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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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字数:3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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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修宁是被一阵哭声吵醒的。
那声音尖细又委屈,像是受了天大的欺负,呜呜咽咽地从门外传进来,吵得他头疼欲裂。
他皱着眉想翻个身,身下的床板却硬得硌人,铺的褥子薄得像一层纸,翻身的瞬间,骨头和木板来了个亲密接触,疼得他倒吸一口凉气。
什么床这么硬?他那花了五万块钱的定制床垫这么硬?
陶修宁猛地睁开眼,入目是一面灰扑扑的土墙,墙皮斑驳脱落,露出里面的黄泥和草茎。头顶是粗大的木头房梁,挂着蛛网,窗户上糊的报纸已经发黄卷边,透进来的光昏暗发青。
他愣住了。
这不是他那个装修花了八十万的精装公寓。
“陶知青,陶知青你醒了吗?”门外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带着浓重的方言口音,语气里满是讨好,“陶知青,你饿不饿?我给你煮了红薯粥,你起来吃点?”
陶修宁的大脑宕机了三秒钟。
然后,铺天盖地的记忆涌了进来。
他穿书了。
穿进了他通宵看完的那本年代耽美文——《七零年代小美满》。
这本书讲的是七十年代,知青男主沈明远下乡插队,遇到了善良坚韧的男主温以安,两人从互相看不顺眼到相知相爱,历经磨难,最后一起回城创业,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听起来是个甜宠故事对吧?
但陶修宁记得很清楚,这本书里有个和他同名同姓的炮灰男配——陶修宁。
原书中的陶修宁,是城里富商的小儿子,从小被捧在手心里长大,娇气、任性、虚荣,整个人就是一个行走的“绿茶”。他喜欢竹马沈明远,喜欢得疯魔,听说沈明远家道中落后下乡插队,不顾家人反对,也申请下乡,追到了红旗公社红星大队。
结果呢?
沈明远根本不喜欢他,反而被同队的知青温以安吸引。陶修宁不甘心,处处针对温以安,最后在一次意外中被人推下河,溺死了。
死的时候才十九岁。
尸体捞上来的时候,手里还攥着一条给沈明远织的围巾。
书中对这段的描写极其凄美,弹幕里都在刷“绿茶男配死得好”,只有陶修宁——现实中的陶修宁,当时的读者陶修宁——在屏幕前红了眼眶。
他总觉得,这个陶修宁不是坏,只是太喜欢一个人了,喜欢到弄丢了自己。
现在好了,他穿成了这个绿茶男配。
“陶修宁啊陶修宁”他在心里默默念叨,“你放心,你的围巾我肯定不会织,你的沈明远我肯定不会追,你的命我肯定会保住。”
至于怎么保?
他得先搞清楚自己现在的处境。
陶修宁坐起来,发现自己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色棉布衬衣,领口绣着精致的小花,下面是条深色的裤子,脚上一双黑色的布鞋。衣服虽然旧,但料子和做工都比村里人穿的好不少,一看就是从城里带来的。
他走到门口,拉开门。
门外站着一个三十来岁的女人,皮肤黝黑,脸颊上两坨高原红,穿着打补丁的灰布褂子,手里端着一个粗瓷碗,碗里是稀得能照见人影的红薯粥。
“陶知青,你醒啦?”女人笑得殷勤,“昨儿个你发烧,烧了大半夜,可把我们吓坏了。村长说让我照看你,你快把粥喝了。”
这是房东大嫂,赵桂兰。毕竟是有钱人家的小少爷,可住不惯集体公舍。
陶修宁的记忆告诉她,赵桂兰对她这么殷勤,是因为原主给了她不少好处——从城里带来的大白兔奶糖、雪花膏、还有几尺灯芯绒布料。
“谢谢嫂子。”陶修宁接过碗,声音还带着刚睡醒的沙哑。
赵桂兰愣了一下,总觉得这陶知青今天不太一样。以前陶知青接东西,下巴都抬得高高的,眼睛都不带看她一眼,今天居然说了声谢谢?
