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父母有罪论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4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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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路返回,陈青扯着藜麦麦在巷子左拐右拐。
    藜麦麦四处乱看,不禁疑惑:这里人都没几个,妙龄少女就这么到处乱跑,以前的家长,是不是心太大了点。
    完全没想到,七年后的家长,可是蚊子咬了包都得找学校闹一场的。
    走到大路上,陈青摆了摆手:“麦麦,明天见咯。”
    藜麦麦嗯了一声,还是没有陈青还活着的真实感。
    盯着陈青白白嫩嫩的脸颊,藜麦麦忍不住捏了一把。
    “嘶……你干嘛!”
    陈青吃痛,拍了一把藜麦麦,却没生气。
    藜麦麦微笑:真好,还是活的。
    “明天还能见到你真好!”
    “恶心。”
    藜麦麦回味手上的触感,滑滑嫩嫩,年轻就是好哎,脸上都有绒毛,摸上去都有弹性。
    不像长大了,天天熬夜加班,阳气不足,连颗痘痘都养不活。
    “明天见咯。”藜麦麦背起书包,不住往回看。
    看着陈青瘦瘦的身子,一步一步往马路旁走,想到夕阳落在她身上,明天早上又变成朝阳。
    藜麦麦想:真好,重新和陈青再做朋友真好!
    想到上辈子发生的事,藜麦麦在心里默默决定,她要改变陈青的命运,同时改变自己的命运!
    低头,石子路的缝隙里,盛着水。
    住在一个小镇子也好,脚步就能丈量自己生活过的地方,放学了,还有发呆的时间。
    四处晃荡,看看夕阳,看看树影,再不济,还能听知了乱叫一阵。
    不像上班,太阳升起的时候,工作群里已经横七竖八躺了多个消息,顶着太上班的痛苦,问候领导和客户八辈祖宗,到了公司,还得鞍前马后,早请安晚问候。
    然后吭哧吭哧干一天,在夕阳落下的时候,闭着半死不活的眼睛,在地铁里闻汗臭,回到家,麻木地对着手机,一边刷一边为要洗澡而积攒勇气……
    藜麦麦又想起了陆聿铭。
    或许,陆聿铭也是觉得长大不好的。
    只不过,他总以为,那份不好都是藜麦麦的平凡带来的。
    走了几步,三轮车从她身边驶过,带起一阵风。
    藜麦麦抬头,看着眼前的建筑,脚步顿住。
    有件重要的事,她忘记了。
    糟糕!
    眼前都是些矮矮的房子,长得也都差不。
    看着,有些怀旧的请调,不过……
    藜麦麦慌乱地转身,奔着陈青而去。
    声音洒在路边,生怕陈青是个聋子。
    “唉!陈青——等一等我!”
    陈青回头,无奈地笑,洁白的牙齿也染上了光晕,她停下脚步,等着藜麦麦追上来。
    以为她又和往常一样,想到自己家里去晃一圈,说些关于陆聿铭的七七八八。
    陈青小心地说:“今天不行,我爸……我爸回来了,改天再请你去我家好不好?”
    陈青那个外出打工的爸,每回回来,不是带钱,反倒是带着对妻儿老小的怒气,这也是藜麦麦后来才知道的。
    “不是……”藜麦麦奔跑后,呼吸不匀。
    陈青歪着脑袋,等着藜麦麦喘匀气。
    “你……”藜麦麦还是喘。
    “你知不知道,我家怎么走?”
    “……”
    陈青,现在脸色铁青。
    藜麦麦心虚地说:“呵呵……这里实在是太像了。”
    差不多的房子,差不多的巷子,像个迷宫。
    遮住了一半巷子的瓦下面,又都堆放了差不多的杂物,找得到出口才怪!
