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8章 我们都曾有过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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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能让我停下脚步的,不是那些我曾熟知的面孔,而是那些我不曾见到过的美丽风景。
叶焕坐在地铁里听着音乐,他面无表情的看着没有声音的电视画面,那个公益广告像是一个针一样刺进他的心里。
虽然不曾经历过什么大风大雨的爱情,只在小打小闹中过着天不管地不顾的生活,但从小无父无母的叶焕仍觉得不好过。他的养父母并不是不好,而是每当叶焕问自己,“我从哪儿来”的时候总是会莫名其妙的嘲笑自己。
好像生活待他不公,所有该有的快乐都在失去父母的那年定格了,然后像家里老旧的影碟机一样,不断卡壳,重复一句没有意义的台词,而这就是生活的全部意义。
叶焕呼了一口气,总算到了。
今晚就是众望所归的音乐会了,虽然不是叶焕自己上台唱,但依旧有些兴奋有些紧张,再怎么说都是自己主办的,那些应邀的歌手都说,焕哥,你不唱太可惜了,就算你不唱,起码也得给兄弟们讲两句,做个开幕呗。
叶焕瞪他们一眼,当老子是什么啊?说讲就给你们讲?我又不是新东方。
一个人好拒绝,一群人就不好拒绝了,就连叶焕一直欣赏甚至有点崇拜的几个老江湖也说,叶焕,给我们做个开幕呗。
叶焕一咬牙一跺脚,得!
捏着手里的小稿子叶焕眯着眼像个半仙儿一眼,掐着手指头嘴里碎碎念碎碎念。这小稿子是韩明给他写的,不说是冠冕堂皇吧,也算是中规中矩的。但就算是这么几句简单的欢迎大家之类的话,到了叶焕嘴里都变成了失控的车,到处横冲直撞。叶焕也是越背越闹心,怎么回事儿啊?你说这不是折磨人吗?
于是神奇宝贝发出一声嘶吼,在下一秒把演讲稿撕得粉碎。
抬起头,正在不高兴的叶焕见到了那个恐怖故事里的男人。
谷亦在这么冷的天里仍然穿的很骚包,一件格子衬衫,一件套头毛衣,一件鹿皮内绒外套,黑色系为主的他系了一条宝蓝色围巾,带了一个大狗皮帽子,闷骚到了极点。但就是这么个穿法,也不能让别人产生一点厌恶的情绪。他细长的眼,高挺的鼻子,性感的嘴唇,笑起来带点邪气的弧度,都让躲在黑暗中的叶焕心动了,你说当初第一眼看到他他带个眼镜,斯斯文文像是前台接电话的小男生,现在看他,简直是夜间的小恶魔,专门掳走叶焕这样纯情少男的心。
可就是这样的谷亦,让远远站着的叶焕不敢靠过去,他说不上是为什么,只觉得这腿迈不开。
“哎呦喂···”
边上的小女孩脑袋上系着两个大蝴蝶结,夸张的瞪起眼睛高声问:“哥哥你怎么了啊?”
叶焕夸张的龇牙咧嘴:“哥哥心脏不好。”
小女孩歪着脑袋留着两行清澈的鼻涕,问:“那你怎么捂腿呀?”
“···因为哥哥是外星人。”
小女孩想了一会儿,很正经地吸回鼻涕说:“我知道,你们最喜欢在爸爸下班前躲在妈妈衣柜里!”
太阳下山之前,音乐会终于开始。
叶焕人模人样的走上台,面对雷动的掌声显得有些羞涩,但依旧是流里流气的开口了。
“我不会说什么话,就祝大家今晚吃好喝好,喝好吃好。”
说完鞠了一躬就准备下台了。
叶焕想起什么,又转身回台上,对着话筒哈了半天气,观众跟他大眼瞪小眼,怎么着?要开口唱歌?
叶焕沉默了半天终于开口说:“Eatgood,drinkgood,everybodyhigh。”
台下观众震惊了,纷纷表示很喜欢这个开场,简短有力又露着国际范儿。
谷亦站在花房外边看里面,里面的人或是沉思或是跟着音乐扭动,在他们脸上都能找到一种舒适的表情。而站在花房外边的谷亦却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他不知道怎么融入进去,虽然这个会场基本都是他布置的吧,可毕竟音乐这种东西他不懂,民谣这种东西他就更不懂了。转过身要点烟的谷亦看到那张挂在墙上的海报,海报里那群快乐的人面对月光,坐在地上歌唱,弹奏。不知不觉的,谷亦停下了点烟的手势。
“你是不是暗恋上谁了啊?”
