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暗夜  第二十二章 天罗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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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罗一出,梦断江湖。
    这句话是谁也不会认为是大话的。这是一个令九五至尊都要发抖的名字。可是很少人知道这座神秘而神奇的城堡究竟在哪儿。它太隐蔽了,以至于九华剑派追踪了它十年都不能找到它的踪迹。然而它又是无所不在的,因为它的势力已经渗透到上至皇宫,下至民间的每一个角落。
    这座令天下人闻风丧胆的城堡。已不知道有多少最可怕的死士,最忠诚的护卫,最厉害的武器。然而里面最厉害的,还是它的四大护法。东护法夜君臣,西护法夜君佑,南护法夜君心,北护法夜君闵,这四大护法,统领着天罗城最精锐的护卫和死士。谁也不敢想象,能跟如此强大的集团对抗的,会有什么惨淡的下场。
    然而,九华剑派却是个例外。这同样也是个神秘的帮派,也是唯一一个能让天罗城头疼的剑派。他们虽然只有九个人,但却掌握了天下最精妙的剑术。这么多年以来,天罗城派出了大量死士,甚至最近一段时间由少主夜晟亲自出马,都不能把他们剿灭。如果说天罗城就像暗夜一样可怕的话,那么九华剑派就是暗夜里的幽灵。
    夜君佑看着眼前被链条锁着的打的遍体鳞伤的人,心中也不得不佩服。这个人已经抓进来半年了,任凭怎样的拷打都没有被屈服过。
    旁边一个手下道:“护法,他又昏过去了,要不要用冷水把他浇醒?”
    夜君佑一挥手:“此人是真正的硬汉,不可怠慢了。还有,以后没有经过我的允许,不准再对他用刑,这样的人,用再多的刑也是不能叫他开口的!”
    话说完,那个人已经缓缓睁开眼,他看到夜君佑只是冷冷一笑,又重新合上了眼。
    夜君佑道:“二当家好久不见,不知还记得在下么?”
    那人冷笑道:“你们天罗城的狗都长得一个样,老头我年纪大了,哪有那么好的记性?”
    边上的人已经大怒,正要举起鞭子,却被夜君佑拦下,他仍是笑道:“二当家贵人多忘事,不记得在下也不足为奇。只不过这一阵子过得可好?”
    那人道:“老头儿落魄一身,穿的是最破烂的衣服,喝的是最廉价的酒,可这半年来,能穿上这么精致的囚服,每天还有好酒好肉招待,还能时不时的享受一顿又香又辣的人鞭大餐,岂不乐哉?真是痛快,痛快!哈!哈!哈!”原来这人就是九华剑派排行老二的落魄剑客连梦泽。此人与其他几位剑客一样,也有怪癖。就是最喜乞丐打扮,他常年衣裳褴褛。九华剑派各个好酒,而且必须要是天下最好的酒。而连梦泽却偏偏喜欢喝最廉价的二锅头。所以别人都称他为落魄剑客。
    他的剑术本是极高的,连冷秋白、孟知书都不是对手。可想有一天,他因为贪杯,喝了大量劣质的酒,结果造成腹泻不止,身体虚弱,让天罗城趁虚而入。由于天罗城地处隐秘,无法被外人所知。所以他一关就关了大半年。上次鹿歧风偷袭夜晟,和凌霄劫走月衣,就是想让他们作人质来救出他的。
    夜君佑见他身处如此险境却依然谈笑自若,心中更加佩服,便道:“二当家看来对天罗城还算满意,既是这样,二当家难道不愿长此了下去,何必要做一个落魄之人而招他人耻笑呢?”
    他一说完,连梦泽就倒竖浓眉:“呸!老头儿岂是个乐不思蜀之徒,你也休废口舌,要杀要寡,悉听尊便!但是想从老头口里听到一字半句,门儿都没有!”
    夜君佑轻笑道:“看来二当家对我天罗城实在误会的紧啊!想我天罗城近些年来乐善好施,善待百姓,已深受江湖同道和百姓的爱戴。现在对我城仍有成见的,唯有贵派而已。真是可惜可惜!二当家难道就不愿出份力,让天罗城和九华剑派化干戈为玉帛,消了这误会么?”
    “误会?”连梦泽哈哈大笑,“一个人若做了九十九件恶事,却只做一件好事来弥补,我问你,这能弥补的清么?你们天罗城恶贯满盈,天知地知。就算你们蒙蔽了百姓,也蒙蔽不了我九华剑派。休在说如此不要脸之话,免得脏了老头儿的耳朵!”
