学校校园很大,走在里面跟公园似的,煞是美丽。
    全吉来看我时,我正在校园老路旁的水塔底下。
    老远就见他冲我挥手了。年多未见,他黑了不少,身上一件红色T恤明晃晃的耀眼。我看不清他,细了眼也只看见一排白牙一闪一闪,生生把阳光剁碎成片。
    “你小子不想我啊!电话也不打一个!”
    他扑过来,死命掐我脖子。
    我大笑起来,心里突然觉得满足。我原以为他只当我是一般的朋友,现在看来,也该是个特别铁的哥们吧?只要他稍微记得我一点,也就够了。
    闹够了,他随我回我宿舍洗澡。南方的学生公寓跟北边不同,都是独立带卫生间的。我们学校更不用说,四人一间房,带个阳台加个洗漱间,还有淋浴设备——住宿的条件比寻常大学还好些。
    他洗完了便隔了门叫道:“我没拿衣服,把你的先借我吧。”
    我心里跳漏了一拍,几乎要说不出话来。他等了半天等怒了,把下身围了跳出来摁住我的头一顿揉,怒道:“借个衣服你还刨絮(方言,磨蹭),不借老子就裸奔,边奔边说‘我是肖峻’!”
    我闷笑起来,找了衣服给他。他身上肌理分明,却不是纠结的肌肉的那种,手脚都很修长。水滴子顺着他的头发滑下来,又沿着皮肤一路流过,划出一道道亮晶晶的水痕。
    心里忍不住要东想西想。只得别了头道:“快些穿,我要上课。”
    全吉“呸”一声道:“哥佬来了你还去上课?”念了几句还是跟着我去了。
    去时其实是自习。我一向坐最后一排,多出个全吉也没几个人看见。重点高中这点还是挺好的,大家都忙着学习,顾不上理睬其他人。
    我拿了本物理开始装模作样,心思全都放在眼角余光的他身上。
    他憋了了阵终于憋不住了,拿手撞撞我:“嘿。”
    “嗯?”我小声应他。
    “看墙上。”
    我抬头一看,左边墙角上有明晃晃一个影子——是他的手表映出来的光。
    我不屑:“多大了啊。”却还是露出手腕来,把太阳投射到墙上去。
    他“嘿嘿”笑一声,一圆一方两个影子开始在墙上追逐嬉闹。一会是方的遮的圆的,一会是圆的挡了方的……重重叠叠,纠缠不休,绕出千奇百怪的线条来,眼花缭乱。
    我笑出声来。
    全吉留给我的记忆,快乐总比难过要多得多。
    再见他时,是正月十五,元宵。
    他一手牵着子其(那个奶娃娃),一手拿了只灯笼。见了我笑道:“肖峻,又遇见你了。”
    我点点头,笑着回一句。低头瞧他手里的灯,是只古式的纸糊的东西,竹蔑子剖得粗大,纸也糊得粗糙,正是小时常见的样式。
    这样的时节很难见这样的灯了。
    全吉问:“你怎么还没回?”
    我点点头,说:“出了元宵就走。”
    全吉“喔”一声,拉拉子其,笑道:“怎不叫肖叔。”
    那孩子怕生,开始往他身后躲。一双乌溜溜的眼露在外面,平白带了分喜气。
    我问:“琴子还没回?”
    全吉没说话,我也没再问。
    带着子其猜过几个灯谜,我们便同行回家,一路都背着满天的烟花,煞是漂亮。
    路过我家附近的郭老太家的狗趴在门上,“嗷嗷”地冲我们吼了一路。子其觉得怕了,忍不住哭了起来。
    穿着汉服的郭家小女孩跑出来,把狗唤回去,又拉拉子其的手柔声安慰。全吉笑起来,拉着子其要走。小女孩挥挥手,奶声奶气地道:“小哥哥再见,叔叔们再见~”
    我们都笑起来。烟火冲天,竟带出分不真切的感觉了。
    我想,如果这样与他呆在一起,其实……真的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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