谷亦回头,一看,笑了。
“是又能怎么样?”
“是兄弟就给你介绍一个。”
“我可不是什么人都要的。”
“你看这个怎么样?”
叶焕指着海报上的一个人问。
“这个混蛋怎么跟你长得这么像呢?”
叶焕也不生气,掏出打火机给谷亦点烟,得意洋洋的说:“可不就是小爷我吗?”
谷亦不屑,说:“咱们既然已经分手了,就没什么可说的了。”
叶焕不依不饶,“你既然能说咱们,那咱们还有点挽回的机会。”
谷亦挑挑性感的眉毛,不动声色的点烟。他对叶焕有过那么点儿喜欢,而这种喜欢多数源于好奇,他好奇叶焕这样的人到底是怎么会这么没心没肺的,到底是真的不在乎还是神经大条到一点儿感觉都没有。可事实证明他这样的没头没脑并没有让自己觉得有多么的特别。就算有,也被叶焕出格的行为吓跑了。
叶焕还想再说什么的时候玻璃房里的人群沸腾了,他扭头看,呵,周晋。
看到周晋的不光是站在玻璃房外的叶焕,还有在台下仰视的夏非。
他记得这个男人,那个被关在狭小空间里拒绝纠缠的男人,那个出来之后希望他保守秘密,落落大方的男人。
而此时此刻他坐在舞台上两脚垂在外边儿,一晃一晃。他唱一首调侃的歌,显得有些可怜和落魄,但这种可怜和落魄到他的身上都让人觉得清新无比。他手腕上的链子在光芒下闪烁着,一闪一闪,把夏非的心推到嗓子眼。
而就在那时,周晋认出了他,他对他笑了一下,甚至调皮的眨了眨眼。那种清爽、调皮、帅气,一下子让夏非坠入情网了。他记得周晋弯弯的嘴角,把他的心勾得漏过一拍。夏非在别人的好奇目光下沦陷了,他觉得有些晕眩。他不信一见钟情,但这是他与周晋第二次相见,这算不算,二见钟情呢?
他沉浸在他的歌声里,他从不知道原来民谣也能这么煽情,他原以为这种歌不过是发发牢骚,唱个香蕉芭拉,唱个芝麻绿豆的东西,但现在他发现,不论音乐是什么类型,都可以一样打动人。
周晋唱了两首歌,礼貌的下台了。
观众们很给面子的喊安可,周晋停下脚步转身回来,大家以为他又来唱歌了,纷纷鼓掌,但周晋只是摇摇手做了个抱歉的样子。
下一秒,周晋站在舞台上冲着夏非伸出了手。
夏非愣住,人群的眼神又转移到他这里。他被这些灼热的眼神烤焦了,但他又不明白周晋要干什么。
“上来啊,我们去喝两杯。”
夏非停顿了两秒,就像在那两秒,什么都不一样了,空气不再冷的刺激,身上的衣服不再厚重,他的身体像是腾空升起,在暖暖的气流中翻滚,盘旋···
最终夏非伸出了手,被周晋拉到舞台上,那瞬间,玻璃房里的夏非被灿烂的光芒围绕着,玻璃房外的叶焕,却被黑暗吞噬了美好的情绪。
音乐会一直在大家期待的眼神中演奏着音乐,不知过了这次之后,还有多少次这样碰面的机会。不知道这些听众到那时会在哪里,又做着什么样的事,是否也会在一个闲适的下午想起这样的一个夜晚。
“叶焕,来一个呗。”
台上的二秃子喊,他并不是真的秃子,只是他总是戴一顶脱了毛的帽子,于是大家才这么叫他。我们说回来,台上的二秃子叫他,有些叶焕的粉丝也喊,来一个呗偶像,来一个来一个!
叶焕此时的心情不知怎么,有些低落。他不是讨厌音乐,而是讨厌唱一些不属于自己的歌,那些商业化严重的东西让叶焕觉得无聊,甚至有些恶心。
二秃子把自己的吉他卸下,递到叶焕的手里。
叶焕看着沸腾的人群,看着远方凝视他的谷亦,看着远去的夏非的背影,他突然就笑了,拿起吉他走到台上。
粉丝们都特别高兴,一个劲儿地吹着口哨,男的吼女的叫,热闹非凡。
“我说过以后都不在公共场合唱歌的···
“但是今儿确实不是个非凡的日子,在这个唱片巨难买动的年代,在这个Happy女生,SB男生多的让人想吐的年代,咱们的民谣生存空间很狭小。
“···从明年春天开始,我会做一个独立的厂牌,让我们这些曾经怀揣过梦想,并且希望实现,或是希望别人实现的人都有一些希望。”
叶焕抬着头看着场下的歌迷们说,他说的确实是肺腑之言,其中也有些自己不能掌控的情绪,像是现在正翻腾着的气血。
叶焕缓缓地开口,他唱着自己成名的那首曲子,歌颂自己曾住过的乡下,怀念曾有过的那些单纯美好,有着同伴小邪恶的时光。只要叶焕开口唱歌,月光便像是聚光灯一样照耀着他,清清爽爽的带着点诱惑,他薄薄的嘴唇显得有些刻薄,有些性感。
不知是不是在狂欢之后,这首歌突然就让人群安静了下来,他们都不禁想到,这漫漫长夜即将结束,而自己的未来又在何方?