“不、不客气。”赵桂兰讪讪地笑了笑。
陶修宁端着碗回了屋,坐下来喝粥。
红薯粥寡淡无味,红薯切成拇指大的块,和糙米一起煮,米少水多,喝起来跟刷锅水差不多。他在现代吃惯了精米白面、山珍海味,这粥差点没把他送走。
但他还是硬着头皮喝完了。
因为他知道,在这个物资匮乏的年代,这碗粥已经是赵桂兰能拿出的最好的东西了。原主来这里半个月了,整天想着怎么讨好沈明远,根本不把村里人放在眼里,人缘差得一塌糊涂。他要活下去,就不能再走原主的老路。
喝完粥,陶修宁把碗送出去,顺口问了一句:“嫂子,今天出工了吗?”
赵桂兰又愣了一下。
陶修宁居然主动问出工的事?以前他可是三天两头找借口不出工,或者去了也是在田埂上坐着,活都让别人干。
“出了出了,一大早队长就带着人去南坡刨红薯了。”赵桂兰说,“沈知青他们也去了。”
沈知青。
沈明远。
陶修宁在心里把这三个字默念了一遍,然后迅速做出了一个决定——离这个人远远的。
原主就是死在沈明远身上的。这个人的剧情,他一个字都不想沾。
“嫂子,我想出去转转。”陶修宁说,“刚退烧,透透气。”
“行行行,你转转,别走太远啊。你身体不好。”
陶修宁走出院子,第一次看清了这个他即将生活下去的世界。
村子不大,几十户人家散落在山脚下,房子都是土坯房,有些是茅草顶,好一点的是青瓦顶。村口有一棵巨大的老槐树,树下有几块大石头,是村民们平时乘凉聊天的地方。远处是连绵的山,山上的树已经开始落叶,露出一片片赭红色的土地。
空气冷冽而清新,带着泥土和草木的气息,和他记忆中的城市完全不同。
十月的北方农村,已经有了深秋的寒意。
陶修宁拢了拢衣领,顺着村道往外走。他没什么目的,就是想看看周围的环境,顺便理一理脑子里乱七八糟的信息。
他记得原著中,这个村子叫红星大队,属于红旗公社,离县城有四十里路,不通公交,进出一趟全靠两条腿或者运气好能搭上村里的牛车。村子三面环山,一面朝着河,河叫清溪河,水不深,但夏天涨水的时候能淹死人——原主就是淹死在这条河里的。
想到这里,陶修宁打了个寒颤。
他可不想死。
正想着,身后传来一阵脚步声,有人叫他。
“陶修宁!”
声音清朗,带着点不耐烦。
陶修宁转过身,看见一个穿着绿色军装的年轻人朝他走来。这人二十出头,浓眉大眼,鼻梁**,身材颀长,即使在农村风吹日晒了几个月,皮肤也只是比城里人黑了一个度,反而多了几分英气。
沈明远。
原书男主之一。
陶修宁的记忆在疯狂叫嚣:原主每次看到沈明远,心跳都会加速,手心出汗,脸颊发烫,恨不得立刻扑上去。
但现在的陶修宁,只觉得这个人长得还行,仅此而已。
“沈知青。”陶修宁平静地打招呼。
沈明远明显顿了一下。
他习惯了陶修宁每次见他就两眼放光、黏黏糊糊地叫“明远哥”的样子,今天这个冷淡的“沈知青”,让他一时有些不适应。
“你今天怎么没出工?”沈明远问,语气带着责备,“队里今天刨红薯,人手不够。”
陶修宁心想:原主天天不出工你也没管过,今天怎么突然来关心了?
