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十九章,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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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寨逢五赶集。
说是集市,其实就是山坳里的一块空地,被几条蜿蜒的土路围着。天刚蒙蒙亮,背篓声、吆喝声、牛羊的叫声就混着晨雾,从四面八方汇拢过来。
沈煜泽天没亮就起来了。
他没惊动季濡礼,自己把那件靛蓝色的旧袍子又洗了一遍,晾在院子里。换了件半旧的青灰色短打,腰间别了把匕首,看起来像个寻常的、有些家底的寨民。
季濡礼醒的时候,屋里已经没人了。
枕边凉的。他摸了摸,心里那点刚成婚的欢喜还没散,又有点空落落的。他坐起身,看着窗外,不知道该做什么。
直到院门被推开。
沈煜泽回来了,背着一个不小的竹篓。竹篓用布盖着,看不出里面装了什么。
“醒了?”沈煜泽把竹篓放下,拍了拍身上的尘土,“收拾一下,带你去集市。”
季濡礼愣了一下:“去集市?”
“嗯。”沈煜泽走过来,伸手探了探他的额头,“去给你添置点东西。”
季濡礼有些无措。
他这辈子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镇上的药铺,还是为了抓药。至于集市,他只在远远的山坡上看过热闹,从没敢走近过。那里人多,嘴杂,他怕被人认出来,怕那些异样的眼光。
“我……我不去。”他往后缩了缩,“在家里等你回来就行。”
沈煜泽没说话。
他只是站在那儿,看着他。那目光很沉,像是在掂量什么。
“季濡礼。”他叫了一声,“你现在不是一个人了。”
简简单单一句话,却像块石头砸进水里。
季濡礼的心跳漏了一拍。
是啊,不是一个人了。他有家了,有夫君了。夫君带他去集市,是给她买东西,是告诉所有人,这是他的人。
他慢慢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
那双手因为常年劳作,指节粗大,还有不少细小的疤痕。这样的手,也配得上那些漂亮的东西吗?
“好。”他听见自己说。
沈煜泽没再多说,转身去厨房端了早饭出来。两个红薯,一碗清粥。
两人吃得安静。
吃完,季濡礼换了身干净衣裳。就是昨天成婚那件崭新的白褂子,虽然素,但干净利落。沈煜泽看了他一眼,没评价,只是把院门推开,示意他跟上。
山路不好走。
沈煜泽走在前头,时不时会伸手拉他一把。那手掌干燥有力,握住他手腕的时候,季濡礼总能感觉到一种莫名的心安。
到了集市,人已经很多了。
空气里弥漫着牛粪、草药、油炸食品和汗味混合在一起的复杂气味。穿着各色服饰的苗人背着背篓穿梭其中,银饰碰撞,发出清脆的叮当声。
季濡礼紧紧跟在沈煜泽身后,生怕走丢。
沈煜泽像是常来,熟门熟路地往里走。他没在那些卖牲口和粮食的摊子前停留,径直拐进了一条卖布匹和银饰的小巷。
巷子窄,两侧挂满了五彩斑斓的布料。阳光从头顶漏下来,照在这些鲜艳的颜色上,晃得人眼花。
沈煜泽在一个摊子前停下。
摊主是个满脸皱纹的老婆婆,看见沈煜泽,咧开没剩几颗牙的嘴笑了笑,用苗语说了句什么。
沈煜泽也回了句苗语,语气很恭敬。
季濡礼听不懂,只看见那老婆婆的目光落在他身上,上下打量了一番,然后点了点头,从架子上取下几匹布。
都是些很亮的颜色。
大红,水绿,鹅黄,宝蓝。
季濡礼看得心惊肉跳。他从小到大,穿的不是灰就是黑,哪里敢碰这些颜色。他下意识想往后退,却被沈煜泽轻轻按住了肩膀。
“试试这个。”沈煜泽拿起一匹水红色的软烟罗,抖开,那布料薄得像一层烟,在阳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
季濡礼连连摆手:“太艳了,我穿不了。”
“谁说你穿不了。”沈煜泽不由分说,把那布料往他身上一比,“就这个。”
老婆婆也在一旁帮腔,叽里咕噜说了一通。沈煜泽便开始跟她讨价还价。他砍价的样子很凶,眉头皱着,语气硬邦邦的,完全没有在季濡礼面前的那份耐心。
最后,那匹布还是买了下来。
不止这一匹。沈煜泽几乎没怎么犹豫,又挑了宝蓝色的厚锦缎,墨绿色的素罗,还有几匹做里衬的白棉布。
竹篓很快装满了大半。
沈煜泽付了银子,那老婆婆笑得满脸褶子,又从摊子底下摸出一对银耳坠,塞到季濡礼手里。
那耳坠很简单,就是两片小小的银叶子,下面坠着几颗米粒大的银铃铛。
季濡礼受宠若惊,连忙想推辞。
沈煜泽却按住他的手,对那老婆婆点点头,算是道了谢。
接下来是银饰摊。
这里的银饰更漂亮,也更吓人。项圈、手镯、发簪,雕着繁复的花纹,在阳光下白得晃眼。
沈煜泽没挑那些大件,专拣些小巧精致的。
一对梅花簪,一支简单的银扁方,还有几个细细的银戒指。
他拿起一枚戒指,上面刻着极小的花纹。他拉过季濡礼的手,把那戒指套进他无名指。
大小刚刚好。
季濡礼看着那枚戒指,戴在他那双粗糙的手上,竟然一点也不违和。相反,那点银光衬得他手指修长白皙,有种说不出的怪异和……好看。
“喜欢吗?”沈煜泽问。
季濡礼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眼眶有点热。
他这辈子,第一次拥有属于自己的、漂亮的东西。
作者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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