周晋举起啤酒碰了一下夏非的果汁。
“啊···”
“发什么呆啊?”
“没什么,我就是在想音乐会现在是不是该结束了?”
“差不多吧···不知道。”
“你为什么会拉我上舞台?”
“怎么?”
“不是啊,一般人都会下台之后再来找。”
“我怕一会儿就找不着你了。”
“···”
“哈哈,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夏非看着他,笑。他深知自己坠入情网了。这个男人散发出来的魅力将他牢牢禁锢了,夏非不是没谈过恋爱,在他学生时代曾被“奶罩事件”伤害过,但至今为止除了那次荒唐的恋爱,夏非不知什么是天雷勾地火,什么叫时间静止,可现在,他知道了。
于是夏非对着周晋露出温柔的笑容,他说:“是吗?”
在大家的不舍中音乐会终于顺利结束了,好多关系好的歌手抱在一起唱歌跳舞开开玩笑什么的,也有三三两两坐在角落顾影自怜,还有一些跟漂亮的歌迷拍照要电话订房的。
在这些混乱的,燃烧着残留热情的歌迷和歌手中,叶焕一个人坐在停车的马路牙子上,他扁着嘴什么都不看,什么都不听,思考一些与自己有些关系的问题。
其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为什么看到夏非的时候心里会有些不舒服。这种不舒服总是被夏非的关怀,他的笑容,他有些长微微卷起的头发打消了,但这种不舒服总是横亘在叶焕每次见到夏非的空气中,有些炙热的让叶焕的心都焦灼得疼着。
还有一个类似的问题:为什么每次看不到夏非,心里会更不舒服。
叶焕还来不及作出分析,他看到一个身材高挑的男人走了出来,那个男人非常惹人眼球,并且那个男人,曾经或是至今都跟他有着一腿。
“谷亦。”
谷亦站在橘黄色的路灯下使劲往这边看了看,最终他看清了,并且最终他勾起嘴角笑了。你说在这样的夜晚,在这样一群体沸腾留有余热的气氛中,又是谁能让他停下脚步。
“叶焕。”
叶焕听到谷亦叫他,突然什么话都说不出口了,他不是不会说甜言蜜语,那曾是他最为擅长的一部分,要说什么永永远远的诺言,或是海誓山盟的叠词,叶焕都能说上三天三夜不带重复的,可偏偏是现在,他什么都说不出口了。
谷亦站在路灯下撇着一条腿点在地上,两只修长的手乖乖的插在口袋里,还有他的围巾,他的唇,他的笑,他细长的眼。还有,他呼出的妖艳的白色气体。
叶焕被迷住了。
“干嘛呢?”谷亦笑,他不是没见过这样的表情,他能散发出让别人喜欢他的气息。而叶焕,他愿意让他喜欢上自己。
叶焕站在路的另一头,他张不开嘴,他发不出音调,所有声音音乐都离他远去了,他只能挪动脚步,一步一步,异常艰难的走到谷亦面前,然后伸出双手环住他,虔诚地亲吻他。
叶焕温柔的亲吻谷亦,像是这个人还属于自己一样。
谷亦也笑,他温柔的保住叶焕,像是抱住当年的自己一样。
叶焕抵着谷亦的额头,低声的说:“我又不想分手了。”
谷亦笑,“你说不分就不分啦?”
“昂,我不想分手了。”
“···由不得你。”
“去,今晚我再做一回香草口味儿,你这巧克力别得瑟了。”
“呵呵,小香草,你别太自以为是了。”
“那你是要不要吃冰激凌啊?”
“给我口jiao我就吃。”
“吃吃吃,吃你个精!”
“哈哈,求之不得。”
叶焕高兴了,他感觉自己麻乱的情绪终于跟着这次的演唱会,结束了。有些庆幸,有些遗憾,心底甚至有些失落。好像,还少了什么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