    陈青把心里的话,抬上来又咽下去。
    看傻子一样看着藜麦麦。
    算了,她今天在陆聿铭那又受了冷落。
    傻点,就傻点吧。
    不傻,也不能天天凑上去挨陆聿铭的冷**。
    ……
    陈青带着走了一段路,到大路上,藜麦麦就有些熟悉了。
    熟悉的柏油路,路上的大坑常年因为经费紧张没人修理,每辆车路过,都要颠簸一阵。
    熟悉的麻将馆,和里面烟味浓郁的老人,走旁边过,都觉得人都臭了。
    当然,还有她熟悉的那面红色的招牌——麦麦超市。
    那是他们一家三口衣食住行的经费来源。
    藜麦麦像一只喜鹊,站在门口就开始激动,虽然七年后,她父母健在,不过,她还是好奇,自己的父母七年前的样子。
    超市的门,比记忆里新一点,但也就一点点。
    七年,在这些物件身上,并没有什么显著的效果,
    跟陈青的生死之别比起来的话,可见,人是比事物更扛不住时间的。
    黎建华站在收银台,把大额的钞票一张一张往手里点,时不时沾点口水,嘴角挂着愉悦。
    今天大约生意不错。
    见了藜麦麦,黎健华先朝超市后面喊。
    “麦麦回来了。”
    后面,探出一个脑袋,是黄芳龄的笑脸:“今天又瞎跑去哪里了,赶紧洗手,我炒菜了。”
    接着,是煤气罐开火的声音,菜下了锅,蒜的香味盈满藜麦麦的鼻腔,是她喜欢吃的蒜香排骨。
    藜麦麦仔细地打量着超市,上面整齐的饮料、矿泉水、零食……是黎健华每日都要用鸡毛掸子打理的。
    暗红色的地砖,是黄芳玲的拖把最后收工的地方。
    藜麦麦都有些想哭了。
    算起来,重生之前,她都已经习惯了一年就回一两次家,京城到清水镇,实在遥远,机票很贵。
    回家是一件需要对着余额纠结的事。
    时间也变得很宝贵,全用来做上班那些屎上雕花的事了。
    这个要紧,那个也要紧。
    反倒是回家,需要挤时间才能完成的。
    “咋了?发什么呆啊?没听见你妈叫你啊。”黎健华数好钱,又捆起来收好。
    “过来端菜。”黄芳玲也道。
    藜麦麦的目光,认真扫过父母的额头,那里的白发稀疏了,眼角的皱纹也缩回去似的,他们还是那两棵结实的树,她还是那个在父母庇护下,安心躲清闲的废人了。
    真好,当个废人。
    黎健华已经走出了门边的柜台,打量木桩子似的藜麦麦:“杵这,寻思什么呢?”
    藜麦麦瘪嘴,眼睛一酸。
    “没事,我就是……”藜麦麦的声音干巴巴的,“就是觉得,永远当个废材,也是幸福的。”
    黎健华悠闲的步子顿住,手撑着货架,眉头一拧。
    “藜麦麦,你皮痒是吧?马上高三了,还这么没点警醒,找打呢!”
    藜麦麦:……
    果然,东亚家的爱,再满也不影响为了成绩扬起皮鞭。
    ……
    吃饭时,黎健华给了藜麦麦盛汤,黄芳玲给藜麦麦夹菜。
    半盘排骨,都在藜麦麦碗里。
    两个人就那么自然地把偏爱给藜麦麦。
    吃完饭,黎健华收碗,黄芳玲擦桌子,叫藜麦麦边写作业边盯着外面。
    藜麦麦突发奇想,想感恩一下父母,主动洗碗,也被赶出去:“你洗不干净,还得我重来,不如多写点作业强。”
    藜麦麦哦了一声,看着父母。忽然就想起来,自己在家里,也是一个连碗都不怎么洗的厨房编外人员。
    可是,和陆聿铭在一起的时候,她怎么什么都学会了。
    他不吃香菜,但是喜欢吃香菜的味道,藜麦麦学会了把香菜先用油炸一遍,再捞出来。
    他们在京城租房子住,藜麦麦是家里所有电器的总司令:洗衣机、油烟机、电饭煲……陆聿铭从来不需要跟这些机器打个照面。
    菜市场哪一家的菜最便宜,新鲜的排骨是多少钱,藜麦麦门清儿。
    ……
    她,一个在镇上好吃懒做的人,到了城里,上班给老板当牛做马,下班给陆聿铭当牛做马。
    离谱的是,她一直觉得她是应该这么做的。
    好像在她的印象里,一个合格的女朋友就应该这样。
    就算这样,陆聿铭也常常抱怨:这个菜油太大,那件衣服应该要手洗,厨房的碗洗了没擦干……
    藜麦麦意识到,陆聿铭从来不觉得藜麦麦做这些,是付出。
    仿佛那就是件无比平常对的事,和太阳应该从东边升起一样平常。
    他喵的。
    藜麦麦心里哽着一口气,憋闷、难受。
    她不肯承认那是伤心,只觉得是一种后知后觉的愤怒,那是一种被人甩了,才觉得自己没发挥好的愤怒!
    一种被人看到自己委曲求全的窝囊样的愤怒!
    黎健华从后面的厨房走出来,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诡异的样子。
    藜麦麦垂着眉毛,捏着拳头,心有不甘,恼火得很。
    “作业写完了?要吃人一样。”
    黄芳玲:“每次叫她写作业,就这个死样子,跟卷子有仇一样。”
    “哼!”藜麦麦噘着嘴,看了一眼黎健华。
    “爸!谁叫你们对我那么好的?!”
