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7章,形单影孤(2)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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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天无聊,在QQ上碰到一个小学五年级写情书给我的女生。她可爱的QQ头像忽闪了几下。
    我踌躇不绝地点开,就看到她对我说的话:我结婚了,希望你能祝我新婚快乐。
    突然不知该如何祝福她,僵直了的手指搁在键盘上,却始终无法鼓起勇气,敲出一句轻描淡写的“新婚快乐”。
    遥远模糊的童年往事,再一次跋山涉水匍匐着向我的身边爬过来,爬过来,却已经干枯了所有年少时代的激情和血肉。
    想不起来,那个时候的自己,是通过什么卑鄙或者正当的手段,让一个在普遍比男生提早发育的年龄段里的女生,轻而易举地爱上了我。
    只记得当时,文具盒中几块钱的灰黑色廉价钢笔,被一个女生借去用,后来在墨水用完,我拿过笔,拧开螺旋笔帽,就发现缠在笔身吸水部位的一纸情书。
    情书的内容,大抵是一些年少的喜欢,或者朦朦胧胧的好感之类的话,已经在这么多年辗转奔波于他乡的遥远路途中,给忘得一干二净。
    北宋初年,有一位著名的隐居诗人林和靖。他说,长贫少得郊游者,渐老不禁离索情。
    那个当年,和我一同郊游的女生,我们走在幸福爱情的大道上,我们渐渐遗失了彼此。
    现在,当我重新回想这件令人回想起来,觉得无限幸福,无限憧憬的少年旧事,就有点不明所以然地怅惘。
    从前,对我好的姑娘已嫁做人妇。而今,我孑然一身,独行在追求恋爱的路上,摸爬滚打了好多年,满身的伤痕累累,苦于少时丢失了的一本爱情秘笈,已经无法再通过积极的拼搏找回来。
    大一时,遇到喜欢的女生,常会面色潮红的我,即便现在,已经可以厚着脸皮,跟漂亮女孩子后面,没完没了地唠叨,像推销保险一样推销自己。还是没有任何一个女人的芳心,肯为了我,哪怕是愿意像蜜蜂的两只轻盈的翅膀一样,稍微扑腾地动一下。
    连续短信,电话的狂轰滥炸,依然不见喜人收获后,我也偷偷学过老何,企图用古老到快要灭绝的情书,这一文学样式的求爱信号,打动一个让我魂牵梦萦的女生。
    我记得,在图书馆的现刊阅览室,我曾经遇到过她很多次,她就是我魂牵梦萦的女生,像那个令老何魂牵梦萦的H女郎一样。
    在不知道第多少次,遇到她后,就把早已写好的情书从兜里掏出来,拿给她看。我傻傻地站在她边上,已经不知道怎么用语言给这发自内心的莽撞的行动,一点合情合理的解释和说明。
    现在想想,我那个时候真傻啊。
    那个女生好像是叫玉儿,我现在想起来了,就是叫玉儿,我是从一本放在阅览室的课桌上的蓝色笔记本的封面上看到她的温润如美玉的名字。当天晚上,那个本子封面上的一行清丽娟秀的字迹,就让我浮想联翩。
    我记得我把情书交给玉儿,玉儿看了我一眼,又看了我的情书一眼,就把我一封精心写就的情书给撕了。末了,还骂我说,你丫就是一神经病。
    我灰头土脸地从图书馆逃出来,都不想活了,觉得自己比老何还要丢人。只是我口风紧,所以,没有人知道,我这样木讷的男人,还会如此冲动,连体面都不知道顾一顾。
    其实,我现在用回忆打法时间。
    那个撕我情书的女生,骂我神经病的女生,她叫什么,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些占据我回忆磁盘空间的单相思,在它们开始泛滥,开始在我的精神世界中预备酿成一场灾祸之前,我最好应该主动地翻开回忆,翻出来再看一遍,鼓足勇气,忍痛清理,然后杀毒,最后再将回忆格式化一遍,就当是在给自己已经被打击到脆弱不堪一击的心田,留一份纯真的空白好了。
    等待他日,当我遇到能跟我情投意合的女人,我要好好地恋,还要好好地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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