但面上他只是笑了笑:“昨天发烧了,刚退,村长让我休息一天。”
沈明远皱了皱眉,似乎想说什么,又忍住了。他顿了顿,说:“既然能起来了,就多活动活动,别总躺着。下乡插队不是来享福的,你要学会吃苦。”
这话说得不轻不重,但意思很明显——他嫌陶修宁娇气。
陶修宁一点都不生气,甚至有点想笑。
原主为了沈明远下乡吃苦,沈明远不但不领情,还嫌她吃不了苦。这不就是典型的“你对我好是你的问题,我又没让你对我好”吗?
“沈知青说得对。”陶修宁点点头,态度好得不像话,“我以后会注意的。”
沈明远彻底愣住了。
他张了张嘴,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本来是准备了一肚子话要教陶修宁的——这人昨天又缠着他不放,害得温以安一个人去河边洗衣服,回来的时候差点摔跤。他越想越气,专门来找陶修宁算账。
但陶修宁这副乖巧的样子,反而让他说不出口了。
“你……”沈明远迟疑了一下,“你没事吧?”
“没事啊。”陶修宁歪着头看他,笑容真诚,“沈知青还有别的事吗?没有的话,我想去村口转转。”
沈明远盯着他看了几秒,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但又说不上来。最后他“嗯”了一声,转身走了。
走了两步,又回头看了一眼。
陶修宁已经转过身,自顾自地往村口走了,连回头看他一眼的意思都没有。
沈明远心里涌起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别扭感。
他甩了甩头,把这个念头甩掉,快步往南坡走去。温以安还在那边刨红薯,他得赶紧回去帮忙。
陶修宁不知道沈明远在想什么,也不想知道。他走到村口的老槐树下,深吸了一口清冽的空气,觉得心情好了不少。
然后,他看见了一个人。
那个人从村外的小路上走来,逆着光,身影被夕阳镀上一层金边。
他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旧军装,袖子卷到手肘,露出结实有力的小臂。身量很高,肩宽腰窄,即使穿着最普通的衣服,也掩不住那一身利落挺拔的气度。他的五官棱角分明,眉骨高,眼窝深,一双黑沉沉的眼睛像深冬的寒潭,看人的时候带着一种不动声色的冷。
他走得很快,步子大而稳,像一阵风从田野上掠过。
陶修宁的心脏猛地跳了一下。
不是原主那种因为沈明远而产生的悸动,而是他自己的心跳。
他认识这个人。
不,应该说,他记得这个人在书里的名字。
燕绥。
书中寥寥数笔带过的反派,村长的侄子,退伍军人。原著中,他聪明、果决、有手腕,退伍回村后抓住了时代机遇,先是在村里搞养殖,后来又做起了生意,很快就富了起来。但他挡了男主沈明远的发财路,被沈明远联合村里人陷害,以“投机倒把”的罪名送进了监狱。
结局不明。
书中的燕绥,从头到尾都没有和原主陶修宁产生过任何交集。他们是两条平行线,各自走向各自的悲剧。
但陶修宁——现在的陶修宁——看着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这人怎么长在我心巴上了?”
他见过的帅哥不少,现代的、娱乐圈的、T台上的,但从来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像燕绥这样,让他看一眼就心跳加速、呼吸发紧。
那种感觉,就像有什么东西在他心里炸开了,烟花一样,噼里啪啦地往外冒。
燕绥似乎感觉到了他的目光,那双黑沉沉的眼睛扫过来,在陶修宁脸上停了一瞬。
就一瞬。
然后他面无表情地收回了目光,脚步不停地从陶修宁身边走过。
带起一阵风,冷冽的,带着皂角和阳光的味道。
陶修宁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心脏砰砰跳得像擂鼓。
燕绥走远了,消失在了村道尽头。
陶修宁慢慢抬手捂住胸口,小声嘀咕了一句:“完了。”
什么沈明远,什么剧情,什么保命,在这一刻全都往后排了。
他看上了这本书里最危险的男人。
而那个男人,刚才看了他一眼,像看路边一棵白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