    “……”
    黎健华都不知道是不是快高三了压力大,把孩子学傻了,想到藜麦麦可怜地成绩,他又觉得不是这个原因。
    只有可能,老师教傻了,藜麦麦那个成绩,还不至于有学习压力。
    黎健华嘀咕:“对你好还有错了?小白眼狼!”
    黄芳玲:“再等一年,等考完咱俩一块儿打!”
    两人从前就这样,嘴巴上喊打喊杀,行动上要什么给什么。
    藜麦麦沉沉吐出一口气:怎么不算错呢?
    把我养得太好,太天真,叫我一点人心险恶都不知道,傻乎乎地,只知道像你们一样吭哧吭哧地付出,以为对别人好,就是无条件的付出。
    现在好了吧,越爱付出,越会被看轻。
    一颗真心,都喂给了瞎子。
    越想越气,藜麦麦甚至现在就想冲到陆聿铭面前,给他一耳光。
    谁叫他看到了自己最傻缺的样子,又毫不犹豫地选择抛弃自己这个傻缺!
    签字笔,落在试卷上。
    却不是写的题。
    陆聿铭三个字力透纸背,简直要把桌子也划出一道痕迹。
    藜麦麦心里都是不平衡,只想找到机会,明天朝他脸上丢一团泥巴。
    既然,是重生。
    那么,她必须要拿出自己的态度。
    和从前的自己,彻底划清界限。
    从哪里开始呢?
    藜麦麦看着纸上三个灌满了怨气的字。
    陆聿铭,那就从你开始吧。
    想着,藜麦麦听到黄芳玲已经开始做包子,擀面杖落在木板上,发出清脆的声响,不用想,也应该是芹菜猪肉馅儿的。
    那是陆聿铭喜欢吃的味道。
    过去,藜麦麦总是装作自己喜欢吃,央求母亲做,第二天却捧在手心,带到学校给陆聿铭。
    看他塞到嘴里,然后笑**地跟他搭两句话。
    久而久之,她自己也熟悉了这个味道。
    以为,那是爱情的味道。
    现在,那就是耻辱的味道!
    喵的。
    “妈——”藜麦麦大喊一声,穿透力极强。
    黄芳玲眉头一紧,不知道藜麦麦今天又抽什么风。
    “干嘛!叫魂啊!”
    藜麦麦:“我!再!也!不要!吃芹菜猪肉了!”
    黄芳玲:“……”
    “毛病!芹菜猪肉惹你了??”
    “不吃就饿着!”
    好吧,她迈出重生后的第一步,被她妈给拉回来了。
    那就,再吃一天?
    ……
    星期一,藜麦麦带着饭盒,提在手上,背着书包在校道上慢悠悠地走。
    毕业多年,她胡汉三又回来了。
    凭借着记忆,她在走过校道的尽头,右拐,就到了白色方块瓷砖密密麻麻包裹住的凤鸣楼,弘光中学,总共就两栋教学楼,名字倒是倒是龙啊凤啊,搞得红红火火。
    最后从这里走出去的一本生,一只手指头都可以数得出来。
    简直是专科生老家。
    稀稀拉拉的,是背着书包,穿着校服的高中生们。
    清水镇,就这么一个高中,乡里乡亲的,看见谁的面孔都熟悉。
    藜麦麦慢吞吞地看,边走边梳刘海的,叽叽喳喳说八卦的,骑着自行车停车的,还有咬着嘴巴里的包子的……
    总之,校门里面,装的都是和生活奔波无关的,关于自己的小九九。
    ……
    “让一下。”身后,一个不耐烦的身子,擦着藜麦麦的肩膀,硬生生往前挤。
    藜麦麦皱着眉头,被那个钢板一样身子,挤到一边。
    这人,是不会转弯吗?
    明明那么宽。
    “喂!”藜麦麦侧过去,看到了熟悉的脸。
    昨晚睡前,还在咒骂的人。
    他今天穿着一整套的校服,背着黑色的挎包,笑得二五八万,那种自己知道自己长得不错的笑容。
    装。
    藜麦麦怎么以前没发现,这人简直低级。
    亏她还痴迷了这么久。
    “没眼睛啊你。”藜麦麦语气不善地对陆聿铭道,“故意的吧你!”
    陆聿铭没否认,也没承认,路那么宽,他却非要从自己这边过去。
    王宏,是陆聿舟的好友,此刻搭着陆聿舟的肩膀,懒散地站在他旁边:“哟呵,陆聿铭,你的小尾巴发飙了。”
    “怎么,你换招数了?”陆垂下眼睫,略过她抱在怀中,那个熟悉的饭盒,饶有兴致地看着藜麦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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