    他说完就重新闭上眼,不一会而竟打起了呼噜。夜君佑叹口气,只好作罢。
    他出来对边上人说:“这样的人,是真正的好汉,以后其他的护法来,劝劝他们,叫他们不要乱动刑!”
    边上的人道:“他身上的伤,可不是其他几位护法打的,是少主打的!”
    “少主?”夜君佑脸色一变,脑海中不由的浮现出一张绝美的容颜。那个曾经那么美好的少年,什么时候也变得如此狠心了?
    风萧萧的吹着,在草堆里掀起一层又一层的涛浪。
    夜晟站在那儿,冰冷的眼睛里此时也布满哀伤,他把一束玄樱幽昙轻轻的放在他前面的墓碑下,道:“这里为什么又长出这么多杂草了,难道你没叫人来清理吗?”
    夜君佑轻道:“当然有,可能是这里的草长得太快了。”
    夜晟冷笑:“不是草长得快,而是有人的心眼使得太快。是他不许你们来,对吧?”
    夜君佑道:“当然不是,其实城主对夫人,也不是你想象中的那样狠心,他其实对夫人,也是有情的!”
    “有情?”夜晟笑得更加恐怖,“有哪个丈夫会亲手逼死自己的妻子,有哪个丈夫在自己的妻子死了不到一个月以后,就娶了别的女人。”
    “晟儿,你太激动了,其实城主他……”
    “好了!”夜晟弯下腰,抚摸着墓碑,“今天是我娘的忌日,我不想让她听到使她不开心的话。”
    黄昏终于到来,墓碑边上的花都铎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色。望着那个坚挺而又孤傲的背影,夜君佑叹口气,对着墓碑轻轻道:“轻罗,不知不觉,你已经走了七年了。这七年来,晟儿很乖,也很争气。可是你知不知道,因为你的死,在他心中已经形成一个很大的结,我真怕这个结会越来越紧,最后成为死结。”
    他想着,眼神也不由得变得朦胧起来。秦轻罗,这个天罗城曾经最美的女子。她的美貌,哪怕是神女月衣,都是比不上的。他已记不清当年有多少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有多少人,为了她的倾城一笑,甘愿赴汤蹈火,后来又有多少人,为她而深深失望。因为她最终还是嫁人了,嫁给了当今世上最有权势的男人——天罗城城主夜刑天。其实他知道,夜刑天曾经也是爱过她的,要不他不会为她建天罗城。谁都知道,天罗城这个名字就是他和自己的爱妻秦轻罗名字的合体。
    可是夜刑天就是这样,他的爱是自私的,所以他不容许身边的人哪怕是自己最爱的妻子对他有任何一点的背叛。对于一个背叛者,他会毫不犹豫的把自己的屠刀伸向他。所以,当他知道秦轻罗与九华剑派有染的时候,一根蓝绳,一根他们最爱的儿子精心编织的送给母亲的蓝神,就永远结束了这个天罗城最美的女人的生命。
    夜君佑再次叹了一口气,对着墓碑幽幽的说道:“我不知道你这样做到底值不值得,但是你放心,我一定会拼死保护晟儿的,不会让他受到一点伤害,你在天之灵,应该可以安息了。”
    冷秋白的小院,依旧是几坛好酒,几碟小菜。
    冷秋白用筷子漫不经心的挑着摆在他面前的一叠苦瓜,微尝一口皱眉道:“苦瓜炒的有点苦了。”
    孟知书笑道:“苦瓜如果不苦的话,那就不叫作苦瓜了。孰不知在这世上,只有先学会吃苦,才能品尝到甜味。”
    冷秋白笑笑,夹起一片放入口中,道:“果然是苦的有滋有味!”
    鹿歧风一瞪粗眼:“都什么时候了,两位哥哥还有闲情来研究这破苦瓜,你们知不知道,天罗城少主回城了,神女月衣也回城了,他们都回去了,我们还拿什么来就二哥呢?”
    孟知书笑道:“六弟,我说过,只有先学会吃苦,才能品尝到甜味。所以,救二哥也是一样,心急不来的。”
    冷秋白道:“正是,前面一阵子就是因为我们太心急了,才会反而落入了别人的圈套。这件事,还是从长计议的好!”
    “从长计议,我只怕等哥哥们从长计议来,二哥的命可就保不住了!”他说完抬腿就走,冷秋白忙道:“你这又要去哪儿?”
    鹿歧风道:“找我那不争气的风师侄喝酒去,我是个粗人,可不会品尝什么苦啊,甜啊!我只知道这世上只有酒才最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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