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第四十三章 好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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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老板想任谁知道自己即将被卖入风尘之地都会生气吧,只是当他头脑刚闪过这种想法时,却见那个少年正搓自己的小腿肚,一边又往里面挪,那模样简直就像是在防范一只色狼。
宁老板有些不明所以,直到看到沈二一脸暧昧的笑容时,他才恍惚的记起刚刚好像摸到一片光滑白嫩的肌肤,那手感实在是太好了,所以他就忍不住的摸了又摸,敢情他摸到的原来是少年的小腿肚,想到这,他不由得讪笑道:“沈二,你随阿五到账房去取钱吧!”
一会房间就只剩下小家伙和宁老板两个人,无言相对。
宁老板被那双水灵灵的眼睛看得渐渐有些吃不消,太清澈了,完全就是一块没有被发掘过的璞玉,完美得像一张没有被涂抹过的白纸,让他忍不住想邪恶一把,不过眼下去不能吓坏了可人儿,甩开了那种心思,当下之际就是先让他把腿伤养好。
“咳咳,你给我听好了,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烟栏院的小倌,不管你愿不愿意,既然到了我这就由不得你,乖乖的听话就不用受皮肉之苦,也不要想着逃跑,除非……”宁老板说到这就停顿了一下,凑到小家伙面前,既又阴森森的开口:“你想死!”
按照以往的经验,凡是被他这么恐吓过的人都会吓得哆哆嗦嗦的往里头钻,可是眼前这个小孩的反应却让他呆了一会。
小家伙一脸茫然的眨眨眼,不知道他到底在说什么,不过他倒是能总结出一个大概的意思,那就是要听话,这个很简单,天天也说过好孩子要听话,他可是好孩子,所以当然要听话,想通了这一点,他就乖乖的朝宁老板点点头:“好!”
好?好什么?好想死啊!
宁老板被他这一个字给彻底弄晕了,不过看小孩的表情又不像这么一回事,而且就算要向他表明态度不是应该说‘明白知道’吗?怎么就一个好字?他到底想好什么?想不明白,宁老板干脆就问道:“好什么?”
小家伙顿时瞪大眼睛,目光在他身上转了几圈,才惊讶的说道:“原来世界上还有这么笨的人,明明是你自己说的,怎么反过来问我了?”
宁老板嘴角一抽,自有记忆以来还从来没有人说他笨,说他奸淫掳掠,诡计多端,阴晴善变的有,就是偏偏没有人说过他笨,这要是被他那些熟人听到,岂不得笑掉他们的大牙?
不过没等宁老板再问出口,小家伙就自言自语的嘀咕起来:“你明明说要听话的,难道我听错了?”
宁老板嘴角再次抽搐,原来他说的是这个啊!
不过看他一脸怀疑,宁老板赶忙澄清:“你没听错,就是要乖乖听话才有饭吃,知道吗?”
这句话才是真正的正中红心,小家伙立刻乖巧的点头:“嗯!”
看他应得这么快,完全没有一丝犹豫,表情又那么地自然,宁老板突然没由来的神经质的产生了一种罪恶感!
宁老板有些不确定的问道:“你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
小家伙当然不知道,所以他才虚心的问道:“什么地方?”
宁老板手一抖,果然是这样,他还真捡到宝了,面前这么纯净的少年,他第一次不知道该怎么向他解释才好,犹豫了一下,他深呼吸一口:“就是陪客人上床的风尘之地,不过,如果你有一项出众才艺的话,也是可以卖艺不卖身……”实在是说不下去了。
小家伙‘恍然大悟’的呼道:“原来是滚床单啊,这个容易,我之前在雾谷的时候天天陪天天滚床单呢!”
滚床单?这个小鬼的想法怎么这么奇特?宁老板被他这句话撼到,看不出来这个小孩竟然已经不是个处了,不过这样也好!
“天天是谁?”
“天天就是天天啊!”
宁老板腹诽,早知道就不问了。
接下来宁老板又问了几个关于他的问题,比如身世或者脚伤,结果答案没得到,反而被他绕得头都晕了,只好将他送去休息。
宁老板已经看过他的脚伤,霜芙的奇效果然不假,才两天伤就好得差不多了,要知道一般骨折可是需要一两个月才能好的,看来今晚就可以向外放风声了,宁老板在小家伙走后就飞快的盘算起来,老鸨的本色立刻显露无疑。
小家伙不知道他已经被宁老板当成一块宝,在轩辕古城里宣传来开了,仅仅一个时辰,几乎全城的人都知道烟栏院的宁老板捡到一块宝,并准备把他培养成第十二棵摇钱树,即十二金兰。
能排上得十二金兰的宝绝对能让所有到过烟栏院的客人们期待不已,十二金兰从不轻易现身,但是所有人都知道个个国色天香,百媚千娇,就说东屏阁两天前现过一次身的媚菲,抿唇一笑百媚千娇,妖媚的身子勾魂慑魄,简直就是人间尤物;然后就是西屏阁的筱玉,折腰以微步,皓腕于轻纱,眸含春水秋波流盼,虽为男子,却玲珑剔透,一颦一笑动人心魂。
十一金兰各有各的特色,却又个个是人间极品,因此这个消息一传出来,所有人都非常期待第十二支金兰是什么样子的!
光是想到那白花花的银子数不尽的流向他的腰包,宁老板就乐得合不拢嘴,眯眼的模样简直就像一个活脱脱财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